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8  中國時報 結餘特別費遭質疑視為畢生奇恥大辱 1500萬馬全捐了 劉添財、喬慧玲/台北報導

飽受特別費弊案困擾的台北市長馬英九昨日做出重大決定,他將把過去市長任期內不需單據核銷的特別費總數為一千五百四十七萬八千三百八十七元,全數捐出給北市十一個慈善、文化、學術等團體做公益,昨日先捐出六百萬元,下周一還要再捐四至五百萬元,連同過去已捐出的五百萬,將可達到全部的數額。

馬英九表示,被以貪汙罪調查約談,是他這一輩子從未受過的恥辱。

施明德籲辭職 馬不認同

至於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呼籲他為特別費案請辭,他表示,目前看到的只是一位市府科員因行政瑕疵而便宜行事違法,此時此刻不須辭職。馬英九說,他不是一位戀棧職務的人,如果他自己有問題,一定會率先辭職下台。

馬英九說,扣除九、十月已都全數領出的特別費,會全部以單據核銷之外,從八十七年十二月廿五日到九十五年八月底止,不須單據核銷的特別費全數捐出,粗估以往捐出二次競選結餘款四千七百萬元,加上一千五百四十七萬元的特別費,總數捐出約可達六千二百萬餘元。

馬英九強調,他不是貪財的人,卻被檢察官以貪汙罪調查,他難以接受,既然不須單據核銷的特別費,沒有單據、記帳,所以不知會剩多少,「雖然我要自己貼很多錢,但還是決定全數捐出」,這樣做他知道民進黨還是會扭曲,但他要這樣做以凸顯制度的不合理。

下月申報財產 接受檢驗

馬英九表示,政院已決定從明年開始,要求所有首長特別費都要憑原始憑證核銷,他非常的支持,因為這樣才能讓首長們不必蒙受不白之冤。

特別費眼看有愈演愈烈趨勢,對於是否將私人財產公布以示自清,馬英九說,今年五月十九日已公布過了,下次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時間是十二月,他會利用正常財產申報時間,公布私人財產明細,屆時大家可以仔細核算,他的財產到底有無快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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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8  中國時報

先支出再撥款 明年起 特別費均須檢據核銷

蔡慧貞/台北報導


政院在特別費未法制化前已先制度化。行政院長蘇貞昌十月核定,明年起首長特別費全部檢據核銷,均「先支出、再撥款」,總計中央到地方六千五百位正副首長一體適用,總金額每年九億六千八百萬餘元,這是二十四年來重大變革。

主計長許璋瑤指出,目前特別費是以行政命令處理。去年主計處曾草擬「首長特別費支給條例」草案,欲朝向法制化努力,但遇到一些困難。如現行「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北高議長每月特別費二十萬元,一旦法制化,就必須齊一標準,如果要因此拉高中央首長特別費,將不符社會期待,否則就得將相關條例一併配套修法。

二十四年來重大變革

不過,許璋瑤也強調,只要立法院朝野有共識,行政院、主計處也願意配合將特別費法制化。

行政院發言人鄭文燦和許璋瑤都指出,蘇揆指示重新檢討特別費制度化問題後,政院已在十月核定特別費新作法,明年元旦起全要檢據核銷。

許璋瑤表示,特別費有歷史淵源,實施已幾十年,好像也都相安無事,但最近有一些爭議,還是制度化解套比較好,「不會有放入個人口袋的疑慮」。

許璋瑤說,以前沒有制度化,每個首長可從業務費買禮品、做招待,但額度大小寬鬆差很多,造成經費浪費。民國四十一年後,立法院和審計部建議主計處應建立使用標準,因此有特別費制度。民國七十一年行政院長孫運璿以公文指示,特別費一半要單據、一半只要領據的作法,行之多年,卻在今日引發核銷爭議。

許璋瑤說,明年起首長特別費必須是「因公招待、餽贈及獎賞之需」,實際支用時,應依「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定取得收據、統一發票或相關書據;特殊情形不能取得者,由經手人開具支出證明單註明原因,並經支用人核〈簽〉章後據以請款,且支出憑證應依會計法相關規定註明用途或案據等。

年終未用完停止支用

此外,許璋瑤表示,正副首長應在法定預算額度內,按月可支用數額的上限,核實分配預算辦理,不得超支;如有賸餘,得依預算法規定,轉入以後月份繼續支用,但以同年度為限。年度終了未經使用部分,應即停止支用,並列做決算賸餘處理。許璋瑤指出,兼任兩個以上機關首長、副首長者,不論本職或兼職是屬同級政府或分屬不同級政府,都只能選擇其中一個職務〈本職或兼職〉列支特別費。

北高市長特別費調降

不過,現行特別費有「高階低額、低階高額」現象,例如行政院長今年度特別費每月十五萬八千餘元,其他四院院長十萬五千餘元,北高直轄市長卻有三十四萬元、副市長十四萬元。明年在主計處要求下,北高直轄市長特別費降為每月十五萬至廿萬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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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8  中國時報

寧可倒貼捐錢 不甘被汙名化 馬爭一口氣 爭得過司法嗎?

郭淑敏/新聞分析


每月不必單據核銷的十七萬元特別費,因列入財產申報,被綠營一再質疑可能涉及貪瀆,馬英九不甘名聲受損,決定將擔任市長八年來每月的十七萬元特別費全數捐出。馬英九在高檢署還在偵辦特別費弊案,做出政治大動作,想證明自己清白,但是不是過得了檢察官侯寬仁這一關,還是未定之天。

結餘入帳 被抓到把柄

不必單據核銷的首長特別費,可以入個人帳戶,也可領現款,亦可用支票。馬英九說以前陳水扁當市長時是領現款,而他則直接匯入個人帳戶,還申報財產。馬英九誠實說有結餘,卻被綠營逮到把柄,連行政院長蘇貞昌在立院備詢都認為結餘款要追回。

馬英九沒有想到自己誠實申報竟然被指為貪瀆,為了杜悠悠之口,乾脆全數捐出做公益。換言之,他因此還要倒貼近千萬元。

馬英九想以大動作凸顯制度不合理,但是把特別費匯入個人私帳,就有公私混淆的可能。若以此類推,過去馬英九常做公益博取令名,可能也不是真的用自己的錢支出,如此一來,也是慷他人之慨罷了。難怪會被質疑,他財產增加的不合理,而且薪水的百分之七十竟然都可以拿來儲蓄。

免除質疑 早該有動作

馬英九自信自己沒有貪錢,也認為被以貪汙罪調查,是個人從政以來最大的恥辱。但是他既然惜名如金,早就該在把特別費匯入私人帳戶時,另開個新帳戶,也許就可以免除質疑。

六、七月時民進黨議員在議會輪番質詢馬英九把特別費匯入私人帳戶,馬英九回答得漫不經心,甚至不把它回事。也許他認為,法律上自己站得住腳,卻沒有想到可能的政治效應,如今把特別費捐出,傷害早已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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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8  中國時報

余文:確向同仁要發票 沒說用途

劉添財/台北報導


請假兩天後,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弊案關鍵人余文昨日銷假上班。他證實的確向辦公室同仁及親友要大面額發票,但他們都不知道要做什麼用途,「同仁沒有問,我就沒有說」,不過這是偶而為之,並不是天天要。

余文說,以大面額發票取代小額公務用發票,純粹是為便利工作,屬個人行為且沒有任何貪瀆念頭,既然做錯事就要勇於面對,接受處罰。他也要對此事造成馬英九的困擾表達歉意。

為何還會留下完整的三千七百多張小額發票,余文也解釋說,這些本來就是用在公務上,「實際用在公務上,我就必須留存」,所以才可以在市府倉庫中找到。

余文昨日上班,依先前與媒體協調準時十時於辦公室外接受訪問。他首先對因個人貪圖一時便利而造成大風波,使得市府相關同仁及長官們帶來困擾表達歉意。他說,剛開始接受檢調約談時,心情的確很沈重,不過現在反而覺得有點輕鬆,壓力不會再那麼大。

由於檢方傳出此弊案可能涉及馬英九辦公室人員集體舞弊,事先應該都知情。余文特別解釋,向辦公室同仁要發票純是為了核銷的便利性,他們都不知道要做任何用途,也沒有問。余文強調,這屬於他個人行為,其他辦公室同仁都不知情,這是事實。

余文解釋馬英九特別費出現許多大面額的發票,內容包羅萬象,純粹是圖工作上的便利,所以才取代公務用的小額發票。他說,他只注意金額是否相當,至於發票購買的物品內容就沒有去注意,所以才會出現一些較為特殊的用品。

對於民進黨民代質疑他每天平均只處理四張發票,怎會沒有時間。余文說,他每天在市長室的工作,媒體朋友都看的到,除了紅白帖及人民陳情案件外,還要負責特別費核銷,況且每位同仁並不是每天都把發票拿給他,大約二、三天會向他申請一次費用,他發票會先留存到有空閒之際再辦理發票核銷事宜。

余文強調,為圖工作上的便利,屬於他的個人行為,與其他同仁無關,現在受到外界質疑,才覺上述做法錯了。錯就錯了,就要誠實去面對、說明,他會勇於面對公平、合理的懲處。自己願意面對媒體,是希望不要帶給媒體工作者困擾,並不是長官們的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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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8  中國時報

待核對發票 近7000張

陳志賢/台北報導


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昨天持續約談兩位發票實際使用人說明,追查特別費核帳發票來源,並開始比對市長秘書余文以他人單據核銷的三千餘張發票。檢調懷疑,余文涉及貪汙、偽造文書,已被限制出境,檢調已簽分「他」字案調查。

據了解,檢調昨天約談的兩名證人,是先前檢調查扣的發票資料,不是余文違法核銷的部分。因此據了解,兩人表示,他們的發票,確實有實際消費。

針對泛綠人士質疑台北市政府將馬市九特別費篡改,檢調表示會一併了解,到目前為止雖尚未發現有集體貪瀆情事,但也不排除不只市府科員余文一人涉嫌偽造文書。

檢調透露,查黑中心先前調閱八十八年到去年的特別費帳目發票超過三千張,連同前天余文出庭時提供的三千七百多張發票,合計有將近七千張的發票待比對,查核工作相當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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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8  中國時報

國稅局:犒賞員工應課稅 蘇揆主張 應追回結餘特別費

何博文/台北報導、陳鳳英、劉添財/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馬英九對於一半不用檢據的特別費沒用完,存放私人帳戶中是否應課稅?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表示,若有這種情形,「應是要追回這些特別費,而不是課稅的問題。」

至於馬英九以特別費捐公益是否有逃漏稅問題,財政部政次李瑞倉說,特別費是公務用所以免稅,若捐贈並以收據抵稅就享受到節稅的好處。這樣做有沒有涉及逃漏稅問題,過去沒有發生,研究後兩周內答覆立院。

至於犒賞員工應否課稅,會計單位會主動扣掉應繳稅額並併入所得稅額,再由國稅局算有沒有全部繳交;若沒有,就是逃漏稅。一般而言,行政機關這方面都做得很徹底。

國務機要費、首長特別費風波愈演愈烈。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在立院答詢時,特別強調自己「不會用假發票報特別費,也不會與財團朋友在官邸內談公務」;凸顯其廉潔自持,與其他涉爭議的朝野政治人物作風不同。

外界質疑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有八成以上用於犒賞員工,是否涉及逃漏稅問題。台北市國稅局官員昨晚表示,首長使用特別費時若因公務需要,發放工作獎金犒賞員工,首長本身並無補稅問題,反倒是收到工作獎金的員工,須將工作獎金視同薪資所得報稅,北市國稅局已展開調查。

不過,北市府秘書長李述德認為,既然首長特別費是免稅,犒賞員工的金額應屬免稅,但最後還是要依財政部解釋而定。

北市府稅捐處長謝松芳則持不同看法。他說,依所得稅法規定,犒賞所得屬稅法上的其他所得,應繳所得稅。不過所得稅漏報金額在廿五萬元以下,或是應補稅金額在一萬五千元以下者,除非有重大惡意,否則免罰款。

至於首長特別費做為公益,然後再將收據拿來減稅是否可以?李述德說,馬英九是守法的人,不會做這種違法的事。謝松芳表示,如果拿要憑證的特別費做公益,自然不能拿來減稅,就算用不用單據的特別費,也不能如此做,但要有實證才能講,不能憑空說說。

國稅局則表示,以特別費犒賞員工,屬於員工薪資所得,北市府若未開立扣繳憑單,除了須補繳應扣繳稅款外,北市府會計單位還會被處一倍罰鍰;至於接受犒賞的員工,則可能涉及逃漏稅問題。

國稅局指出,馬英九若以個人所得發放工作獎金給員工,性質上屬贈與,若一年超過一百一十一萬免稅額度,須由馬英九繳交贈與稅,受贈與員工則無補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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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8  中國時報

呼籲辭去市長 施:馬等起訴再辭 2008就沒了

黎珍珍/台北報導


倒扁運動總指揮施明德昨天向台北市長馬英九喊話,要馬為特別費風波負起政治責任,辭去市長職務。他說,如果馬願意這麼做,將成為「阿扁下台的最後一根稻草」;但若馬拖過十二月九日,「連我這一票都可能變成廢票。」要是等到起訴再說,他敢預言:「(馬英九)二○○八就沒有了。」

「我們不認為他(馬)有罪,但政治領袖要承擔的不只是法律責任。」施明德說,一個政治領袖不能只考慮法律上的清白,當初他因敗選辭民進黨主席,也不是因為他犯了什麼錯。政治領袖必須懂得社會脈動,如果作為不符社會期待,將來還適合領導國家嗎?

馬英九宣稱若被起訴就辭市長和黨主席,施明德說:「這句話似曾相識,兩大黨的領導人是不約而同,還是有約相同?」他說,特別費案三十幾天內未必能起訴;國務機要費一審終結,陳水扁可能已經卸任。「發票不管大小,是一百三十二萬的鑽戒還是三十二元的早餐,本質都是一樣的。」

施明德認為,特別費的問題出在市府,不是黨的問題,馬沒有必要辭黨主席,但政治上,他應該辭去市長。對馬英九宣稱自己都不知情,他搖搖頭:「做一個老大,部屬犯了錯,你講這話…。」

施明德說,如果馬此時辭,扁將無所遁形。所以當扁看到馬說等起訴才下台時,「表情多麼輕鬆」。他想問馬英九,「你是要當阿扁的保護者,還是壓垮阿扁的最後那根稻草?」

施明德強調,他對扁、馬絕對沒有雙重標準。對扁,他是先透過他人向扁傳話,七、八月間才寫公開信給扁。而馬的事件發生才沒幾天,馬有什麼法律責任?目前他還不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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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8  中國時報

涉嫌貪瀆?串供脫罪? 綠委一天九場記者會輪流轟馬

高有智、黎珍珍、陳洛薇/台北報導、劉添財/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風波持續延燒,民進黨團昨天找來審計部專案報告,質疑馬英九特別費沒用完卻未繳庫,是否觸犯貪瀆罪嫌?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強調,特別費應用於公務,若沒用完應繳回,該繳庫沒繳庫,「某種程度當然是有這種嫌疑」。

民進黨團昨天一口氣連開九場記者會批馬,其中密集時段每半小時就來一場,從早上開始先炮轟審訊部偏袒馬英九;接著要求審計部追查三千七百多張發票,避免市府員工串供為馬脫罪。

立委邱創進馬英九的財產總是在選舉過後大幅增加;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質疑,馬英九臨時大捐款是意圖消化早已納入私人口袋的未用完特別費,「小偷被抓到後,才說要把錢擺回去,這行得通嗎?」立委管碧玲要求檢察官侯寬仁應立即扣押馬英九帳戶。

民進黨市議員徐佳青、周威佑則繼續指控馬市府團隊篡改馬英九任內特別費帳目,多達六十個月的帳目被動過手腳。

徐佳青、周威佑要求市府提供馬英九七年半任內特別費支用明細,結果市府今年八月提出的版本和十一月提出的版本大不相同,對照也發現,兩份資料的數字根本無法吻合。而犒賞員工的金額也被修改,總計有廿二個月資料不同,而修改最多的禮品費,則有多達四十五個月資料兜不攏;宴餐費也有廿三個月被修改、賀奠儀費有十八個月遭到修改。此外,馬英九宴餐費急速增加的時間和他女兒負笈美國的時間吻合;倒是競選黨主席前後,犒賞員工費驟減,是時機巧合或挪用,檢調應調查。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指馬英九特別費帳目遭到竄改而出現兩套帳本,曾任市府財政局長的市府秘書長李述德昨日直指市議員不懂會計專業,連控制帳與實支帳都分不清楚,根本就是在混淆社會大眾,非常不對。市府不是在做假帳,而是市議員分不清控制帳及實支帳。

李述德說,市府八月十六日提供給市議員的版本就是會計帳上所謂的控制帳,也就是暫時預估的數字。因市議員要的很急,市府才提供控制帳。現在市議員又要資料,因時間較為充裕,所以市府會計就逐筆統計提供實支帳。換言之,不管是控制帳或實支帳,總數都是一樣,豈有作假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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