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改稱「正統字」,既符合獨得傳承漢字歷史統緒之「正」的歷史真實,又能免除因「正體字」一詞無法不夾帶的漢字「原罪」(如隸變等)所引生之邏輯缺憾與不妥……
近年以來,不少學者及政治人物都有主張要把「繁體字」改稱為「正體字」的呼聲。事實上,稱傳統漢字為「正體字」,大陸方面早在十幾年前,某些文化界的有識之士如袁曉園女士,已有類似的呼籲。儘管彼此的著眼點未必相同,但大家看到「簡化字」對於中華文化的傳承已然造成斷裂危機的焦慮,心情其實是相接近的。出於對傳統文化的關懷與呵護,說「繁體字」是「正體字」,這是可以理解的。其實「正體字」一詞,是一種很寬泛的說法。站在實事求是的學術立場,有必要對其所關涉的義理內涵,略作剖析。
所謂「正體字」的「正」,大致可有三個層面的意思:一是經由行政命令介入「約定」,所形成規範化之「正」,這是「法」定意義上的「正」;二是經由學術,尤其是漢字形體學有關字形演化規律的研究成果,所作出合乎造字初形本義的「正」,這是「理」據意義上的「正」;三是傳承漢字系統歷史統緒上之「正」,這是「情」懷意義上的「正」。
就第一個層面看,台灣以教育部頒布實施的《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亦即過去一般所說的「繁體字」為「正」;大陸則以中共教育部頒布的《簡化字總表》為「正」,就「法」的規範化「約定」上說,「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各有一套統一的標準「正」字,兩者立於對等地位,並無所謂誰「正」或誰「不正」的問題。
就第二層面上看,大陸「簡化字」的「簡化」手法,完全著眼於省減筆畫與強化標音之功能,在經歷一番大翻修與大改造後,對於以形表意的漢字符碼系統之內在秩序,破壞甚多。故其字形合於初形本義之「正」者已大幅減少;相對而言,台灣通行的「繁體字」,由於曾經了「篆變」、「隸變」、「草變」、「楷變」等演化過程,亦未必都能符合原始造字初義,但以其基本尊崇《說文》,又未經特殊「非理性」之簡化改造,故其合於初形本義之「正」的比例,自應遠高於大陸「簡化字」。
就第三個層面上看,台灣通行的「繁體字」,其實就是沿用了自秦、漢以至明、清以來的傳統文字,雖然多少有些異動,但基本上跟大陸「簡化字」未簡化前的傳統漢字同屬一個系統,故可獨得傳承漢字歷史統緒之「正」。
據此而論,台灣的這一套「繁體字」,也只有在第三層意義上可以完全符合「正」的條件。而在第二個層面上,也只能說台灣的「繁體字」是「比較」合乎「正」或比較具有「正」的優越條件;至於從第一個層面上看,則在各自規範的「約定」義上,彼此皆「正」,不存在孰高孰下的問題。因此,若硬要把台灣的「繁體字」改稱「正體字」,學術理由似嫌不夠充足。惟若改稱「正統字」,則或可無弊。它既符合獨得傳承漢字歷史統緒之「正」的歷史真實,又能免除因「正體字」一詞無法不夾帶的漢字「原罪」(如隸變等)所引生之邏輯缺憾與不妥。只是在語詞表達上,不能不由「評判」語句退回到「報導」語句的「老實面對」而已。
http://www.udn.com/2007/2/3/NEWS/READING/X5/3713990.shtml
- Feb 06 Tue 2007 19:38
正體字辨正 【聯合報/杜忠誥】 2007.02.03 03:32 am
close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
禁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