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應台在台灣登山高呼,李文在大陸篤行實踐,對兩岸的中國人會有怎樣的影響?

二十年前,龍應台看到台灣人民對社會上不道德、不公義的事,往往沉默不語、逆來順受,她大聲責問:〈中國人,你為什麼不生氣?〉結果在台灣飆起遍地「野火」。

二十年後,今年十二月十一日,北大哲學系教授何懷宏在北京《新京報》撰文說:〈中國人,你為什麼如此生氣?〉他指出,「我們在街頭巷尾不難看到這樣的情景,雙方初則惡言相向,繼則拳腳相加,其憤怒似乎不『見血』甚至不『見屍』就絕不罷手,而究其因則常常只是一件小事。」他認為,人民的「生氣」可以保持社會的「生氣」,但生氣「要與理性結合」。

我們也許可以這樣歸納:生氣是可以的,必要時更是應該的,但是處理生氣的手段要文明、理性,不可變成「戾氣」。

恰巧,有一個案例送到我們眼前。李敖的女兒李文,從美國遷居北京,住在一棟豪華公寓裡。今年二月十二日,她經過樓下大堂,看到一隻狗躺在地上沒有拴鏈子,就要求狗主黃某給牠上鏈,黃不理,還報以「你丫的」一句「京罵」(相當於「國罵」的「三字經」)。李文認為這是對她的侮辱,一狀告進法院,要求判黃某公開道歉,並賠償人民幣一千元的精神損害。十二月九日法院判決,限黃某三日內書面向李文道歉,但駁回一千元的損害賠償。

李文在法院門口向新聞界指出,她打這場官司,是希望提高國民素質。一要消除「京罵」,再要養成尊重別人的習慣。她呼籲社會大眾,當受到侮辱和損害時,不要忍氣吞聲,要勇敢訴諸法律。她說:「李文做到了,你們也可以做到!」

李文雖然贏了這場官司,但可以預見的,「京罵」不會馬上消除,不是所有的狗都會加上鏈子(去年八萬北京市民被狗咬傷),「國民素質」也不會立即「面目一新」。不過毫無疑問,她給廣土眾民的大陸,上了一堂公民社會的啟蒙課。

有人投書報紙,認為李文的這件「小事」反映的社會問題並不小,今天的「沉默大多數」就會成為明天的受害者。另一人投書說,李文拿法律做武器,不僅在維護自己的尊嚴,也在維護整個社會的尊嚴。

大陸多年來倡導三大文明: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一呼百諾,各自標榜文明旅館、文明餐廳、文明公園、文明社區……,二八年奧運會快來了,北京開始要求文明計程車。但不是貼上文明標籤文明就會來到,文明社會根植於兩項基礎,一是教育,一是「文明糾察員」,像龍應台和李文一樣。龍應台是從理論上登山高呼,標定視野;李文則在生活中篤行實踐,得寸求尺。李文目前手裡還有五個官司在打,一是告「陽光衛視」與她簽節目合約而遲不履行,二、三是告管理公寓的物業公司對她斷水斷電及不修理損毀的窗戶,四是告賣房子給她的劉太太事前未告知她房子漏水,五是告園藝師為她設計的綠地、水池和假山都出毛病。

舍下在台北市東區,清晨常到國父紀念館走動,一路上要小心翼翼的避免踩到狗屎。有一天見一狗主人讓他的愛犬在路旁自由自在的「解放」,我受了龍應台二十年的持續感召,上前勸阻,那人理也不理,隨即人犬相依相偎而去。日前在北京坐公車,一年輕女子用手機與友人聊天,高談闊論,聲震車頂,歷久不衰,我受了李文的啟發,向她說:「姑娘,您吵了別人。」她白了我一眼,還繼續講,但放低了聲音。這回雖未大獲全勝,但總算略有收穫。

文明如果不能在生活中體現,寫在書面上的話都是虛文。文明固賴教育,其實「糾察員」也是教育的一環。但這事要中國人來做很難,我們傳統觀念中充滿了「槍打出頭鳥」、「能忍自安」、「訟則凶」等這些想法,幾千年薰染下來,怎能教人在「小事」上認真計較?在北京,有些熟人指李文精神「過度亢奮」,好訟,對別人的若干要求跡近找碴,弄得左鄰右舍不安,並非沒有爭議。

只是,我們常說「和為貴」,很多時候把它解釋錯了。「禮之用,和為貴」,禮是行為規範,和是中規中矩;做應當做的事才合乎「禮」,「和稀泥」有什麼可「貴」呢?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社會風俗之厚薄,與在上位者風行草偃的關係甚大。即使「糾察員」再多,若廟堂之上謊話連篇,行為鄙野,貪瀆成風,你也拿他們莫可奈何。告他們一狀?偏偏法院又是他們開的。想到這裡,真不知如何是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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