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三、四十年凡是愛看《紐約時報》的人,都知道有一個姓「蘋果」的政治記者艾博(R.W.Apple Jr.),同事都叫他強尼(Johnny)。七十一歲的艾博四日因癌症死了,他是個開朗的人,他並不畏死,在前不久還和妻子、友人討論如何安排他的追悼會,追悼會上演奏什麼音樂(他最喜歡莫札特),會後晚餐吃什麼菜(他最愛吃法國菜)。

身材高大肥胖的艾博沒有白活,他的一生值回票價。他去過一百多個國家,做過紐時華府、西貢、莫斯科、倫敦、肯亞奈羅比、奈及利亞拉哥斯和紐約州首府奧巴尼等城市的分社主任。他採訪過廿次兩黨總統提名大會和十次總統大選,他報導過越戰和第一次波斯灣戰爭。他也是個美食家,吃過世界各地的大菜與小吃,隨身旅行小包中總會攜帶筆記本和一個小型的手碾胡椒磨(pepper mill)。

艾博如果有遺憾的話,也許是他從未獲得文字媒體的最高榮譽「普立茲獎」。他在紐時工作四十年得過無數的獎章,就是獨缺普立茲。紐時充斥普立茲獎得主。有人還得過幾次,艾博心裡難免不平。許多人認為他應在一九七六年獲普立茲最佳國內新聞報導獎,因他是第一個注意到名不見經傳的喬治亞州長吉米.卡特在民主黨總統提名初選中最具潛力,他寫了一連串大選報導,文筆好又有分析力,卡特果然當選總統,但艾博卻與普立獎擦身而過。

艾博是俄亥俄州艾克隆市(Akron)人,父親開了一家遍及全州的連鎖雜貨店,希望兒子長大後能繼承父業。但艾克隆市在圖書館陳列的《紐約時報》卻改變了艾博的一生,他每天細讀紐時,對專欄作家雷斯頓和軍事記者米德頓(Drew Middleton)的文章及報導最為欣賞,他當時就下定決心要當記者。日後有人問他的父親,兒子在做什麼?其父生氣地答道:「他在紐約靠打字過活。」

當年報紙對一個青少年的影響力,絕不是今天網路和電視掛帥的時代所能想像,不過那確是實情,在中外人物的傳記裡,可以看到多少青少年因感受到「文字的魅力」而改變人生走向。

艾博在普林斯頓大學讀了幾年,因太認真編學生報紙而輕忽功課,兩度被退學,後來在哥倫比亞大學得了學士學位。一九六三年,艾博如願以償地進入紐時大都會版當記者,由於能力強、程度好、筆下行又加上勤快,他在紐時第二年就有七十三篇報導登在頭版,不久就成為待遇最高的記者之一。

一九六六年他被調往西貢採訪越戰,表現很好,雷斯頓在回憶錄《截稿時間》裡稱讚艾博說:「他並未發明戰爭,但他教導整個世代的記者如何採訪戰爭。」

一九六八年民主黨總統提名初選時,艾博跟隨羅伯、甘迺迪採訪,四月四日那天他把民權領袖金恩牧師遇刺身亡的消息親口告知羅伯,兩個月後羅伯亦被死神帶走。

艾博是第一個體會到兩黨總統初選具有潛在重要性的記者,他也是把愛荷華州初選列入美國大選政治景觀的第一個記者。從一九七二年開始,艾博每隔四年就會領導紐時一批記者採訪大選,他的報導和分析成為記者寫稿的範本,也奠定了他成為全美首席政治記者的基礎。

艾博是個多采多姿的人,許多年輕一代的記者都把他當偶像,大家都模仿他的報導方式,都學他的筆調,更有不少人向他請教美食之道。艾博很大方地向年輕記者傳授他的絕活,教他們如何採訪、看問題,但有些是無法傳授的,那就是學問的累積與功力。

艾博很愛讀書,尤嗜讀歷史、傳記與英美文字,每當爆發國內外大新聞,紐時總會叫艾博撰寫一系列刊在頭版的,帶有歷史宏觀視野的分析,這些文章只有艾博才能寫出來,而讀者也爭著看。他在三年前美國入侵伊拉克不久,即預言伊戰將和越戰一樣把美國推入泥淖(Quagmire)而難以自拔。當年最早使用「泥淖」字眼形容越戰的何柏斯坦(David Halberstam),跟艾博同事,是惺惺相惜的好朋友。

紐時非常禮遇艾博,他環遊世界享用超高級旅館和美酒佳餚的驚人開銷,全由紐時埋單,紐時發行人小索茲柏格有次在電視上說,他們要努力拉廣告,積極開拓財源,「以應付艾博的龐大報銷」。

艾博並沒有白吃紐時,他提高了政治報導與分析的品質,更充實了新聞寫作的內涵,而使這份「為歷史留紀錄」的報紙一直具有旺盛的競爭力。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4+11200610110006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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