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夫婦貪汙共犯 扁嫂起訴 【2006/11/04 聯合報】王聖藜/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案昨天偵結,檢方認定陳水扁總統從九十一年七月到今年三月,和夫人吳淑珍共同貪汙一千四百八十萬八千四百零八元,先起訴吳淑珍,陳水扁因憲法保障刑事豁免權,將等他被罷免或解職再追訴。

此案創下我國憲政史及司法史上,現任元首和第一夫人被檢方認定涉嫌貪汙的首例。

美國國務院對此事表達尊重台灣的司法、民主及憲政程序,美國不會介入。

檢方是依貪汙治罪條例第五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偽造文書罪,起訴吳淑珍;如果罪名成立,吳淑珍將面臨七年以上的重刑。

同案被起訴的還包括: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總統府會計室出納陳鎮慧,檢方審酌他們的犯罪動機,請法官宣告緩刑。總統府前機要室主任曾天賜、杏林新生製藥公司負責人種村碧君坦承犯行,獲緩起訴。

衝擊國內政壇的國務機要費案,檢方按照既定時間完成偵查,費時一百廿七天;檢察官陳瑞仁熬夜到昨天凌晨四時,將起訴書定稿;台灣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顏大和昨天上午共同審閱,下午隨即公布偵查結果。

陳瑞仁分別於今年八月七日、十月廿七日兩度就訊陳總統,陳總統兩次說法不同。總統將被查出有疑問的發票,推給機密外交工作;但檢察官認定陳總統所指的六次機密外交工作,只有兩件是真的,有四件「純屬虛構」。

起訴書指出,吳淑珍除了拿自己消費發票申報國務機要費,另藉口做公益,蒐集二千六百七十五萬元的發票,扣除真實給付卡西迪公關公司及資助海外民運人士的一千一百九十五萬零四十四元,扁珍實際貪汙金額為一千四百八十萬八千四百零八元。

國務機要費案歷四個月偵查,檢方偵訊嫌犯及證人二百七十六人次。由於陳水扁總統是主要偵查目標,陳瑞仁兩度訊問他,一次訊問吳淑珍;上月卅一日結案前夕,陳瑞仁正式對吳淑珍發出傳票,要求她在十一月一日下午到案,但總統府傳真說「夫人不方便」。

除了陳水扁總統、總統夫人,檢方還偵訊了第一家庭成員陳幸妤、陳致中、駙馬趙建銘。他們對於為何拿用餐、購買禮物的發票報帳,都在替陳水扁總統圓謊。第一家庭成員辯稱,他們都是幫父親請人吃飯或送禮,但說不出請客及送禮對象;尤其,對於有一次「兩人餐會」,陳幸妤居然無法回答陳瑞仁坐在她對面吃飯的是誰。

另外,吳淑珍九十四年六月時,在「蒂芙尼」中山店購買一只新台幣一百卅二萬元的鑽戒,但價金中的廿七萬元,從國務機要費中「補貼」。

至於相關涉案人是否被限制出境,檢方為昨天仍不願證實。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1/3588230.shtml



昨晨4:00 陳瑞仁連夜完成起訴書 【2006/11/04 聯合晚報】董介白/台北報導

11月3日清晨4點,結束最漫長的最後一夜,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檢察官陳瑞仁,關掉辦公桌上的檯燈,正式完成國務機要費的起訴書,陳瑞仁在查黑中心稍作休息,清晨6時許,在辦公室迎接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顏大和的到來,共同審視國務機要費案的起訴書,為司法共創歷史。

時間倒推到11月2日深夜,陳瑞仁打電話給謝文定檢察長,告知國務費的偵結已近尾聲,預計隔天清晨就可定稿,謝文定第一時間,即與顏大和檢察長聯繫,約談清晨共同會看偵結書類。

由於位於館前路的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外,近幾個禮拜都有媒體24小時守候,為了避免媒體的干擾,影響最後的偵結行動,顏大和檢察長一早起床後,搭棄平常乘坐的首長公務車,開著私人車從宿舍出發,先前往謝文定住處接人,然後驅車直奔查黑中心。

謝文定、顏大和兩位檢察長抵達後,隨即會看國務費的起訴書,直到上午近10時許結束,全案定稿,預計下午正式對外召開記者會,說明全案。

患有高血壓痼疾的陳瑞仁,在10月27日第二度前往總統府就訊陳水扁後,案情急轉直下,10月31日,前總統府機要室主任曾天賜,在陳瑞仁告知,有關對大陸工作的「甲君」(即台商龔金源)偵查結果,認為曾之前具結的證詞已因說謊,被改列為偽證罪嫌的被告後,曾天賜終於改口坦承犯行不諱,之後,種村碧君(李碧君)、林德訓、陳鎮慧相繼自白犯罪。

然而,陳瑞仁高血壓的老毛病,因連續數月的睡眠不正常,加上最近高頻率熬夜,身體出現一些不好的狀況,但他依然決定力拚到底。

由於國務費的戲劇化發展,全在最近一個禮拜,陳瑞仁認為全案證據已經足夠,決定即刻偵結起訴,雖然下個月的北高直轄市長選戰日日逼近,陳瑞仁認為國務費的調查、偵結,沒有任何因素可以左右他,一切只看證據,證據齊全了,就是他的結案日,陳瑞仁做到了。

幾個月來,沒有家庭生活可言的陳瑞仁,決定請一個禮拜的大假,好好休息,調養身體,同時重拾家庭的溫暖。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1/3588380.shtml



扁犒賞發空紅包 未以國務費報銷 【2006/11/04 聯合晚報】孔令琪、楊正海/台北報導

倒扁總部律師魏千峰,日前向高檢署檢舉阿扁總統視察公家單位時發「空紅包」,疑將錢虛報國務機要費。經高檢署人員比對,發現國務機要費中,並沒有以犒賞金為名目的報銷金額。

據了解,警察單位退休的三線三星局長對友人爆料說,在他還任局長時,有一天突然接到通知說陳總統要來他的單位視察慰問送紅包。

陳水扁總統到達後,果然送了一個大紅包,上面寫著「十萬元」,他接後順手交給屬下,然後陪同總統巡視,恭送總統離去後,屬下回報說, 那紅包裏面是空的, 沒有錢, 也沒支票 ,這名局長打電話去問當天總統要去的另一單位,對方也說紅包信封內是空的,他親自打電話到總統府問,被府方人士告知叫他自行支付。這位局長認為,總統到處視察,名義上發紅包,單位也都具領簽收,結果根本沒收到錢,懷疑是總統藉此方式洗錢,將錢轉進自己口袋,卻有單位簽收的收條。

不過,檢察官陳瑞仁針對此事向總統府待衛室的查証,証實總統前往公家單位視察,會準備寫有「總統贈」的紅包,且錢由各單位自行支出,但檢方並沒有發現這一部分的報銷單據。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1/3588383.shtml




違反經驗法則 阿扁謊言穿幫 【2006/11/04 聯合晚報】董介白/台北報導

第一夫人吳淑珍與總統陳水扁共犯貪污,檢察官陳瑞仁在起訴書的認定,讓許多民眾看的瞠目結舌,陳瑞仁在起訴中並特別強調,第一家庭在本案中的許多作法都是明顯違經驗法則。

當案情輪廓逐漸浮現時,陳瑞仁查證上百名證人,終於查出吳淑珍長期以他人的發票申領國務費的弊情時,但事隔2個月,當檢察官在10月27日再次訊問陳水扁時,阿扁才臨時改口說:「因為外交工作是絕對的機密,如果能夠不講就儘量不講,所以第1次應訊時,只是舉出一些例子來說明國務費的使用情形,並沒有全部講出來。」

如同SOGO禮券案的發展一般,當媒體報導到那裡,陳水扁的說詞就承認到那裡,從堅決否認到扁式的「間接」說法,看在檢調眼裡,簡直是太離譜了。

檢察官說,當外界一再質疑第一家庭操守時,隔了那麼久,陳總統才在2度偵訊時,承認吳淑珍有拿他人發票,作為另2件秘密外交的費用核銷,作法顯有可疑。

陳瑞仁遍查所謂「南線工作」,以及對大陸工作的「甲君」(即台商龔金源)發現,這些秘密外交「純屬虛構」,檢察官根據龔金源的出入境紀錄明細,「人不在台灣」的龔金源如何在仁愛路碰面,一下就拆穿曾天賜、李碧君等人迴護陳水扁,刻意編造出來的謊言。

事實上,陳瑞仁檢察官心存仁厚,為了給這些原以證人結具作證的人,再一次的機會,最後,選在10月31日作全案收尾前,再傳林德訓、陳鎮慧等人,讓他們有機會因自白犯罪,從寬處理,當陳瑞仁拿出龔金源從大陸傳真到查黑中心的信函,曾天賜首先改口承認之前說謊,接著李碧君等人也相繼承認,檢察官為了讓他們有機會自新,在起訴時,請求給林德訓等人緩刑,並對曾天賜和李碧君甚至作出緩起訴處分。

至於第一家庭成員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根據起訴書所載以及附表所列名目,似有A錢的嫌疑,把國庫當自動提款機,但陳瑞仁檢察官似乎預留一些空間給陳水扁的第2代,讓他們知道反省即可。

陳幸妤等3人,在檢察官作證時所說的「代購贈品」、「代為宴客」的證詞,光是一堆五星級飯店只有2人的餐宴,另外一位一起吃飯的人是誰,都說不出來,那代表什麼,陳瑞仁想給他們一次機會,只淡淡的說:「沒有證據證明他們分到錢」,所以沒有起訴。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1/3588378.shtml




六件秘密外交 四件胡扯的 【2006/11/04 聯合報】蕭白雪/台北報導

具律師身分的陳水扁總統,面對國務機要費的調查,拿出律師本色力拚陳瑞仁檢察官;只是,再好的律師也掩飾不了真相,「陳律師」還是敗下陣來。

陳水扁以秘密外交名義A國務費,經檢察官調查後,陳水扁提出的六件秘密外交中,只有各一件資助海外民運人士及支付卡西迪公關費用是事實,其餘四件所謂為拓展澳洲外交的「南線工作」,根本是「在編故事」。

陳總統提出真假混雜的「秘密外交」劇本,陳瑞仁仔細而耐心地藉由數字比對、證人說詞、發票消費者、購買物品等證據中,一一戳破陳水扁的謊言。這件世紀大案,兩個台大法律系學長、學弟高材生對決,直如「仙拚仙」。

扁被質疑以李慧芬等人提出的假發票領取國務機要費,總統府隨即編造出「南線專案」、「在北一女門口與秘密外交人員以發票領取國務機要費」等劇本回應。

陳水扁兩度應訊,不斷強調為台灣拚外交,拿國務費支付機密外交。八月七日第一次應訊時,提出的領據上,連執行者的名字都沒有,陳水扁需要辯解的支出集中在九十三年以後;他沒料到,陳瑞仁到總統府帶走的國務費資料,從八十九年陳水扁上任後全部一併清查。

十月廿七日第二次應訊時,陳水扁發現陳瑞仁掌握的不實發票金額遠超過他第一次所說,立即編造三件秘密外交工作因應,執行者都是先前提出的同一個人「甲君」。在陳瑞仁追問下,陳水扁說出「甲君」真實姓名,卻不知道由「甲君」建構的南線秘密外交劇本,陳瑞仁早在十月上旬就已確定「純屬虛構」。

「陳律師」劇本中指「甲君」在台北市消費發票、交付發票的時間,陳檢察官比對「甲君」兩本護照的入出境時間,發現人根本不在台灣。加上「甲君」後來傳真否認支領國務費,「陳律師」編造的劇本被證明是假的。

到第二次應訊,扁都只承認扁嫂給他兩百多萬的發票核銷國務費,還強調為了秘密外交向友人借款四百五十萬,再用夫人收集的發票請領國務費還款後,仍欠友人兩百多萬,堅稱是拚外交的不得已做法。

其中,陳水扁說呂秀蓮副總統在九十一年間向他開口,需要經費推動加入聯合國及後來推動的「台灣禮敬活動」,他向台灣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會董事長黃維生借兩百五十萬,由馬永成交給呂秀蓮的秘書。但都被陳瑞仁一一戳破。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1/3588116.shtml



「甲君」南線工作 純屬虛構 【2006/11/04 聯合報】陳永富/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案暗潮洶湧,可以說是檢察官與總統府方面大鬥法,全案在四天內大翻盤,攤牌結果卻讓陳水扁總統夫婦「一翻兩瞪眼」。

上月廿七日晚上,陳瑞仁檢察官二度訊問陳水扁總統;四天後曾天賜、種村碧君等四人坦承作偽證,戳破陳水扁以國務機要費支付秘密外交工作人員「甲君」的謊言———其實,在上月卅一日檢察官傳訊曾天賜等人「攤牌日」,陳瑞仁已胸有成竹,他掌握了兩大重要證據,就等著看曾天賜等人還要怎樣自圓其說,瞎掰故事。

當時不在國內 怎麼拿發票?

證據一:所謂的「甲君」,經傳六次均不敢返台作證,且於上月廿八日晚上由國外傳真信函給他太太,內容強調「本人及我太太從未拿過任何國務機要費作任何什麼南線及大陸情搜等工作」。「甲君」並要妻子於卅日將該信函當庭提交給檢察官並具結證實。

證據二:曾天賜、種村碧君等人供稱「甲君」在台北各地交付發票或支領國務機要費的時間,從九十二年十二月中旬起至九十四年四月間,先後共十餘次;府方也分十四批,以五十二張發票支領國務機要費。但檢方調閱「甲君」歷年出入境紀錄,仔細比對後,赫然發現府方所稱請領國務機要費的時間,「甲君」都不在國內,府方所稱「甲君」在那些日期親交發票,並親領國務機要費的說法不攻自破。

曾天賜先認罪 三人跟著潰防

上月卅一日,陳瑞仁檢察官先傳訊曾天賜,當庭提示「甲君」不可能交付發票請領國務機要費的出入境紀錄等偵查結論,並告知把曾改列偽證罪嫌被告。

因為鐵證如山,曾天賜當場啞口無言,只好翻供坦承以前多次作偽證,並自白是在「甲君」建議下,由「甲君」書立不實的領據三張,由他轉交給總統府祕書林德訓,再由他出面扛下九百萬元的發票數額,偽稱分別交給「甲君」六百萬元,馬永成三百廿萬元。

曾天賜心防被突破認罪後,種村碧君跟著坦承也作偽證,承認她提供的發票其實都交給夫人吳淑珍,而非府方。

曾天賜、種村碧君認罪後,林德訓、陳鎮慧也跟著潰堤,坦承作偽證,並都切結自白。

府方為掩飾國務機要費被第一家庭用他人發票私領自用,進而編造的「南線情報工作」、「大陸情蒐機密費用」的謊言,也因此被檢察官陳瑞仁認定「純屬虛構」。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1/3588238.shtml



甲君掰不過去 又找乙君當人頭 【2006/11/04 聯合報】陳永富/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弊案爆發,為掩飾外界對第一家庭用他人發票報假帳汙公款的質疑,府方可說費盡心機,先搬出一套支付秘密外交工作人員「甲君」的故事,並宣稱甲君身分若曝光「會死人」;可是這套說法卻被陳瑞仁檢察官戳破,指出「純屬虛構」。

陳瑞仁昨天更私下透露,在最後關鍵時刻,府方背水一戰,又千方百計捏造出一個「乙君」,並串謀陳水扁總統的好友吳文清,要他權充支領情報工作費的「乙君」。沒想到上月卅一日曾天賜等四名關鍵人物,眼見陳瑞仁已查到他們與陳水扁總統串謀作偽證的確鑿證據,一一自白認罪。

「乙君」被緊急傳喚到高檢署查黑中心後,知情況不妙,也一五一十吐實被情商當「人頭」,全案至此雨過天青。連陳瑞仁都嘆說:「十月卅一日真是峰迴路轉,極富戲劇性的一天!」

陳水扁總統於今年八月七日首次接受陳瑞仁訊問時稱,民國九十二年至九十四年間他執行一個「秘密外交工作」,由前總統府機要室主任曾天賜負責支付報酬五、六百萬元給工作人員,由國務機要費支出。陳水扁當天提出首次這名秘密外交人員「甲君」的說法,並煞有其事慎重地告訴陳瑞仁檢察官:「這位受託工作人員身分我不便透露,因為他擁有龐大事業,我擔心影響到他的事業。」

之後捲入國務機要費案的曾天賜、種村碧君、林德訓、陳鎮慧等人就在陳總統「甲君」之說的框架下,配合編造各種發票來源與支領國務機要費後款項去向的故事。

曾天賜多次向檢察官證稱,他本人交給陳鎮慧請領九百多萬元國務機要費的發票(種村碧君與李慧芬所消費),是「甲君」多次在台北市各餐廳當面交給他報銷的,而他領得的國務機要費中六百萬元已分三次在北一女校門口交給「甲君」;其餘三百廿萬元交給馬永成執行另一件秘密外交工作。

種村碧君也證稱她的發票都是直接面交給「甲君」,並不是交給總統夫人吳淑珍。陳鎮慧則證稱,是曾天賜持發票請領國務機要費。

為強化可信度,原本不透露「甲君」身分的陳水扁總統,在上月卅一日晚上陳瑞仁檢察官二度訊問時,正式在一張紙條上寫下「甲君」的真實姓名,他所寫的三個字,與曾天賜、種村碧君所供述的相同。

原本三人供詞一致,所供證詞也可相互印證,如果檢察官不鍥而不捨地窮追猛打,即可蒙混過關。

沒想到陳瑞仁、周士榆檢察官與事務官經多日不眠不休,交叉比對印證所謂「甲君」的出入境紀錄、與相關報帳發票開票報銷日,查出這根本是一場事後串謀,自以為可以唬人的謊話。

府方可能也從陳瑞仁的偵訊陳總統動作與所探詢意向,約略揣測檢方對「甲君」的說法存疑,為扳回劣勢,又設計出「乙君」戲碼,準備請與陳水扁有交情的吳文清權充秘密外交人員,現身說明他也用發票報銷國務機要費,補足陳水扁因無特別費又要「拚外交」,不得已要用他人發票挪支國務機要費的正當性。

戲劇化的是,上月卅一日吳文清被檢察官陳瑞仁緊急傳喚到查黑中心,被告知曾天賜等人已坦承替陳水扁總統作偽證,謊編「甲君」、「乙君」的故事。吳文清臉色大變,也當場自白承認本來是準備到查黑中心作偽證,替陳水扁夫婦說謊解圍的,事已至此,只有說出真相了。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1/3588240.shtml



乙君… 阿扁老友吳文清? 【2006/11/04 聯合報】陳永富/台北報導

府方宣稱以發票具領國務機要費者,除了「甲君」,昨天又冒出一個「乙君」。「乙君」是何許人?有傳言說是出版商吳文清,是陳水扁總統的老友,但尚未獲證實。

不過,前總統府機要室主任曾天賜在上月卅一日在高檢署查黑中心大翻供之後,清楚地交代「乙君」吳文清捲入的情節。

曾天賜當天自白作偽證後供稱,他實際經手並請領國務機要費的發票金額,不超過廿萬元,也從未在北一女校門口自「甲君」處取得發票,並先後交給「甲君」六百萬元,由於擔心之前謊稱由「甲君」處取得報帳的發票太多,擔心露出破綻,所以才會徵得吳文清的同意,擬推由吳文清向檢察官虛偽證述吳也在種村碧君、「甲君」、曾天賜之間,傳遞發票。

檢察官當機立斷,當天下午就差人火速把吳文清傳訊到庭。因曾天賜已認罪,紙包不住火,吳文清爽快承認受請託要作偽證。

由於刑法偽證罪不處罰預備犯,檢察官問明筆錄,要吳文清具結後,將他飭回。另一個已編織好的謊言故事,還沒開鑼,就宣告落幕。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1/3588247.shtml



府邸3個人 串證被拆穿 【2006/11/04 聯合報】蘇位榮/台北報導

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現任總統府秘書林德訓涉嫌偽造文書被起訴,理由是明知陳水扁總統持假發票請領國務機要費,不但簽名批可,還交由玉山官邸總管陳鎮慧在發票買受人欄蓋上「總統府」的條戳。

案發後,馬永成、林德訓及陳鎮慧還串證,一度讓承辦檢察官陳瑞仁誤以為海外真有個在海外從事秘密外交的「甲君」,且「甲君」已領到國務機要費,經陳瑞仁調查後拆穿謊言。

涉嫌作偽證的部分,由於馬永成一開始即以被告身分接受偵訊,無法論以偽證罪。林德訓及陳鎮慧以證人身分應訊,虛偽陳述又被起訴偽證罪;由於兩人在偵查終結前均坦承犯行,頗具悔意,檢察官請法院宣告緩刑。

起訴書指出,第一夫人吳淑珍連續以他人在SOGO百貨、一○一大樓及微風廣場消費的一千一百九十五萬多元的發票,交給陳水扁總統報領國務機要費的假帳,從八十九年至九十四年,擔任總統辦公室前後任主任的馬永成及林德訓,假借職務上的權力與機會,明知這些發票並非從事秘密外交之用,卻以「經辦人」的身分,在總統府公文上將發票粘貼為從事秘密外交支出的「餽贈」、「招待」項目。

馬永成及林德訓不僅在發票上蓋章、簽名批可,並利用不知情的總統府第三局出納陳鎮慧變造發票的買受人,向總統府會計處申領國務機要費,使得會計人員誤以為,這發票是總統執行秘密外交的禮品雜支,而予以核發。

在偵辦過程中,檢察官曾多次傳訊馬永成、林德訓及陳鎮慧等人,但三人在案發後與前總統府機要室主任曾天賜串證。

他們為了減少吳淑珍所提出的發票數額,在檢察官偵訊時都謊稱扣案的發票中有九百萬元是由曾天賜提出,而這些發票來自於為陳水扁總統從事秘密外交工作的「甲君」,其中已領出的六百萬元已經交給「甲君」,另外三百廿萬元奉陳總統之命支付另一項秘密外交工作。

馬永成、林德訓被依偽造文書罪起訴,因兩人為公務員,依刑法規定公務員假藉職務犯罪須加重其刑,但檢察官特別在起訴書中指出,兩人犯罪是因執行秘密外交所採的不得已手段,建請法院審酌兩人的犯罪動機,在處以有期徒刑後宣告緩刑。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1/3588246.shtml



曾、李承認偽證 阿扁洩底 【2006/11/04 聯合報】王聖藜/台北報導

檢方查出,總統府拋出「南線工作」等機密外交說法後,前總統府機要室主任曾天賜開始製作假領據,並與李(種村)碧君作偽證,配合總統府計謀;檢察官最後關頭提示證據指根本沒有所謂南線工作,兩人才鬆口承認供證不實。

檢方依偽造證據、偽證罪偵處曾天賜,依偽證罪偵處種村碧君。因種村另以堂妹台灣紅公司負責人李慧芬的發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違反商業會計法,逃稅六萬元,檢察官考慮他們結案前已承認犯罪,有助於發現事實,處分緩起訴。

曾天賜今年六、七月弊案爆發後,在任職的外貿協會副董事長辦公室內,偽造有關機密外交工作的三張假領據,更在四次接受訊問時,對於發票來源、國務機要費現金流向等,騙稱由種村碧君交給他的發票,報帳領出九百萬元現金。

他供稱,其中有六百萬元已分三次在北一女前交給機密外交工作者,另有三百萬元則交給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從事另一項機密工作。

查黑中心十月三十一日第五度偵訊曾,向曾天賜表示查證機密外交的結論,並諭知會將他簽為偽證罪被告,曾天賜才承認實際經手請領的國務費金額不到二十萬元,且沒有「北一女」交款的事。

他說,因謊稱的發票數額太多,才與種村合謀,決定推由證人吳文清證明自己經手發票的數量很大。

種村碧君結案前,也被偵訊過二次,每次都配合曾天賜的說法,卻同樣在十月卅一日第三次偵訊時被突破心防。她承認交付發票的對象是總統夫人吳淑珍,不是所謂的機密外交工作者。

檢察官偵訊完曾天賜、種村碧君後,馬上約談吳文清,吳文清供稱曾被兩人唆使作偽證。

檢方指出,曾天賜、種村碧君自白作偽證,有助於對事實的發現,種村涉商會法逃稅部分僅區區六萬多元且已回補,因此對兩人處分緩起訴,期限兩年。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1/3588248.shtml



看完起訴書 曾天賜:最不可思議… 【2006/11/04 聯合報】黃雅詩 許佳佳 林韋任/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案偵結,前總統府機要室主任、現任外貿協會副董事長曾天賜涉偽證遭緩起訴。曾天賜昨天受訪時坦言,他現在心情很亂,不過他仍強調機密外交工作確實存在,涉入偽證是因他與檢調對經費支應有不同認知。

曾天賜表示,他剛剛看完起訴書,覺得這是「最不可思議的情形」,他對調查報告有三點想法:第一,到底國務機要費應算特支費或機密費?如果是特支費,私用、貪汙等問題就根本不存在。

第二,他認為在起訴書中,檢察官陳瑞仁認定只要帳目有落差就是貪汙,這有討論空間。

第三,他表示「南線工作」是某媒體自己發明的名詞,也不是他釋放的消息,沒有「南線」這個名稱,但機密外交工作確實存在,內容他不方便講很白,只是檢調對「金錢運用有疑義」,檢調稱他坦承偽證的地方也就是金錢支應的部分。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1/3588249.shtml



前後任府秘書長 游蘇恐有行政責任 【2006/11/04 聯合報】黃福其/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案,總統夫人吳淑珍及親信被起訴。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表示心情非常沈重,中華民國九十五年的歷史,從沒有過這樣的事。監察院官員則大歎如果現在有監委,就能追究府方行政違失,彈劾失職人員。

對於後續處理,王永興低調說,審計部只負責審查開支是否有違失,刑責追究是司法機關之事,行政究責則由監察院、總統府及主計處處理;對於國務機要費後續查核,須先具體了解檢方偵結情形,才能決定方式及範圍,目前只能說「一定會再繼續查核」。

審計長蘇振平前天已出國,赴厄瓜多參加加勒比海地區審計組織會議,預定本月十八日回台。王永興說,蘇振平的行程是配合主辦單位,並非刻意避開偵結的敏感時機,幕僚正設法儘速將情形報告蘇振平。

對於總統府會計人員並未在起訴之列,王永興說,有無刑責由檢方認定,但審計部七月五日就發文主計處,要求檢討總統府會計人員未善盡職責。監察院官員私下說,有簽過相關案據、憑證者,包括游錫堃、蘇貞昌及陳唐山等歷任總統府秘書長,可能最少都有行政責任。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1/3588252.shtml





扁暫不回應 兩天內說明 【2006/11/04 聯合報】政治組記者/台北報導

陳水扁總統和夫人吳淑珍在國務機要費案中明確違法,不過陳總統堅不下台。民進黨昨天決定要求陳總統三天內提出說明,國親則給陳總統兩天時間宣布下台,否則將提三次罷免。

檢察官陳瑞仁昨天宣布,國務機要費案中吳淑珍以貪汙罪起訴,陳總統是共同正犯。府院黨一片錯愕之聲,總統府高層會議因應一整天,黨政首長紛紛入府,副總統呂秀蓮被緊急從澎湖召回,行政院長蘇貞昌也與陳總統會商,但總統府對起訴內容並未公開回應或說明。遲至昨天深夜才以簡訊方式表示,陳總統在詳閱起訴書後,會在兩天內對外說明。

據了解,黨政高層會議中,總統府方面仍傾向於,因起訴書不了解國務機要費的作業,希望能另起論述,以法律主見回應社會質疑。總統府並與國安、國防高層商議,希望能穩住局勢,避免社會衝擊。

民進黨昨晚舉行臨時中執會,經過近四小時的討論,並未做出開除陳水扁總統黨籍的決定,只要求陳總統三天內公開對外說明相關案情。民進黨主席游錫堃表示,對國務機要費一案引發社會騷動與紛擾,民進黨深感歉疚,並向社會致上最深的歉意。

但民進黨也表示起訴書中,並未述明是否有國務機要費流入個人口袋,鑑於陳總統過去為了維護機密外交,無法對外詳盡說明用途,值此之際,強烈要求總統對於起訴書列舉的疑點向國人清楚說明,以昭公信。

在野黨昨天也動作頻頻。國親兩黨主席馬英九和宋楚瑜昨晚會商,提出三點共同看法。第一是國親兩黨共同主張陳總統立即無條件下台,靜候司法公正調查。其次呼籲民進黨必須回應廣大民意,和在野黨一起共同要求陳總統下台。第三是希望朝野政黨一起共商國是,因應台灣憲政危機的善後措施。

如果陳總統堅不下台,將發動三次罷免。國民黨昨晚臨時中常會決定提出三度罷免,下周一黨團大會確認後,將啟動程序,預計在本月廿五日表決罷免案。

台聯黨也呼籲,陳總統主動下台,並將支持三次罷免案。台聯黨主席蘇進強並轉述,前總統李登輝也要求台聯哀矜勿喜,呼籲大家尊重憲政體制,不要陷入混亂。蘇進強表示,李登輝與台聯「既不挺扁、也不反扁」,一切尊重司法的立場。

目前罷免案成案的關鍵,在於民進黨立委的態度,只要有十四到十七位民進黨立委支持,罷免案就可以成立。國民黨將在未來三周內,全力爭取民進黨立委的支持,希望三罷案能夠成功。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9/3588251.shtml


珍圍巾15萬元 千隻羊頸毛織的 2006/11/04 聯合晚報 仝澤蓉/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弊案偵結,扁嫂吳淑珍被起訴,起訴書當中赫然發現被列報為國務機要費的項目還包括吳淑珍購買價值超過10萬元的圍巾,這種英國進口100%開絲米爾材質圍巾一條十五萬元,除了質輕保暖本身價值就不便宜之外,之所以會高達15萬元,主要原因是高科技印花。

起訴書當中提到,吳淑珍在宜佳行和主人呢絨百貨分別有購買10多萬元圍巾和6、7萬元毛衣的單據。本報記者訪查發現,主人呢絨百貨是一家具有四、五十年歷史的老店,目前由第二代經營,吳淑珍則是廿多年的老顧客,店家以銷售高級進口布料為主,包括香奈兒用來製作套裝的同等級布料。參加總統就職典禮和出國參訪之前,吳淑珍都曾經在這裡剪布做衣服。

出現在起訴書中的頂級圍巾,是100%正方形印花圍巾,面積大小從145-148公分見方,售價大約15萬元,幾乎可以說是目前市面上最昂貴的圍巾。以高海拔的羊隻脖子底下的細毛所織成的,據業者表示約千隻羊群的頸毛才能織出一條圍巾,所以價格昂貴,一條要上萬元,但一般都是素面。吳淑珍買的這條貴就貴在印花,因為要在細緻的cashmers上染色印花,需要超高技術和刻版,更何況上面的印花多半以繁複的歐洲名畫為主,目前全世界只有英國一家公司有這種技術。

據看過這種印花圍巾的人形容,漂亮的程度幾乎到了「人見人愛」的地步,由於從訂貨到交貨通常要等個一年,因此購買的人都以識貨的貴婦人為主,目前店內並沒有存貨,主仁呢絨表示,一年賣出去的圍巾僅有個位數。據了解,吳淑珍是在去年11、12月之間在主人購買了這麼一條身價高達15萬元的圍巾。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9/3588370.shtml



珍「專攻」精品 毛衣6、7萬 【2006/11/04 聯合晚報】孔令琪、楊正海/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案中,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三人在百貨公司刷卡消費、買精品共34餘萬元的發票,被用於申請國務機要費,三人均供稱是受陳水扁、吳淑珍之託購物送人或宴客,卻全都說不出贈送、宴請的對象姓名、身分,陳瑞仁將此20張發票申領的所得,列為貪污所得,但是否追究第一家庭子女的罪責,陳瑞仁的態度倒是傾向不願「趕盡殺絕」。

吳淑珍部分,有29張發票,金額總計149萬餘元,可說專攻精品和禮品,包括一百多萬元的Tiffany鑽戒(部分以SOGO禮券支付)、32萬元卡地亞精品店的鑽戒,以及一條即價值10萬元的圍巾、每套6、7萬元的毛衣、一副1萬7000元的太陽眼鏡、金飾等物。

對於陳幸妤等人是否涉及偽證罪或發票純個人消費、請領的現金是否有流入私人口袋等其他刑責,陳瑞仁對此面有難色的先說,「還沒有處理」,接著又說:「他們都是小孩子,沒有分到錢」,「饒了他們吧」。

陳瑞仁查出陳幸妤等人申領國務機要費的發票有20張,消費金額最多的是陳幸妤,其次是陳致中、趙建銘。項目包括陳幸妤購買童裝、嬰兒用品,最貴的一筆是4萬4500元的迪士尼美語世界產品,另有兩筆3萬8556元、1萬1388元在burberry高級精品店的消費。

趙建銘的發票包括購買電話、上萬元的鵝絨夏被等產品;陳致中的有2488元的法律書籍,二百多元的金石堂書籍和和1萬1592元的新光三越百貨進口女裝,還有不少是餐飲發票。

檢察官列出三人每一筆的消費,發現陳幸妤似乎愛逛微風廣場、新光三越、SOGO百貨精品店,陳致中的消費,小從200元,大至上萬元的高級女裝,全部報帳,趙建銘有不少高級民生家用品消費。

有趣的是,陳致中、趙建銘提供不少餐飲店的發票,包括台開內線交易案名譟一時的「三井」高級日本料理店、西華飯店等,二人應訊時,指稱餐飲部分是幫父母和岳父宴請一些支持者,卻都說不出對方的姓名、身分。

陳瑞仁表示,贈送禮品給他人,若不知道性別、年齡、身分與品好,如何選贈,另宴請他人時雙方一定是見面相聚一段時間,不可能不知道對方的姓名。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9/3588371.shtml



珍A錢買鑽戒 扁謊言誆檢座 【2006/11/04 聯合報】蕭白雪/台北報導

陳水扁總統夫婦雙雙被檢察官陳瑞仁認定詐取國務機要費,陳瑞仁查出他們以支付秘密外交為名,四處收集發票詐領國務費,扁嫂吳淑珍甚至用國務費為自己購買鑽戒。

依陳瑞仁的調查,陳總統夫婦簡直將國務機要費當作扁家金庫,A錢術洋洋灑灑,令人咋舌。

扁辯 買來餽贈給珍

尤有甚者,檢察官查出報支國務費的發票中,有購買衣服或鑽戒等名貴首飾者,扁原堅稱,家人沒有使用國務費購買這些物品自用,如果有買,也是拿來送人。但當檢方提出吳淑珍買鑽戒單據及尺寸,證明吳淑珍買來自用時,陳水扁卻辯稱:「這是我用國務機要費買來餽贈給她的」。

陳瑞仁駁斥說,國務機要費雖未明文規定不得犒賞給總統夫人,但數額應符合一般社會常情,否則總統豈不可以將全年度數千萬元的「非機密費」,全數致贈第一家庭而擅自變相加薪?且其他犒賞物品均為水果與人參,從未有受贈人先自行墊款再請領國務機要費的,這與一般餽贈有違,不得在案發後「追認」。

陳水扁向檢察官強調,秘密外交工作經費支出龐大,外交部預算不夠用;加上奉天與當陽專案繳回國庫,必要時從國務機要費支出,經費支出取得單據有所困難,執行秘密工作的人員先設法取得發票核銷,等錢累積一定數額後再申領。

陳水扁還拿出信封袋裝著「說出來會死人」的領據簽單,強調將國務機要費確實用在秘密外交。陳水扁說,九十二年間,即委託「甲君」執行一個秘密外交工作,我方主要負責人是曾天賜,此項工作一直持續到九十四年,總共支付「甲君」五、六百萬元;還強調這位受委託的工作人員身分不便透露,因為他擁有龐大事業,擔心影響他的事業。

甲君 根本不在國內

不過,檢方調查後,不管是發票消費期間、「甲君」領發票的時間,他都不在國內,加上「甲君」在起訴前最後一刻的十月卅日,傳真回台給檢察官,全盤否認收到國務機要費及執行秘密外交;曾天賜等人後來也都坦承,「甲君」的秘密外交說,是國務機要費案爆發後,才臨時編造的「純屬虛構」故事。

檢方調查發現,國務費中不用單據的「機密費」,在九十一、九十二年度達五千多萬元,是扁所稱四百五十萬的十一倍餘,若上述費用需以公費支出,何不用機密費?且台灣禮敬團赴美推動台灣加入聯合國,是公開性的造勢活動,根本無機密可言。

陳瑞仁認為,若真有另覓財源必要,以總統統攬國家大器之尊,要求從外交部或國安局等單位動支預算,或直接向民間募款應非難事;捨此正途不取,而聲稱以向友人借貸的方式秘密籌措,有違經驗法則。

扁嫂歷年收集發票申領的國務費達一千四百多萬,與陳水扁所稱僅取得兩百多萬元相差一千兩百萬元以上;檢方認為陳水扁的說法根本是「移花接木」式的「先墊款、後報帳」。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9/3588110.shtml



親上火線 扁還是沒說服檢方 【2006/11/04 聯合報】劉永祥/台北報導

今年七月李慧芬爆料總統夫人吳淑珍蒐集發票,揭開國務機要費案序幕;府方一開始刻意模糊焦點,並將錢的用途定調為「用於秘密外交」,陳水扁總統甚至親上火線,但最終還是無法說服檢方。

李慧芬的發票被李碧君轉交吳淑珍銷核國務機要費的消息曝光後,總統府在第一時間透過所謂「參贊總統府機要高層」,向特定媒體釋出這些錢是用於加強對澳洲關係的「南線專案」。

但由於這位人士指稱在北一女中前交付金錢的情節,實在有違常理,外界對這種說法普遍存疑。

在透過不具名人士放話的同時,府方數度向媒體說明,但只提國務費的沿革及性質,絕口不提以他人發票核銷的適法性問題,意圖轉移焦點;同時指稱國務機要費的核銷,向來依法定會計與審計程序處理,並無所謂貪瀆情事。

在審計部證實李慧芬住宿君悅飯店的單據確實被用來報銷國務機要費後,府方再度由不具名的官員向媒體聲稱:總統府有完整的資料證明這些款項「流向清楚,程序完整」。

眼見外界持續質疑,總統府在七月卅一日宣布陳總統樂於以負責任態度親向檢調單位說明,以求儘速釐清事實真相。當天陳總統並親自約見多位黨籍立委及政論節目名嘴,承認確曾拿「一些單據」來核銷國務機要費,但也為自己抱屈,批評外界對待前後政府的標準不同。

九月五日陳總統在帛琉與隨行採訪記者茶敘時,更首度公開坦承,由於機密費不夠用,所以有很多不得不的便宜措施,用其他的單據、發票把它領出來,全部用在公的方面,絕對沒有納入私人口袋。

隨後府方主動釋出,陳總統已在八月七日下午四點在府內向檢方說明國務機要費用途及支出,同時提供檢方領據及匯款單等資料,並稱陳總統強調皆使用在公的方面,絕對沒有納入私人口袋。

偵辦過程,媒體一度報導陳總統向檢察官表示,吳淑珍為協助推動機密外交工作,主動表示可以代為蒐集發票;陳總統對自己可以從國務機要費案全身而退似乎信心滿滿,最後的結果顯然出乎府方意料。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9/3588107.shtml


大功夫A小錢 吳淑珍敗在貪 【2006/11/04 聯合報】王文玲/台北報導

第一家庭如何花大功夫A「小錢」入袋?依據檢察官的調查,吳淑珍和兒女、女婿消費的發票,都拿來報國務費。其中吳淑珍部分近一百五十萬元,內容包括餐飲及購買金飾、衣服、皮鞋、鑽戒、太陽眼鏡等,部分物品足以證明是吳淑珍自己使用。

A錢大觀 扁嫂報銷150萬

檢察官陳瑞仁認定陳水扁家族貪了這些發票的錢,因為是以現金領取國務機要費,拿到手就算貪汙得逞,不必再追查流入誰的帳戶。

據了解,陳水扁夫婦應訊時都說錢是用在買東西給外賓或同仁的婚喪喜慶上,但陳瑞仁第一次問陳水扁總統時,陳水扁沒說送給誰;問吳淑珍,吳淑珍說得出在光復南路宜佳行買了一條約十萬元的圍巾、每套六、七萬元的毛衣,在民生東路四段的宏佳銀樓買了金飾,卻說不出送給誰。

陳水扁總統第二次應訊,陳瑞仁再問東西送給那些人,陳總統的回答仍然是「我記不清楚,有些是外賓,有些是本國人」,無法說出任何具體姓名。陳瑞仁認為不能以空言來確認發票所購買的東西確屬陳總統餽贈他人之物,以此認定吳涉嫌貪汙。

百萬鑽戒 國務費出27萬

陳瑞仁清查第一家庭用來報帳的發票,勾勒出第一家庭涉嫌A錢的「浮華世界」。吳淑珍個人提出廿九張發票中,有一張高達一百卅二萬餘元的蒂芙尼鑽戒發票,其中廿七萬多報國務費;卅二萬元的卡地亞鑽戒則悉數報銷。另外,五筆黃金飾品中有兩筆高達九萬九千元;另有兩筆飾品價值合計近十萬元,還有一萬七千元的太陽眼鏡。另吳淑珍五筆布料的花費共達卅萬元。

幸妤愛孩子 大手筆買童書

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也提供發票幫忙申報國務機要費。陳幸妤報了廿張發票,共十七萬五千九百四十六元;趙建銘報了八張,共七萬八千四百六十一元。陳致中發票張數最多,卅二張共八萬六千九百四十四元。

其中陳幸妤偏好Burberry,曾經在微風廣場專櫃兩度消費,一次買了三萬八千多元,一次一萬一千三百多元;她也花了不少錢在孩子身上,除了訂閱價值四萬多元的迪士尼美語世界產品,也在新光三越買了一萬兩千五百元的嬰兒用品。

買法律用書 致中也報帳

陳致中則大小消費發票都拿來申報核銷國務機要費用,如吃飯、買筆筒、名車鑑賞刊物、年曆卡片、相框、女裝、訂雜誌,連買法律相關書籍也在內。其中女裝的單筆費用為一萬一千多元。

兩次三井宴 各花一萬多

趙建銘拿來報帳的發票不多,兩次在三井料理吃飯,各花了一萬多元,另買了記憶枕、鵝絨夏被和兩支室內電話。

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都供稱是「代購贈品」或「代為宴客」,但均無法說明所購物品贈送對象與宴請對象的姓名與身分。因此檢察官認為均屬迴護被告吳淑珍之詞,並不足採。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9/3588105.shtml



先墊款後報帳 移花接木 【2006/11/04 經濟日報】徐谷楨/台北報導

總統府國務機要費詐領案昨(3)日偵結,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陳水扁總統與夫人吳淑珍91、92年450萬元的支出,與「非機密費」無關,涉嫌在案發後以「移花接木」方式主張「先墊款,後報帳」的說詞,「顯不可採」。認定吳淑珍出面請領的200多萬元國務機要費是貪汙所得,依法提起公訴。陳水扁涉案部分則待其解職後追訴。

檢方指出,吳淑珍涉嫌從91年7月間到95年3月間,以私人消費的發票,詐領國務機要費中的「非機密費」共新台幣1,480萬408元。偵查過程中,曾天賜、李碧君、林德訓和陳鎮慧都為了減少吳淑珍提出的發票數額,配合謊稱部分發票是陳總統從事祕密外交之用。

但在10月31日,檢方最後一次偵訊時,提出部分證據,讓曾天賜等四人坦承做偽證,因此承辦檢察官陳瑞仁認為沒有再偵查的必要,決定依法偵結,經幾天整理卷證資料後,於昨天提起公訴。

檢方表示,國務機要費中足以證明由吳淑珍提出發票核銷的有2,675萬8,452元,而陳總統說這筆費用是花在六件祕密外交工作上,但經檢方調查,其中只有兩件是真,一件純屬虛構,另外三件的花費和國務機要費的「非機密費」根本無關,因此共有1,480萬408元須列入貪汙所得,依此起訴吳淑珍一人。

其中,與陳水扁所說的某件真實外交工作相關的發票,來自三家百貨公司(太平洋祟光百貨、台北101大樓、微風廣場)禮券共1,195萬44元,用途是給付給某外國公關公司和資助海外民運人士。經檢方追查禮券相關消費者和經手人、店員,未發現禮券是吳淑珍所給或有付款給吳淑珍,所以只成立偽造文書罪。

馬永成和林德訓分別在總統府辦公室主任任內,由於陳總統指示准讓吳淑珍用發票來申領國務機要費,因此知情的兩人均配合辦事,多次指示不知情的陳鎮慧等人變造統一發票的買受人,涉及偽造文書。馬、林、陳三人均替陳水扁、吳淑珍的說法作偽證。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9/3587934.shtml



檢慢功細磨 扁二度應訊被逼改口 【2006/11/04 聯合報】王文玲/台北報導

檢察官陳瑞仁辦案細密,他「釘」吳淑珍,連鑽戒的戒圍、衣服的試穿都問,以此確認吳淑珍是為自己買的;陳水扁總統也因此被問倒,讓陳總統在二度應訊時改口說有部分物品是他餽贈,但已無法挽回劣勢。

起訴書指出,吳淑珍買的一百卅二萬元鑽戒,有廿七萬餘元由崇光百貨禮券支出;如果是陳總統的餽贈,應該全部由國務機要費支出,不會只出一部分,陳總統不能以案發後「追認」的方式來改變。

陳瑞仁在八月廿日第一次訊問吳淑珍,吳淑珍承認為「國務機要」蒐集百貨公司的禮券,但未承認其他部分。

陳瑞仁由發票追帳,確認她涉嫌貪汙時,在十月中旬和總統府接洽,要二度「請教」吳淑珍,但府方一直說夫人身體不好,一直拖。

直到十月廿七日陳瑞仁到總統官邸二度詢問陳總統,本來想「順便」請教一下總統夫人,但總統仍以夫人身體不好婉拒。

先前都以口頭聯繫和總統、總統夫人見面的陳瑞仁,在結案前兩天即十月卅一日發出傳票,約吳淑珍在第二天(十一月一日)下午見面。總統府以傳真表示不行,陳瑞仁認為手邊證據已足,決定不再詢問吳。

陳瑞仁說,被告本來就有不說話的緘默權,即使被告一句話都不說,檢察官也要有本領從其他證據來證明被告的犯行。

為了確定吳淑珍消費確實用在自己身上,陳瑞仁也用細功慢慢問。陳瑞仁說,吳淑珍花費最大筆在鑽戒,他用問戒圍的方式來確定是夫人自己要用的;不過,他沒有查到媒體所登載的其他珠寶。

此外,陳瑞仁也問了多位店員,從吳淑珍選購時的試穿、試戴、量尺寸、送回修改等細節,確定吳淑珍所買的太陽眼鏡、皮鞋、衣服等物是給吳淑珍自己使用的。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9/3588108.shtml



冷眼集》海派扁嫂 個性成致命傷 【2006/11/04 聯合報】黃雅詩、陸倩瑤

總統夫人吳淑珍因涉貪汙遭起訴,是首位遭起訴的第一夫人。事實上陳總統上任六年多來,吳淑珍就爭議不斷,創下很多「第一」,也讓她時常成為在野黨攻擊的箭靶。

此次國務機要費案,民進黨內原本也不相信吳淑珍當到一國元首夫人,會用湊發票這種粗糙手法「貪小便宜」,但吳淑珍長期以來的性格、習慣,種下引爆的導火線。

一位與官邸熟識的黨內高層曾私下形容,吳淑珍就像一般歐巴桑,「在市場買菜多要到一棵蔥蒜也高興」。加上吳淑珍個性海派、強勢,也曾投身政壇,很難當個「不管事」的家庭主婦。

在陳水扁當總統前,吳淑珍這種個性對陳總統一直是「加值」,但在陳總統就任後,吳淑珍的性格卻成了致命傷。

吳淑珍任總統夫人以來,更從不避諱與商人往來,政商金脈關係「罄竹難書」,從開發金董座之爭、SOGO經營權,到中信金插旗兆豐金,重大財經案件都有扁嫂介入的身影。

兩年多前,開發金要改選董監事,當時開發金董事長陳敏薰和中信集團的辜仲競爭激烈,吳淑珍當時不諱言,陳敏薰和辜仲兩人都到府裡看過她。

至於SOGO百貨經營權之爭,各方財團透過多層管道,就是要聽「老闆娘」(扁嫂)的說法和決定。

再看看中信金插旗兆豐金引發的假外資案,委託中信銀香港分行購買兆豐金結構債的「紅火公司」獲得十億元。但市場傳言紅火公司、辜家都不是十億元的最終受益者,中信金有無給扁嫂政治獻金?目前還在羅生門階段。

吳淑珍海派個性塑造的「夫人派」,也讓黨內外詬病。一位黨內高層直言,黨中央、黨團、政院誰跟辜家熟?「很少啊!辜家只跑官邸,政商掛勾的包袱卻要讓全黨揹,哪有這種事?」

陳水扁執政六年內既嫁女兒又娶媳婦,出席婚宴的政商要員名單,也形同扁珍政商人脈圖。

這兩場婚禮的共同特色是,十四家金控集團大老闆全員到齊,由此可見第一家庭與金融業界關係密切。

先前SOGO禮券案雖未起訴吳淑珍,但案情透露出吳「精打細算」的情節,已讓各界瞠目結舌。包括總統府聲稱吳淑珍是為了「買禮券可以打九五折」,才會與貴夫人團集資購買,此次國務機要費案則是證實她透過貴婦密友蒐集發票報假帳,花大功夫、留下證據,A小錢入袋。

吳淑珍的影響力來自扁,引發的政治責任當然也該由扁來承擔。

但除此之外,吳淑珍作為總統夫人的身影,以第一夫人的身分,涉貪汙被起訴,勢必在台灣民主歷史留下「官家教養」的一課。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9/3588111.shtml



冷眼集》用錢買高級 扁家奢華成性 【2006/11/04 聯合報】王文玲

如果沒有來自納稅人的國務機要費,陳水扁一家用錢會這麼慷慨奢華嗎?看了國務機要費的起訴書後,相信許多人心中有這樣的感慨。

被檢察官認定為吳淑珍貪汙所得的一千四百多萬元的國務機要費,有部分可以從吳淑珍和子女提出的發票,讓大家一窺總統一家「日常生活」的高消費。

吳淑珍,買黃金鑽石、戴高級眼鏡,可以做四、五套衣服的布料,外加一條圍巾,要花上卅幾萬。雖說總統夫人身分和一般平民不同,不過,為什麼一定要用錢來堆高級?如果這些東西不是用公家的錢來買,總統夫人會用的這麼順手嗎?

扁的子女也一樣。陳幸妤愛孩子,孩子身上常穿著Burberry的名牌服飾,這是尋常家庭所不能向背的,結果國務機要費的帳單裡,就有Burberry的發票。一向自豪自己是三級貧戶出身的陳水扁,第三代就要以金衣銀飾來彰顯豪富名門之尊?還是因為錢來得太容易?

更別說趙建銘買上萬元的鵝絨被。而曾因開積架車惹非議的陳致中,買本有積架車的名車鑑賞、連念的法律書也交給媽媽違法報國務機要費,對比之下實在諷刺。

而在以嚴謹證據起訴的國務機要費案背後,大家更要懷疑,還有多少因證據不足而掩藏未揭露的第一家庭貪腐?例如那些沒有清楚交代來源的珠寶、還未查清的禮券流向,那些送禮入官邸等著人事安排,金改獲利的種種…。

第一家庭,從來不必以外在的服飾、珠寶傲人。美國老布希總統的夫人芭芭拉,常戴著一串假的珍珠項鍊,卻是美國人民心中既風趣又親民的第一夫人,受到廣大的愛戴;身體不便的吳淑珍,又何以需要錦衣玉食告訴大家———我是第一夫人。

從不諱言自己「深綠」出身的陳瑞仁起訴了吳淑珍,但難掩好不容易盼到台灣人當家作主,於今卻淪落到貪汙起訴的欷歔。陳瑞仁的心聲,不只代表深綠,其實道出所有台灣人民的心聲。陳水扁一家辜負了人民深情期待,真是太令人民失望了。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9/3588109.shtml



錯估陳瑞仁? 府驚慌失措 【2006/11/04 聯合報】李祖舜/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案昨天偵結,對第一夫人吳淑珍被以貪汙罪起訴及總統涉及貪汙,總統府未做出任何回應,且顯得驚慌失措。對照陳總統上周被問到國務費時的輕鬆態度,究竟是府方得到偵查結果的錯誤訊息?還是錯估陳瑞仁的膽量?

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及行政院長蘇貞昌上周一、二分別在立院表示,陳總統已說過多次,只要他本人或總統夫人吳淑珍涉及弊案,會下台負責。暫且不論蘇貞昌,以邱義仁與陳總統的關係,這些談話似乎透露出府方對偵辦結果已有若干掌握,否則邱義仁應不會說出如此篤定的話。

上周四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長楊甦棣強調,會與陳總統保持良好互動關係,直到扁任期結束。這番話,也被政壇解讀為美方是否已經知道陳總統在國務機要費案中能夠全身而退,才力挺陳總統?

同樣也是上周四,陳總統在桃園被問到是否涉案就下台的相關問題時,一派輕鬆說:「再找時間聊。」

據了解,上周傳出曾有檢察系統高層人士向執政高層說明國務費偵辦情形,結論是「陳總統不會有事」。這可能是府方人士上周心情輕鬆的原因,有跡象也顯示,執政高層可能掌握偵查結果,所以正在安排如何再投入民進黨選舉事宜。

另一方面,檢方本周二詢問陳總統親信曾天賜、陳鎮慧及林德訓時,這三人對秘密外交部分的掩飾之詞都已被檢察官戳穿,並告知要辦他們偽證罪,三人因而翻供承認說謊。

據此,以此三人與陳總統的關係,陳總統已知事情不妙,理當有所危機處理因應,但對照府方昨天的驚慌失措,可能是府方仍判斷陳瑞仁不敢以貪汙罪辦到吳淑珍及陳總統。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9/3588117.shtml



追查證明 幾乎扁全家都說謊 【2006/11/04 聯合報】蕭白雪/台北報導

第一家庭消費的發票都曾出現在國務機要費的申請發票上,從陳水扁、吳淑珍強調為機密外交,到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辯稱為父母幫人買禮物、宴客,檢察官追查後證明幾乎是一家人都說謊。

陳水扁提出的「機密外交」、吳淑珍協助收集發票幫忙拚外交的謊言遭戳破外,對於國務費中出現第一家庭消費的發票,陳水扁曾辯稱,有時外賓與太太小孩一同訪台,會交代吳淑珍使用國務費去買東西贈送;親友同仁家中有婚喪喜慶時,也會交代太太用國務機要費買東西送他們。

吳淑珍對於曾買過一條約十萬元圍巾、六、七萬的毛衣等,都說是送人。她承認這些購物發票,都交給陳水扁申報國務費,但兩人卻都說不出究竟送給誰。

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刷卡消費的發票,都曾在國務費中出現,內容有嬰兒用品、有餐宴;陳幸妤等人都辯稱,是幫陳水扁總統宴請賓客,或是幫吳淑珍購買用來送人的禮物。

不過,陳幸妤等人卻始終說不出宴請及禮品贈送的對象;陳水扁在第二次應訊時,也說陳幸妤等人有時會幫他宴請一些長輩、朋友,但又說不出名字。

起訴書中說,贈送禮品給他人,如不知性別、年齡、身分及品好,如何選購?且宴客時雙方一定見面相聚一段時間,那有全然不知對象姓名?尤其用餐發票中,有數張只有兩人用餐,一對一的宴客卻不知對方身分,與經驗法則大相逕庭,都是迴護之詞。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9/3588106.shtml


幸妤等人偽證? 「饒了他們吧」 【2006/11/04 聯合報】王文玲/台北報導

陳幸妤、陳致中和趙建銘提供發票給吳淑珍申報國務機要費,陳瑞仁沒有起訴三人偽證,理由是「沒有證據證明他們分到錢」。他並為三人向媒體求情:「饒了他們吧。」

陳瑞仁並對陳幸妤三人寄予同情,「陳幸妤等人的發票可能是無緣無故被拿走」,「有可能是買完東西後發票被拿走」。

陳瑞仁認為,陳幸妤等人可能只是為了維護、支持親人,才沒有說實話。

被問到是否會偵辦陳幸妤等三人偽證,陳瑞仁語帶保留地說:「我們還沒有處理。」記者追問:「陳幸妤等人在作證時,應該知道自己沒說實話?」陳瑞仁回答,三人雖有具結,但沒有偽證的意思。他並為三人向媒體求情:「饒了他們吧。」

陳瑞仁解釋,不能說檢察官不採的證詞都算偽證,因為沒有證據證明陳幸妤等人分到錢,目前他還沒有處理三人涉嫌偽證的部分。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9/3588119.shtml



扁珍老家 大門深鎖 【2006/11/04 聯合報】謝進盛/台南縣報導

總統夫人吳淑珍被依貪汙罪起訴,扁嫂在台南老家的哥哥吳景茂一家,昨天匆匆外出,直到深夜未返;鄰居說,可能是接獲阿珍遭起訴,不想被打擾。

陳總統官田故鄉的鄉親,仍力挺阿扁與阿珍;「再怎樣,攏係自己人,…」、「我相信阿扁的清白,伊若要A錢早就A了。」鄉親們邊看電視邊罵:「不要再害阿扁啦! 」

吳淑珍起訴消息傳出,官田西庄總統老家大門緊閉。鄰居說,扁媽陳李慎前一天北上參加親友婚禮,祖厝無人,並非刻意走避。吳淑珍位在麻豆鎮興中路的娘家,也是大門深鎖。

「再怎樣,攏係自己人,…」西庄村長王德聰、東庄村長余東波難掩失望說,鄉親們心情難免受影響。但人不親土親,不管如何阿扁是自己的子弟,多數鄉親都會力挺下去。

http://www.udn.com/2006/11/4/NEWS/NATIONAL/NATS9/35882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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