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扁政府的貪腐,大家頭一個想到的,就是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奇的是,他被收押這麼久,媒體也爆了一大堆料,但迄今檢方卻只起訴了司法黃牛案。

因掏空僑銀被收押的梁柏薰說﹕「陳哲男光拿錢,卻不辦事。」這句話,或許可以解釋上述怪現象。

黑道「圍事」,拿人錢財,與人消災,這叫盜亦有道。陳哲男拿錢而不辦事,犯了道上大忌,很不上道。講「人情義理」的人,當然不齒這種行徑。

但是,法律卻剛好相反。辦事而不拿錢,有可能因「圖利罪」而坐牢;拿錢而不辦事,則可能完全沒事。因為只有「辦事」才會損及公眾利益,拿錢與辦事必須有對價關係,才算貪汙。否則,就只是政治獻金罷了。

因此,梁柏薰痛罵陳哲男「拿錢不辦事」,雖傷人格,卻正好幫陳脫罪。

貪汙,是非常複雜的金權遊戲,並不是阿貓、阿狗都可以隨便玩玩。以拉法葉艦為例,台、法兩邊都露出一堆線索,瑞士銀行也找出一大筆賄款。可是,不管人脈或錢脈,檢調就是無法順藤摸瓜。這種結構性的貪汙,必須有長期執政的背景,政商沆瀣一氣,官僚、檢調水乳交融,形成一個利益共同體,才能「日久玩生」。

民進黨執政六年多,前四年是「少數政府」,富商巨賈不屑做政治投資,只有梁柏薰者流,才會病急亂投醫。問題是,綠營政客並未全盤掌握官僚體系,就算有心「拿人錢財,與人消災」,恐怕也力有未逮。而且,就像綠營常說的︰「調查局是泛藍開的,我們哪敢貪污?」因此,陳哲男應是特例,結果就是「拿錢不辦事」。

但,陳水扁連任後,許多商人判斷台灣會變成「泛綠長期執政」,開始鑽營綠營關係,而泛綠政客操作金權遊戲也愈來愈大膽。結構性貪汙,也因而成形。

現在,陳哲男已成扁政府的代表人物,其實,這是「天下之惡皆歸焉」。以他所掌握的權力及當時的背景,恐怕也無法成什麼大奸大惡,否則又怎會收押近半年,才起訴了司法黃牛案?

同樣的,內政部政次顏萬進、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涉嫌的貪汙案,都是手段粗糙,不懂門道的單幫客。真正結構性的貪汙,檢調還沒辦到,也絕對不只是這種規模。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610250029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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