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在時論廣場看到顧爾德先生的〈被圍在城裡的台灣〉,身為百萬人民反貪腐運動的參與者,筆者對顧先生的論點只能部分贊同。

台灣在國家認同上的分裂,多年來已司空見慣,雖然事實上,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就是中華民國。本來,代表大多數閩南族群的民進黨最有本錢化解此種國家認同爭議,民進黨也曾有族群和諧的決議文,但是為選舉動員的便利,民進黨常採用簡單的手段,將國親兩黨輕易地化歸為「中國人」,於是產生所謂「台灣人對中國人」的選戰。

在這次反貪運動中,民進黨主席游錫堃也稱反貪的紅衫軍為「中國人糟蹋台灣人」,而受到出身綠營的反貪運動核心幹部的批評。可是民進黨也自知隨著新生代不斷地增加,在量變質變的原理下,國家認同在台灣將逐漸成為假性的問題,民進黨將不得不承認國親的支持者為「台灣人」,國親兩黨也不得不多作台灣認同。

日前,民進黨主席游錫堃為彌補以前的失言,又再定義我們是「華裔台灣人」,說法頗有突破。君不見近年來學術研討會中,已有亞洲華人國家比較政治的研究,把中國、台灣、新加坡、香港分為四個國家或地區。筆者結識外省第二代的國民黨立委,我問他「華裔台灣人」的概念如何,他表示兩岸和平優先,尚難接受「華裔台灣人」的概念。足見國家認同或許是過渡問題,但仍是目前台灣社會亟待克服的對象之一,需要更多族群融合的論述與實踐。

其次,顧文認為,把要阿扁下台的希望寄託在檢察系統,是一種保守的心態,筆者並不同意。台灣司法在十多年來有些進步,但類似南韓九十年代的司法,就政治高層的刑事案件,檢察機關受制於執政黨,表現出選擇性辦案的缺失,使得國人對於司法不能信任。就國務機費涉及假發票、阿卿嫂領取國家安全津貼卻服務於總統女婿家等案件言,依一般案件經驗,必定牽涉刑事偽造文書罪及侵占公款等罪,反貪腐運動期待檢察機關正常辦案,並監督批評,不啻是種提昇司法獨立的作法,絕不是保守心態。

九十年代南韓公民社會批判其檢察機關,運用集體訴訟等手段,致使南韓司法機關起訴判刑全斗煥、盧泰愚前總統,並起訴判刑現任總統金泳三、金大中之子,使南韓檢察機關建立司法獨立的傳統。我國司法與公民社會如何學習南韓經驗,突破台灣司法的困境,對此刻的台灣非常重要。

三者,有關對話方面,筆者同意顧先生的說法。然而反貪腐運動核心幹部與民進黨立委、新世代或大老在運動期間亦私下不斷溝通與對話,反貪運動幹部期待民進黨有識之士能夠找回本土清廉改革的核心價值,與涉嫌貪腐的陳水扁切割,但在民進黨新世代提出不接受陳水扁領導之主張後,卻受到民進黨中央與部分立委無情的抨擊。執政的民進黨反省能力如此不足,誠為台灣社會的悲哀,關心台灣本土力量的學界與公民社會恐怕更需著力。

「反貪腐是基本人權」的概念適用於各個政黨與政治人物,我們也努力論述族群和解,與多元包容等架構。然而,這些論述在台灣是個新起點,朝野政黨並未正視,祇各取所需地運用,這些過於政黨利益的打算,是台灣社會亟待衝破的藩籬。

(作者為律師,反貪腐運動決策小組成員)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610120030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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