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在選舉中以選票支持泛綠的陳瑞仁檢察官終於完成對國務機要費案子的偵查,在起訴書中明確指出陳水扁總統與夫人的犯罪事實。在這個時刻,一切政治考量的念頭都應該拋出窗外,民進黨應迅速開除陳總統黨籍,陳總統也應辭職。若總統不願辭職,民進黨應要求所有黨籍政務人員,包括蘇貞昌院長,辭去政務職位,且在陳水扁總統在位期間,都必須禁止所有黨員接受任何政治任命,且在同時要求立法院黨團啟動罷免及彈劾程序。

這些都是應該立即作的政治動作,但是這些動作就算作了,陳總統也因此辭職、被彈劾或罷免了,請問接下來台灣何去何從?

其實陳總統會涉及貪汙只是台灣現行制度眾多缺陷的具體呈現,陳水扁個人操守固然出了問題,但是更主要的問題卻是出在制度。全國各層級行政首長一半特別費自動進入私人帳戶未嘗不是貪汙的另種形式,只不過這陋規行之已久,且跨及中央地方各層級,追究起來將造成國家體制的崩潰,但是未來對這制度的檢討是絕對必要的。

我們同時必須檢討憲政制度的設計。現行的制度,行政院長由總統不經國會同意任命,行政院長執政正當性完全來自於總統一人,也代表了總統實際上握有行政大權,然而國會無法監督或制衡總統,唯一能夠制衡總統的就只剩下四年一次的大選。一位連任的總統,在八年任期中只需被檢驗一次,如此的有權無責,代表制度出現了嚴重問題。在這荒謬的制度下,國家的重要決策只會取決於總統與其身邊的一小圈人。總統也會因制度所然,而容易犯下如國務機要費的錯誤。

聽到新聞的第一時間,心情是苦澀的。與同事討論案情時,看到同事眼淚不斷流下,心情是不忍的。看到起訴書內容如何認定秘密外交作假,心情是憤怒的。對於陳水扁總統的行為固然感到憤怒及悲傷,但是若僅針對個案作批判及處理,將只會在情緒上得到發洩,處理的也將只是問題的表面。唯有拋開情緒,以理智深層檢討制度的缺陷,才能夠直接處理問題的核心,讓遺憾的個案不再發生。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OPINION/X1/35881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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