亞運國光獎金分配問題,讓網球界「台灣之光」莊佳容、詹詠然與男網第一好手盧彥勳和網協翻臉;大聯盟球探紛紛「染指」高中球員,有人憂心有人竊喜,棒協無能為力。都暴露競技運動在全球化後,國內體育政策制度與環境長期殘破下,所突顯的慌亂、困窘。

國內興盛的運動項目,都與「為國爭光」有關。從早期楊傳廣、紀政在國際舞台發光,三級棒球在美國揚名,近年的保齡球、撞球、跆拳道網球,到王建民的大聯盟熱等等,從媒體報導與政府「錦上添花」的獎賞,一味渲染對國家的貢獻,卻總是獎金、獎章頒完了事,忽視制度改革、基層建設的重要性。

國光獎金分配,一九九二年中華成棒隊獲得巴塞隆納奧運銀牌後,為了獎金的分配讓棒協與國手、教練鬧得很不愉快,問題就出現了;盧彥勳義務經紀人楊蕙如跳出來指陳網協的種種,並不是首先發難。如今台灣籍大聯盟選手都由經紀人安排各項對外事務,也可以發現運動經紀制在台灣逐漸受到重視,能在世界體壇嶄露頭角的運動員,想要的不再只是單純地為國家出口氣,也要爭取自己應得的利益,維護運動生涯的長期發展。犧牲小我為國家榮譽付出的價值觀,漸趨瓦解。

表面是國家意識與個人權益的相互抗衡,事實上突顯的是體育官僚體制的無能和落伍。王建民、林義傑、盧彥勳、莊佳容、詹詠然等等在國際體壇出人頭地,真的是國家一手培養出來的嗎?不論認同的成分有多高,都會發現,搶著收割成果的,總是多過於默默耕耘的人。

政府有心在防賭、租稅減免優惠、三級棒球發展、提升比賽場地、公營事業支持職棒及催生運動產業法、運動彩券將職棒比賽納入等等措施,固然令球團感到安慰,但球團本身做了什麼?棒球的根本問題,出在基礎建設做得太少,功利主義過度干預,技能培養與人格教育產生偏差;社區與學校、社會與軍中、業餘與職業的體制、發展和目標混淆不清,讓整體水平不能向上提昇,不只是棒球,各項運動皆然。

希望球員不偏廢學業與品性的養成,不從教育的正常化著手又有什麼用!想要運動員在身心與球技循序漸進成長,卻忽略教練素質培養,一味等待奇蹟英雄誕生,對運動風氣普及有什麼幫助!花了鉅資蓋了很多球場,學校卻沒錢養球隊,那這些國際級球場有什麼用!想要國內職業運動繁榮起來,卻不糾正不合理的制度,只給予承諾又能發揮多大的效益?

公權力對運動產業應扮演推動、鼓勵、輔助和糾正的角色,以棒球為例,對學校企業組隊應予鼓勵、支持、協助,主旨是運動精神與風氣的推展,錦標並非唯一考核的績效。參與國際競賽由各單項協會負責督導,體委會則在完善制度與資源分配上,隨時代潮流與民間需求不斷調整,是否為國爭光,並非唯一評量運動成就的標準。

而今天功成名就的運動員,所爭取的權益並不全是個人意識抬頭使然,更為關鍵的是,不屑於體育官僚單位「只愛收穫、不問耕耘」的虛榮心態。如果政府體育部門,能老實地花苦功夫做好軟硬體的基本功,適時幫助需要幫助的人,那國家德政或榮耀,不必獎金、不必張揚,英雄們自然銘記在心。(作者為棒球評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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