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每次立法院審科技預算,都會發生部分立委質疑學術界「研究方向」的插曲。兩年前,某台聯立委質疑中研院語言所的研究路線,認為該所應該要更專注在閩南語或其他「本土」語言的研究,而不該研究一些與台灣沒有關係的語言。今年,台聯立委陳銀河、民進黨立委莊和子、邱創進等人,又炮轟國科會若干研究個案,認為不該補助研究雲南昆明的都市計畫、東莞台商e化、蘇州庭園等課題。立委甚至粗魯地指這是「研究個鳥蛋」,並威脅「以後再給我看到這樣的研究計畫,我就跟你沒完沒了」。

立法院審預算的時候,立委一個個都是老爺,被審查的科研單位為了不吃眼前虧,通常也都不願正面糾正這些立委的粗俗無知,甚至虛予委蛇,同意通過類似「研究需優先補助與本土有關」之附帶決議。這樣的妥協雖然情有可原,但久而久之卻扭曲了民眾對教育、科學與文化的認知,也助長了國會政治干預學術的氣氛,必須要予以導正。

我們先就「本土」的意義向幾位胡亂質詢的立委補上幾堂公民課。在政治上,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他們是「老大」。只要是由人民一票一票經公平公正程序所選舉出來的政權,就是本土政權。不論政治人物出身何地、上一代移民自何處、歷史文化的認同為何,只要他得到本地選民的認同,那就是不折不扣的「本土」,任何人都不能予以貶抑、扭曲。

政治上的本土意義已如前述,那麼在教育文化上,本土的意義又是如何呢?一般而言,當我們將歌曲、藝術、建築等人文作品描述為「本土」時,隱隱然表示我們對這些作品「因地緣貼近而自然產生情感」。這種因地緣貼近而親近的感情,是人類文化的自然呈現。但是我們要特別指出,既然是情感,就必須尊重個人、千萬不能違反「自然」。某人若出生高屏,卻對台北板橋林家的歷史淵源特別有興趣,高屏人能夠怪此人不夠本土嗎?同理,研究庭園設計的人對各地不同風格的作品情有獨鍾,輪得到立法委員去說三道四嗎?如果台灣的學者不該研究蘇州庭園,那麼依此邏輯,當然更不該去研究莎士比亞文學、莫內畫作、亞馬遜叢林生態。這樣偏狹而離譜的文化認知,說得通嗎?推廣而言,所有的純科學都鮮少本土特色,立法院如果通過決議,要求國科會不得設定「與台灣無關的科學研究議題」,那麼台灣究竟還要不要做科學研究呢?立委若是將本土文化做如此狹隘的定義,究竟是有利或不利於這些政黨的形象,恐怕值得他們的黨政高層省思。

從法制運作的邏輯來看,立法委員也根本不應該對教科文預算的內涵胡亂干預。一般而言,國家對於教育科研的運作,只能介入法制、程序、框架等「外部事務」,而不能介入內容、題材、課程等「內部事務」。準此,教育部可以制定課程大綱、縣市政府可以據此大綱加上若干地方特色,由出版業者依此而編纂教科書;這些管制都屬於外部事務。但是教科書的內容細節為何、各校該採用什麼樣的教科書,都屬於教育的內部事務,應由各下游團體自行決定。這種內部/外部事務的區分,已經是全世界民主國家教科文法制規範的通說。若干立委對於這樣的分際似乎渾然不覺,卻是習慣性地恣意介入研究個案。他們以為自己的表現是在關心本土研究,殊不知是在展現自己對本土意涵的無知;他們以為重視本土是要靠打壓「與台灣無關」的研究而竟功,殊不知扭曲研究的取向,卻適足以戕害本土的創新能力。

最後,我們也要為國科會、中研院等科研預算單位打打氣。每年在立法院要面對少數意識形態偏狹立委的無理責難,當然是夠無奈的。但是在這種不得已的扭曲氣氛下,科學人文的研究還是該掌握正確的方向,不能輕易向咄咄逼人的立委低頭。秀才遇到兵要如何處理,當然有些不得不然的權宜;但是面對扭曲學術方向的附帶決議,我們希望國科會也能有適當的擔當,挺身替學術界講些話、為學術自由的維護做些努力。如若不然,行政院又何必請一些大學者去做國科會的首長與主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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