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貨輪「聖荷兄弟號」在桃園外海遭撞船翻覆,當局為降低該船載運毒性甲苯可能外洩對海域生態衝擊,日前商請軍方派遣F─16戰機和AH─1W攻擊直升機實施導彈射擊,不料該船卻仍文風不動,引發諸多疑慮和爭議。

近三十年前,台灣東北角首次發生「布拉哥油輪」最嚴重的漏油事件,但當時民智未開,資訊傳遞有限,船過水無痕,多數人沒有太多的記憶。民國九十年初墾丁「阿瑪斯號」溢油事件,掀起一場政治風暴,卻是台灣對於海洋汙染應變體制最重要的里程碑,痛定思痛,我國的海汙應變體系乃有一番改革,相關機關在人員培訓和機具設備上也令人一新耳目。之後,台灣海域曾陸續發生蘭嶼、東海岸油汙和高雄港郵輪翻覆事件,所幸控制得宜,未釀巨災。由近年來的經驗顯示,政府對於「油汙染」的應變能力漸趨成熟;但對於類似「聖荷兄弟號」可能衍生的「化學汙染」仍缺乏處理經驗和應有能力。雖然此次環保署的用心可以肯定,但我國海域化學汙染及災害應變能力的提升,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政府應列為急務。

台灣周邊海域每年有至少三萬艘的油輪和各種化學船舶經過,在我國公布之「內水」和「領海」內,每天都有無數的各國船舶穿梭入港。海象惡劣時,許多船舶甚至貼近海岸行駛,有些外籍船舶看準我國監控能力不足,甚至非法偷排油汙,對於周邊海洋環境品質和生態漁產都構成莫大威脅。目前依據全球的統計,船舶油汙染事件次數減少,但漏油規模卻大大增加,顯示一旦溢油將極為棘手。然而,許多化學輪上滿載的有毒化學物質卻更為可怕。像「聖荷兄弟號」上載有液態苯、重油、燃油等物質,不易處理;「液態苯」更具有比重輕、高揮發性、低燃點的特性,一旦外洩佈滿海面,溫度過高就可能引發爆炸,但溢出後的毒性,可能導致接觸生物死亡,也可能經由漁產食物鏈,在人體累積放大其毒性,影響至為深遠。

筆者認為,「聖荷兄弟號」所載運之毒性物質應廣邀學界和化學產業界專家盡速研議,探討其毒性、可能衝擊和妥善處理方式,考慮以抽空液態苯為優先處理原則,再行處理船骸。我國海洋汙染法和相關子法中,對於化學災害之應變也宜以「金化學輪」、「聖荷兄弟號」等事件之處理經驗,研酌必要之修正補充,以結合必要之人力、物力和相關設備,並強化統合應變之能力。有關海域化學災害的應變體制,應舉辦國際研討研習會議,汲取經驗,並鼓勵相關研究和培訓現場指揮及操作人員。

須知,美、加、韓、日和新加坡等先進國家在海洋汙染的應變工作,並非全然依賴政府力量,民間籌組的協力團體(如石油聯盟、應變公司和海汙協會等)在海汙應變培訓及實務操作上都扮演重要角色。我國應重視此一公私部門夥伴關係之建立。此外,國外對於海洋汙染的應變,甚至關心到水鳥和海洋生物救援,在在顯示海洋汙染問題複雜性和廣面性。換言之,台灣對於海洋汙染的應變,應該超脫以油汙染為唯一重點的思惟,提升到化學汙染、路源性汙染防治和全生態系救援應變的新里程。(作者為台灣海洋大學海洋資源管理研究所教授、中華民國海洋汙染防治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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