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自清 捐1500萬特別費 【聯合報/記者馮復華/台北報導】 2006.11.18 03:15 am

台北市長馬英九昨晚宣布,為避免市長特別費不斷遭到曲解,他決定將八十八年就任市長起至上月底,直接匯入個人戶頭的每月十七萬元特別費,總額約一千五百萬元全數捐給公益團體。

民進黨籍立委管碧玲昨天舉行記者會,指稱馬英九昨天上午起透過秘書匯出多筆大額捐款,緊急讓存款「瘦身」。馬英九晚上九時卅分在市政府開會後,步出辦公室,面對媒體,公開回應管碧玲的質疑。

他表示很早就有此決定,昨天先捐出六百萬元,已委請秘書以每筆五十萬元金額,轉出十二筆,給不同的公益、文教、社福團體,預計下周一再捐出四百萬元。

馬英九哽咽地說:「我絕對不是貪錢的人,卻被以貪汙罪嫌調查,這輩子從未受過這樣的侮辱,讓我心裡非常的難受!」他為凸顯特別費問題遭扭曲,願意成為捐出全數首長特別費的第一人。

他說,上任近八年來,每月匯入帳戶的特別費多數都已餽贈、犒賞或捐做公益,這次全數捐出後,自己因此要倒貼很多錢,但他仍決定,扣除議會刪除的特別費,其餘一千五百萬元全數捐出。

他強調,當前特別費受到很大曲解,使得全國六千五百位首長全數被視為貪汙,為制度改革,也為證明自己的清白,他願意率先全數捐出;但他並未要其他六千五百多位首長跟進。

馬英九說,犒賞及餽贈確實有時難拿領據,他舉例說,去看一個病人,或過年發紅包,叫人家簽收據,於心何忍?已經贈出和犒賞的金額,他自己用薪水貼,錢財身外物,沒什麼了不起,所有想幫的公益團體都可捐到,感覺很好。

他說,本來準備捐款到某個程度才對外說明,但昨天已被立委公開,因此提前宣布。他知道即使把特別費全數捐出,仍會被民進黨籍立委曲解,但仍堅持這樣做。

http://www.udn.com/2006/11/18/NEWS/NATIONAL/NATS2/3609712.shtml




打馬英九 民進黨烏賊戰術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2006.11.18 01:56 pm

回顧馬英九身陷特別費和財產問題風暴的歷程,可以發現民進黨人為轉移吳淑珍炒股案和國務機要費,對馬英九緊咬不放,不管馬英九如何解釋、公布財產明細,但綠營不聽不看繼續追打。但馬英九卻不願採以牙還牙的報復措施。

今年5月中旬,吳淑珍炒股風波沸沸揚揚,民進黨立委突然召開記者會質疑馬英九財產暴增,當時馬英九還驚訝的反問:「我當市長快八年了,民進黨人為何現在才發現我的財產增加?」

7月底,檢方發現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有假發票之際,民進黨立委赴審計部檢舉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涉嫌違法,強烈要求審計部比照查核國務機要費規格。馬英九的回應是,首長特別費按照行政院規定辦理,他的特別費均用在公務支出,沒有「機密用途」,歡迎審計部及其他單位來查。

自此綠營展開接力戰和烏賊戰,鋪天蓋地的打馬會,幾乎到了吐口水就可以把馬英九給淹死的地步。儘管馬英九於5月19日公布他的財產明細,證實兩次市長選舉後,存款只各增加491萬元和506 萬元,到一直到現在,民進黨毫不理會馬英九的說明,仍以他選後財產暴增一千多萬元大作文章。

民進黨人打烏賊戰術,邏輯簡單。反正不斷噴出黑色的墨汁,就可以把天下的烏鴉染成一般黑。同時也吃定了民眾不會每天剪報,無法把數字記在腦裡隨時拿出來參詳比對,因此馬英九回應地既無奈又不耐。

再例如立委一再打余文報特別費有60萬元落差,市府已一再解釋差額是以馬英九捐出的交通罰鍰獎金支應,民進黨立委也視若無睹連打三天。

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風暴一度如電影明天過後的場景,曾幾何時,現在身處風暴中的,竟是「政壇模範生」的馬英九,藍營無力接招,更凸顯藍綠政治人物的性格大不相同。身為藍營教主的馬英九,處事溫良恭儉讓,「以牙還牙」這種小人作風,他又不屑為之。

其實,早在6月初,馬英九就含蓄的說「總統和第一夫人疑有涉案跡象」,為人處事嚴謹的馬英九,如果沒有幾分證據是不會說這種話,但馬英九也只點到為止,沒有進一步的指控。

然而綠營對馬英九出招絕不手軟,看到他存款數字增加,就質疑馬英九「圖利自己」和「公務侵占」。可以不必舉證兩者的關聯就輕易畫上等號,若非仗著民代身分的保護傘,一般百姓老早就吃上誹謗官司了。

馬英九不屑以牙還牙,否則以他的行政資源,要調出陳水扁在台北市長的帳冊並不困難;旁人看了直跳腳,馬英九還總不忘提陳前市長的對市政也有貢獻。

然而,特別費風暴如滾雪球已痛擊馬英九。接下來要看馬英九能否拿出靠高度政治智慧,化解這場冰風暴。

http://www.udn.com/2006/11/18/NEWS/NATIONAL/NATS2/3609844.shtml



馬英九 把自己放在顯微鏡下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2006.11.18 01:56 pm

身處特別費風暴裡,台北市長馬英九處理危機的作為不斷遭批評,尤其是堅不辭職及捐款作公益的時機。但在馬英九腦中,四書五經的教誨恐怕是遠遠凌駕在政治智慧之上的。

「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謙謙君子如馬英九,當碰到綠營人士連番指他借馬小九「污特別費」、靠父親喪葬補助費「賺錢」、財產爆增「發選舉財」,把他說成見利忘義的小人,對愛惜羽毛的馬英九來說,士可殺不可辱,讓他憤怒到了極點,仍要維持「馬英九形象」,口不出惡言。

九思立身 念念品格教育

「馬英九形象」曾是「完美」的化身,是學養、道德、品格、模範生等的總代名詞;56歲的他,仍讓老、中、青三代的媽媽都覺得,養兒就要如馬英九。

馬英九念茲在茲要以「九思」立身,以不負父親馬鶴凌取名「九」字的期望,立身處事以「視思明、聽思聰、色思溫、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問、忿思難、見得思義」為原則。在出席各種教育場合時,三句不離「品格教育」,總說,「不管思想是藍是綠,品格都是核心價值指標」。

清廉自持 破西裝不捨丟

馬英九以清廉自持,襯衫、褲子、鞋襪一穿就是十年以上,西裝不小心被香燒破一個小洞,還送去修補不捨得丟棄,全身上下沒有一個名牌服飾,連太太周美青也是穿著輕便,常是一身牛仔褲勁裝,搭捷運上班。

其實在外界用放大鏡看視馬英九之前,馬英九早已將自己放在顯微鏡下自我檢視。當得知市府秘書以假發票核銷特別費,馬英九公開表示「羞愧」,「羞愧」二字,對那些「硬拗」的政客是輕如鴻毛,對持高道德標準的馬英九,卻重如泰山。

標準巨蟹 愛國愛家愛妻

馬英九是標準的巨蟹座,愛家、愛國、愛民族。他愛護家人,尊重妻子,維護家人的隱私,所以面對綠營人士討伐他的財產爆增,他也要先取得周美青的同意,才肯對外公布財產明細。

馬英九的理財觀也很巨蟹座,主要以定存為主要理財工具,不做冒險性投資,這種保守的理財觀,還讓理家專家嘲笑說是「錯誤示範」,因為定存利率趕不上通膨率,還得扣繳儲蓄所得利息。但馬英九仍然堅持現金存款的理財方式,因為他相信這是最透明、也最公開的方式,不解為何民進黨人還不斷質疑。

馬英九對國家社會有高度的使命感,以劉銘傳為偶像的他,想常到一項施政對百年後的影響。他要求台北市所有中小學生畢業前都要通過游泳檢測,也是「希望50年、100年後,人們會說,當年有一個台北市長要大家學會游泳」。

也正是這種高調的特質,讓馬英九絕少有交心的朋友,他看似沒有架子,卻也給人儼然不可犯的無形距離。在特別費風波暴發後,黨內同志跳出來護馬挺馬的聲勢力道仍不足,甚至不乏落井下石者,也讓馬英九難掩內心的孤寂。

內心孤寂 馬迷依舊相挺

如今,馬英九最大的支持者反是廣大的馬迷粉絲。民進黨人用盡心機想把馬英九跟貪瀆畫上等號,恐怕要先說服民眾,至少現在多數民調結果顯示,多數人民還是相信馬英九的清廉操守。

只是當馬英九把父親喪葬費加碼捐出、財產也大把大把捐出,馬迷們也得了集體焦慮症,擔心馬英九會把政治前途也捐出去了。

生於憂患,死於安樂,古有明訓。大家都在看馬英九如何闖過這一關,來成就他心中的百年大業。

http://www.udn.com/2006/11/18/NEWS/NATIONAL/NATS2/3609846.shtml



馬英九捐款澄清 捨法理訴諸民粹? 【聯合報/本報記者范凌嘉】 2006.11.18 03:15 am

特別費風暴越演越烈,馬英九大動作捐出特別費,頗令各界詫異。對照之前「本人沒有涉案、市長不需辭職」的邏輯,捐錢動作格外令人錯愕,不在乎一千五百萬特別費、卻不捨四十天任期,馬氏天平的運作規則,實在耐人尋味。

失去漂亮辭去市長的黃金卅六小時,馬英九此時大方割捨金錢,不但無助於制度釐清,反而更混亂真相呈現。如果馬英九認為沒有涉案,就不必辭去市長,那匯入私帳、申報用餘也無違法,又何必捐出財產?

反過來說,如果這種特別費處理方式有適法疑義,就算馬英九捐再多金錢,也不能替他脫罪。馬英九的捐贈決定,在法律上沒有意義。

但放到政治脈絡裡評量,也讓人難以理解。最大的問題在,這樣「授人以柄」的舉措,讓民進黨立委以「脫產」形容,更容易招來「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質疑,這麼沒有政治謀略的決定,怎不讓人感到唐突。

過去面對各種挑戰,馬英九一直謹守法理制度,這讓他走遍天下;但他這次竟然繞過法理制度,以捐出財產的民粹手段,訴諸民眾的直觀感受,或許反映他內心的惶恐與不安。

這更說明了,馬英九童子軍般的性格,絕不容任何榮譽、責任遭到質疑挑戰,更不能讓他一生樹立的「清白」形象有一絲玷汙的機會,此時此刻,他無不可捨,只有「乾淨的馬英九」定位不能捨。

不論各界如何抨擊馬英九這項決定缺乏政治智慧,無法審度時機,卻不能不承認,馬英九確保他「清廉自持、誠實問政」的基本價值,也是確保他爭取二○○八大位的根本利基,馬英九或許笨,馬或許用人不當,但至少在這麼混沌濁汙的政壇裡,他還能證明榮譽比權位重要,對照現在與未來的政治對手,這點政治資本,還真的只有馬英九才有。

http://www.udn.com/2006/11/18/NEWS/NATIONAL/NATS2/3609719.shtml



法界觀點》捐不捐 與法律責任無關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6.11.18 03:15 am

法界人士指出,其實首長特別費在法令上一直存有模糊空間,台北市長馬英九不論捐不捐特別費,是否真的要負法律上責任,仍有爭議。

法界人士指出,政府發給首長特別費,目的是在讓首長用之於公務上,不管是不是要用發票核銷或是需不需要領據,只要首長用在公務上沒有納入私人口袋,就不會有問題。法令對特別費的核銷,規範不夠明確,這種制度要改,否則會讓首長掉入陷阱。

法界人士表示,馬英九的特別費有沒有問題,考量的重點就在於他有沒有將特別費用於公務上。如果他有刑事或行政上的責任,縱使事後將特別費全部捐出,也無法免除他的刑事或行政上的責任。因為無論是貪瀆或侵占罪,都是即成犯,一有行為就構成犯罪,事後將特別費捐出,只能代表犯罪後態度良好,做為法院量刑的參考。

法界人士認為,行政院規定首長特支費有部分可以不用發票報銷,直接匯入首長帳戶,這種規範只是方便首長使用特別費,但不表示這些錢就是首長的私房錢,還是必須用於公務上。但又因沒有明確的法令,導致長期以來首長特別費的使用及核銷出現不同的做法。

http://www.udn.com/2006/11/18/NEWS/NATIONAL/NATS2/3609720.shtml



新聞幕後》自認不貪卻惹汙名 馬最難忍 【聯合報/本報記者楊金嚴馮復華】 2006.11.18 03:15 am

台北市長馬英九一下子捐出一千萬元,不少人都在問,是什麼原因,讓他做了這個自己起碼要貼七到八百萬元,等同馬家財產立刻少四分之一的決定?究其因,主要是一向以清廉自許的馬英九,如今卻遭到質疑,讓他再也無法忍受。

據了解,在十三日檢察官傳訊馬英九時,除要求馬英九說明有單據的部分外,還包括不用單據部分。對馬英九而言,不用單據的特別費,幾年下來已陸續支用,但一些像餽贈、犒賞不見得有單據的支用,面對檢察官要求說明去向,自然感到屈辱。

也因此馬英九昨天面對媒體時,才會說出:「我絕對不是貪錢的人,卻被以貪汙罪嫌調查,這輩子從未受過這樣的侮辱,讓我心裡非常的難受!」

依市府評估,本來馬英九這部分的帳戶就不是專款專用的帳戶,而是和其他的錢放在一起,帳目流向本來就會混入其他收入,但如果不弄清楚,一定會持續被追擊。

官員說,馬英九從五、六月民進黨開始扯特別費支用問題,來遮掩陳水扁總統國務機要費弊案後,即多次私下表明有捐款打算,余文案算是最後一根稻草。立委管碧玲昨天的指控,更讓連日氣憤難忍的馬英九,乾脆提前公開所有捐款計畫。

「馬英九自認一輩子對法律和金錢如履薄冰,結果最守法的人卻被亂石圍毆。全部捐出也算是對這種不問是非的惡劣風氣,表達抗議吧!」曾多次與馬英九討論捐款計畫的官員說,對於別人任意踐踏他最不可侵犯的領域,馬英九「也會很不爽」。

http://www.udn.com/2006/11/18/NEWS/NATIONAL/NATS2/3609728.shtml



審計部:剩餘未繳庫 有貪瀆嫌疑 【聯合報/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2006.11.18 03:15 am

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核銷疑雲,民進黨立院黨團昨天邀請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台北市審計處處長李月德等人到立法院說明,幹事長葉宜津質疑,假如馬英九特別費用不完,該繳庫卻未繳庫,是否涉及貪瀆?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回應指出:「某種程度上有這種嫌疑。」王永興也說,報假帳可能觸犯偽造文書及貪汙罪。

【記者馮復華/台北報導】馬英九昨晚說,法律上公職人員申報財產的義務是,在帳戶內不論來源都需申報,若其中有一塊錢特別費沒用完,就算貪汙,合理嗎?

他宣布捐出鉅款之後說:「錢財乃身外物,沒什麼了不起,所有想幫的公益團體都可捐到,感覺很好。」他說,幾十年文官制度都這樣規定,大家都沒記帳,因此不論說沒用完或用完,都無法取信於人,唯有全數捐出,才不會再被扭曲。

馬英九說,他歷年捐出公益的特別費約五百多萬元,每一筆都有匯款單據,昨天和下周一捐出總額則約一千萬元,其他兩次競選經費捐出者則約四千七百多萬元,總共捐款六千一百萬元。

他指出,犒賞及餽贈確實有時難拿領據,例如去看一個病人,或過年發紅包,叫人家簽收據,於心何忍?他已經贈出和獎賞的金額早就超過,他自己用薪水貼。

http://www.udn.com/2006/11/18/NEWS/NATIONAL/NATS2/3609721.shtml




馬英九挨打 陳水扁「活」過來 【聯合晚報/記者李濠仲/特稿】 2006.11.18 01:56 pm

台北市長馬英九陷入首長特別費風暴之際,陳水扁總統前晚秘密邀約立法院長王金平「商議國是」;昨日又拿著蔣家在「轉型正義」上大做文章;今天則出席討論原住民專章的憲政研討會,儼然已有從國務機要費案中「活」過來的跡象。

民進黨人士坦言,馬英九特別費事件對陳水扁而言,確實不無解套效果,黨內其他躊躇滿志的「天王」們,則已有人開始擔心,陳水扁「活」過來後,又要開始積極總攬政務,短期內自己恐怕又得低調一點。

當「扁王密會」於敏感時機曝光後,不少人開始朝扁是有意「拉王打馬」方向解讀。事實上,這樣的揣測也不是沒有道理。

陳水扁對王金平「微妙的槓桿」角色相當清楚,知道自己若運作得當,對王「加碼」,王就會水漲船高,如此一來,對由馬英九為首所代表的國民黨新勢力(對照連戰、王金平等舊勢力),將產生一定的壓制作用。

但扁王互動,其實並不完全如陳水扁的盤算,尤其對陳水扁極為不利的國務機要費起訴書出爐後,親扁人士不諱言,王金平現在跟他們是處在「恐怖平衡」狀態,彼此的互信基礎愈來愈薄。至於陳水扁有沒有可能靠王金平加深國民黨內部的分歧?扁陣營也很清楚,在這件事上,王金平一直相當具有戒心。

但親扁人士也強調,扁王之間縱使沒有太堅強的互信基礎,總統與國會議長,總不能關閉對話窗口,有些實質議題,也確實透過這樣的對話有溝通的機會,包括軍購案、監委同意權,以及特別費法制化等問題,就是如此。

親扁人士表示,馬英九捲入特別費風波的事件還在發酵,處境不比馬英九好到哪去的扁,不至於在這個節骨眼去玩「操作王金平」這套,因為他自己現在最關切的,是如何從國務機要費案脫困,操作不當,極有可能讓自己陷入另一個泥沼。

更何況,根據歷次與王金平交手經驗,陳水扁很清楚,王也不是省油的燈。若說陳水扁最近有「活」過來的跡象,只能說他又找到機會重拾一貫的政治性格罷了。

http://www.udn.com/2006/11/18/NEWS/NATIONAL/NATS1/3609836.shtml



明年起 特別費須檢據核銷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6.11.18 03:15 am

行政院主計長許璋瑤昨天表示,明年起首長特別費全部檢據核銷,全年度總經費約九億六千八百萬元的特別費都將先支出、再撥款,「首長不會再摸到錢了」。這也是廿四年來的重大變革,新制至少可解決當前百分之九十九的問題。

許璋瑤日前曾說,「特別費」不是薪資的一部分,無法法制化,但昨天強調,要將特別費法制化,一定要「配套」立法或修法。

許璋瑤說,特別費是以行政命令處理,去年主計處曾草擬「首長特別費支給條例」草案,但遇到一些困難。例如「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明文規定北高議長每月特別費廿萬元,如果因此拉高中央首長特別費,將不符社會期待,所以特別費法制化必須配套處理,一併修正相關法令。

行政院發言人鄭文燦和許璋瑤昨晚舉行記者會,強調政院已正式發文全國六千五百位正副首長,明年元旦實施新制。這樣的改革,也可避免「大家用異色眼光看這些首長」、「不會有放入個人口袋的疑慮」。

許璋瑤說,明年起首長特別費必須是「因公招待、餽贈及獎賞之需」,實際支用時,應依「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定取得收據、統一發票或相關書據;特殊情形不能取得者,由經手人開具支出證明單註明原因,並經支用人核章後據以請款,且支出憑證應依會計法相關規定註明用途或案據等。

http://www.udn.com/2006/11/18/NEWS/NATIONAL/NATS1/3609608.shtml




辦案人員:未查出貪汙事證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6.11.18 03:15 am

台北市長馬英九昨晚宣布將不需要單據核銷的全部市長特別費主動捐出,偵辦特別費案人員對此舉表示肯定,並表示目前尚未查出全案有任何貪汙事證。

檢調偵辦台北市長馬英九的市長特別費案,查出市府秘書余文核銷的發票中,還有一張知名女性SPA按摩店美容療程發票,金額一萬六千元。

辦案人員表示,由於目前查出不實發票的種類相當多,為釐清市長辦公室在審核發票過程中,究竟有無官員從中涉及舞弊,決定下周以證人身分約談市長辦公室前主任鄭安國到案。

而高檢署查黑中心昨天也約談兩名幫忙余文收集發票的友人到案,調查幫忙收集發票的動機為何。同時繼續比對余文自行提供的小額發票,究竟有無實際支出,兩名證人訊後都飭回。

檢調持續比對特別費發票,發現還有十餘張誠品書店的發票,將持續約談這些實際消費者到案調查。

http://www.udn.com/2006/11/18/NEWS/NATIONAL/NATS1/3609727.shtml



「小額發票 都有市府統編」 【聯合報/記者馮復華/台北報導】 2006.11.18 03:15 am

針對立委質疑十一人串供等質疑,暫代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的台北市政府秘書長李述德回應說,立委講話自行負責。對於有人懷疑送檢方的小額發票是臨時蒐集的,他說,發票上面都有市政府的統一編號,沒有莫名其妙的單據。

李述德也證實,兩位副市長金溥聰及陳裕璋,都在台北市長馬英九周三召開記者會道歉當天口頭自請處分。

這兩天包括他和兩位副市長,已陸續將書面自請處分公文送給市長,市長目前還未批示。

他說,三千七百多張發票日期都在九十二年一月至九十五年六月之間,要兩天內收集完畢,怎麼可能?他不認定事實真假,尊重檢調調查結果,檢調才能提供唯一答案。

李述德及曾參與調查過程的市府官員都說,外界質疑這三千七百多張發票也疑似造假,就他們整理過程,這兩箱單據多半為二聯式收據,上面蓋有秘書處章,另外發票則有市府的統一編號,初步查核並沒有「莫名其妙」的單據。

李述德說,市府調查過程沒有法律約束力,因此包括余文所說的話,他也不會幫忙打包票,因為是真是假他也分不清,待檢調釐清真相。在進入檢調程序後,他也沒有再跟余文說過一句話,就是怕被誤會成施壓。

http://www.udn.com/2006/11/18/NEWS/NATIONAL/NATS1/36097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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