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虐待自已了。明明是阿扁犯錯,為什麼我們要徵罰自已?一名計程車司機參加十月十日天下圍攻大遊行,走到腳都起水泡了,沒有零錢找我,還一拐拐走到711換零錢。我說:「你越覺得阿扁可惡,越應該請自已去大吃一頓!」他從來沒有這樣想過,但覺得很有道理!

阿扁在國慶演說結束時說如果這麼多人不滿意明年就不要辦國慶的嘴臉,簡直就像在和一百萬紅衫軍賭氣。他一個人和這麼多人賭氣,那氣可真強,扭曲一個人的樣子,真是難看極了。

有人想要變成那個樣子嗎?肯定沒有。我告訴那個計程車司機,以後如果聽到阿扁說難聽的話,你就找一個人對他說好聽的話,他對大家惡臉相向,你就找一個人對他笑臉以待。他也這個方法覺得不錯。

十月十日半夜,當倒扁總部指揮群眾坐到忠孝西路上,一開始圍觀的人比坐下的人多,空氣中充滿了狐疑。這才是都市中產階級的運動個性。不願意離開的,其實是少數。是總部決策反覆,使自已成了箭靶。

倒扁運動是台灣群眾運動史上前所未有的經驗,其中產階級性格濃厚,因而穩固了公民價值核心如禮義廉恥,因此明知阿扁不會下台,卻還能持續進行三十天。這也 意味著,除了街頭混戰之外,運動結果還能以各種形式在社會中滲透、發酵,成為更健康的轉型動力。我相信,這個結果一定是更能激發公民關心社區、參與在地事 務等社會工作的動力。

所以,倒扁運動,只是走到一個必需轉換形式的階段而已。因為人的心理結構本來就不能持久,團體組織本來就會有意見磨擦,民本來就難與官鬥,而且還是像陳水扁這樣的人。要做他的對手,似乎還得有跟他一樣的品質,但應該不會有人願意吧?

這三十天,應該認識倒扁運動的深刻意義。

第一、民主制度只能有限的解決人的問題,再精密的制度設計都不能阻止人心的邪惡和腐敗。公民應該普遍認知道德與品格的重要性,並以此做為選擇政治人物的首要標準。這也將是未來合理修改制度的動力,比如降低過高的罷免門檻。

第二、面對不肖政客煽動的意識型態戰爭,公民應自我提昇免疫力,自我學習獨立判斷的能力,並設法減少兩極對立。如果一時盲從政客喊爽,因而發生希特勒式的大屠殺或盧安達的種族屠殺,受害的還是公民自已。這是當今相當迫切的課題。

第三、國家機器因貪腐政客而失能,公民社會應發展種種自我管理的機制,以減少來自政治系統的衝擊。例如可以有更多的公會組織建構職業倫理、更多的社區組織彼此互相扶助、更多的社團活動如關機運動以建構公民生活內涵等等。九九運動的面貌,多少顯示了台灣社會在這方面的成果,已培養出一批成熟的公民。

總之,阿扁不是一切。在阿扁之後,還有更長的路要走下去。

引用:http://editorland.chinatimes.com/lou/archive/2006/10/12/2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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