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昨藍綠雙方為軍方是否應將兩蔣銅像拆除一事吵得沸沸揚揚,針對拆除蔣介石銅像風波,立委盧秀燕要求文建會以古蹟文物保存蔣介石銅像。邱坤良主委表示,蔣介石銅像和眷村一樣,是人們生活歷史回憶的一部份,但是否都值得保存,要看在什麼地方,以及和環境的互動關係。

這令筆者想到「華山藝文特區」的命名。街名改訂是台灣總督府對台灣「同化政策」的一環,一九二二年,廢除台北舊有庄名,改三板橋莊南(今中正區梅花里)為樺山町,紀念首任台灣總督「樺山資紀」。位於「樺山町」的還有樺山貨運驛、樺山小學校(今警務處)、台灣總督總督府專賣局台北酒工廠(今華山藝文特區)。

戰後,台北酒場隸屬於台灣省公賣局,因環保遷廠,閒置了十年後,民國八十六年,藝文界人士爭取做為多元藝文展演的空間,引入戲劇、美術、音樂、舞蹈、電影等文化生命,成為藝術創意園區,是台灣閒置空間藝文再利用的濫觴,打響「華山藝文特區」的知名度。

然樺山資紀何許人也?一八七一年年琉球漁民遇難漂流到台灣南部,遭到原住民殺害,史稱牡丹社事件,樺山資紀認為是立功發展勢力大好良機,力主對台灣出兵,並且親自擔任到台灣調查的斥候,兩度到台灣偵查,終於促成一八七四年日本對台灣出征,也因征台的功勳,他由陸軍少佐晉升為中佐,此後更是官運亨通。

一八九四年,甲午戰爭,樺山資紀出任軍令部長,一八九五年,台灣割讓後,樺山資紀又因與台灣的「淵源」,率日軍從澳底登陸,待大勢底定後,樺山成為首任台灣總督。在其十三個月任期內,忙著鎮壓台灣人壯烈的反抗運動,並推動日本國會通過「六三法」(編號為第六十三號的法律),賦予台灣總督極大特權,從此,台灣總督得以根據台灣地位的特殊性而恣意立法,成為台灣的土皇帝,而此法案爾後更成為種種嚴刑峻法的源頭。

如匪徒刑罰令、保甲條例、犯罪即決例、臺灣浮浪者取締規則等律令,將台灣人綁了又綁。保甲條例規定台灣人須納入保甲制度,互相監控連坐;台灣阿片令,台灣人經總督府許可,可吸食總督府製造的鴉片;兩法都將日本人排除在外,殖民政府可真是「獨厚」台灣人。

穿軍裝的樺山資紀,與藝文無任何關聯,將「樺山」改名為「華山」,有如將軍服改為西裝,和服改為唐衫而已。

一九二一年,蔣渭水等人創立台灣文化協會,揭櫫「謀台灣文化之向上,切言之即互相切磋道之真髓,圖教育之振興,獎勵體育,涵養藝術趣味,以期穩健之發達,其歸結務在實行」,文化協化的創立促成文化覺醒,如今「華山藝文特區」以殖民征服者之名命名,創立文化協會的先覺者們不知有何感想? (作者為文史工作者,蔣渭水之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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