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傳出銀行公會在金管會的要求下,擬作出放款利率不得低於成本的約束。隨即引來各界對此是否涉及聯合行為的質疑。繼之金管會作出了澄清:只是要求各銀行要訂定「定價策略」,經董事會通過作為放款政策,未來金管會還將此列為金融檢查項目之一,甚至還有若低於成本放款的部分需提撥損失準備的要求。

然根據報導,保險發展中心的資料顯示,國內壽險業今年出售之保單預定利率約在二點五%或三%,但截至八月底時,壽險業存在銀行的存款(收益率低於二%)有二五九八億元。另外,放在收益率一點七%的票券達六四五六億元,加起來超過九千億元,同樣是賠錢運用或投資。稍早前,央行標售一千億元的三六四天期定存單,結果引來三 五八四億元搶標,平均得標利率降至一點八三九%,賠的更嚴重。

金管會對金融機構不要以低於資金成本的價格作放款,這項出自愛護金融機構的心意,恐怕會讓金融業反有「何不食肉靡」的感慨。其實任何企業都不願以低於成本去定價、銷售。壽險業者說他們是「流著眼淚購買台電公司債」,因為,十月二十七日台電五年期到十五年期公司債定價的利率都在二點三八%以下。明明知道這是賠錢的投資,卻不買不可,原因就是:「錢沒地方去,能怎麼辦?」這才是問題的癥結,否則誰願意流血作生意?

經濟學的基本原理已經指出,價格是供需雙方共同決定的,不是所有的價格都必然或必須高於成本。否則,在今年香蕉產地價格跌到一斤一元的情況,早就低於成本,農委會可不可以要求各地農會訂定規約:香蕉價格不得低於成本銷售,這樣就能避免或解決蕉農賠錢的問題嗎?

國內金融界資金泛濫,反映的是國內運用資金的管道與需求相對不足,這個根本問題不解決,卻認定金融機構以惡性競爭來低利搶貸,恐怕會有誤診的可能。若還要課以提列損失準備,對金融機構情何以堪?試問聽任資金閒置完全沒有收益的損失是不是更大,那又該提列多少損失準備?當然,銀行過多是會惡化資金過剩的現象,但並非根本的病因。

其實,國內多數服務業原本執照都被管制凍結,一但無限制開放,在一個有限的國內市場下,幾乎處處可見家數過多的通病,除了銀行過多外,包括大專院校、國內航空公司、媒體、電信等都存在家數過多,導致激烈競爭、獲利下降、經營困難的結果。如果政府堅持開放的政策,那就要同時允許或協助他們往海外市場發展,或資金運用能跨出國門,或者是有一個可供自由整併、退出的機制,這才是治本之道。否則,只想要在定價上打轉,恐有緣木求魚之虞。

(作者為實踐大學講座教授兼管理學院院長)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610310030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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