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中執會前晚緊急開會,針對檢方就國務機要費案,起訴陳水扁總統夫人等人的案件,做成四點決議。從決議內容透露的訊息作政治判斷,這等於是告訴全國人民,阿扁不必下台。

民進黨的決議,真正的重點是:要求陳總統三天內就起訴書中疑點提出說明。果然就像是套好了招,總統府深夜就以簡訊通知媒體,說總統在詳閱起訴書後,會在兩天內對外說明。

了解司法案件的人都知道,不管是檢察官的起訴書,或者是法官的判決書,甚至是三審確定的判決書,如果要請案件的被告出面說明,他們都可以對自己的無辜、清白,說出一番道理,來駁斥檢察官起訴的論據,批判法官的判決無理。

民進黨知名的前立委周伯倫,被三審判刑確定後,不就說出了一大堆道理,堅持自己的無辜與清白?

國務機要費案爆發之初,陳水扁總統曾經邀請黨政同志、電視名嘴到總統府,聽他解釋國務機要費的開支。陳總統甚至還出示了一些所謂機密的單據或內容,給這些人士看。這些聽過、看過陳總統說明的人士,當時不都認為陳總統清白、一切為國為民嗎?

因此,前天晚上,民進黨表明檢察官起訴書裡頭交代的事證有「疑點」,還不能接受,技巧的給陳水扁總統一個說明的空間,擺明了要陳水扁把上回搞的那套說明,再向外說說,以製造阿扁不必下台的藉口。

其實,民進黨深知,陳水扁這種說明,無論是以何種形式進行,都是在法庭外、偵查庭外的辯解,在法律上不具任何意義,他們也知道,被告遭起訴後對外怎麼說,怎麼辯解,檢方都不會回應;所以不論陳水扁總統怎麼對外說明,檢方肯定都不會再有任何對陳水扁不利的回應,形成獨唱的局面,營造「陳水扁怎麼說,才算數,檢察官怎麼說,不算數」的氣氛。

我可以預知,陳水扁總統只要公開說明了,民進黨中央都會認為言之有理,解開了檢察官起訴書的「疑點」,接著決議阿扁不必下台。

想請教民進黨中央這些領導:如果堅信阿扁沒罪、起訴內容疑點重重的話,何不請阿扁立即下台或休假,請阿扁自己上法庭為自己的清白辯護,打個轟轟烈烈的官司?

也想請民進黨中央認清一個事實:即使民進黨中央掩護陳水扁做到二00八年五月廿日卸職,五月廿一日那天開始,檢察官還是會把陳水扁起訴。

難道民進黨、陳水扁總統,有辦法在往後所剩不多的總統日子裡,把檢察官這些起訴事證搞掉了?擺平了?應該不可能吧!

【2006/11/05 聯合報】

http://www.udn.com/2006/11/5/NEWS/OPINION/X1/3589064.s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guHistoryAlumn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