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26  中國時報 沒有犯意信賴保護 馬律師團採雙軌辯護 蕭旭岑、劉鳳琴/台北報導

檢方偵辦特別費,了解律師團研議方向的國民黨人士透露,檢方心證可能認定馬「侵占公款」,律師團已幫馬英九擬出兩大辯護策略:馬沒犯意,捐款超過八年特別費總額;入帳特別費並未規定首長要記帳、繳回,有違信賴保護原則。

預算法規範機關 並非個人

至於查黑中心檢察官侯寬仁,質疑台北市長馬英九的特別費匯入帳戶,剩餘未繳庫,可能涉及違反預算法。馬英九的大學同學、執業律師羅明通指出,這種說法可能是對預算法有所曲解,因為預算法規範的是機關並非個人。

羅明通說,依預算法六十一條規定,經費剩餘時,得轉入下月或下期繼續支用,但以同年度為限。預算法規定結餘的經費要結算,此處的「結算」指的是機關本身。

羅明通強調,特別費不管是月初或月中領取,其實在領錢的那一刻就已完成結算。事實上,不管是審計部或主計處,從來都沒有再要求特別費須另行結算。

疏忽未辦理結算 懲戒問題

羅明通並說,各機關執行預算的公務員如果跨年未結算,只是構成懲戒問題,並非侵占,疏忽未辦理結算更不構成刑事犯罪。

檢方鎖定馬英九無單據入帳的特別費流向追查,以及已將馬當成被告,都是極度不利的訊息。但國民黨樂觀認為,律師團擬出的兩大策略,至少可以證明馬英九沒有侵吞公款的動機與意圖;而且如果馬英九有事,綠營天王以降全國六千多位首長都有事,茲事體大,檢方不會不察。

據了解,律師團研擬的策略,第一就是馬英九未有「侵占公款」的事實。律師團彙整馬英九帳戶資料,顯示馬每月將帳戶款項多數匯入妻子周美青帳戶內,近八年來周美青經常代馬捐贈給公益團體,至少捐給一百個以上公益社團及私人。

到八月底為止,捐款總額達五千七百卅一萬四千零六十七元;而匯入馬英九帳戶的特別費,共一千五百四十七萬八千三百八十六元,捐款遠超過特別費。律師團據此強調,馬並無侵占公款(貪汙)的意圖與事實。

第二個策略,就是證明馬英九是依法處理特別費,如果因為特別費定位不明、法令規定不清,就認定馬有貪汙,不符法理原則。律師團將舉出主計、審計單位的特別費法規,均未要求首長針對領據入帳的特別費,要記帳並繳回,可合理視為該款項一經領出之後,就等同結算完畢;如今卻要首長提出帳目,證明自己八年來每一筆錢的用途,有違公務員「信賴保護原則」。

雖然對律師團攻防策略有信心,但因為檢察官侯寬仁可能從嚴辦案,馬英九被起訴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國民黨從上到下,已積極展開「搶救主席大作戰」。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上周親自邀集副執行長與歷任黨團書記長、國民黨智庫與市府核心幕僚,組成「危機應變小組」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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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6  中國時報 特別費定位 攸關馬是否脫困 蕭旭岑、劉鳳琴/新聞分析

馬英九特別費案,像星火燎原般擴大延燒,是否構成犯罪,除了法律見解,還得從有無「不法所有意思」的犯罪故意,以及主觀認知、預算法究竟是規範機關或涵蓋個人等層面綜合考量。

若純以「公款」定位特別費,馬英九恐難過關;若從有無犯意、主觀認知,就有機會閃過罩頂烏雲。

以目前的檢方訊息來看,侯寬仁應是明確將特別費認定為公款,質疑馬英九將無單據特別費都匯入特定帳戶,而剩餘公款又未結算繳庫,有違預算法。檢察官的質疑,從犯罪偵查實務來說,是必須的。畢竟不經徹查,怎麼知道有沒有構成犯罪。

馬英九律師顧問團稱,馬捐款總額遠超過特別費,顯見馬並無侵占、詐取公款的意圖與事實。但馬捐款數額有四千餘萬都是選舉補助款,扣除這四千多萬元,馬宣稱的捐款數,實質少於特別費總數,在「出比進」少的情況下,若「貫徹」預算法的原則,則馬英九律師團的策略,能否說服檢察官就是個大問題。

刑法第十六條也規定,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馬英九如稱對相關行為可能觸法不知情,是「制度殺人」,檢察官也可以不予採認。

不過,由於預算法主要是在規範中央政府預算的籌劃、編造、審議、成立及執行。首長非機關,個人的特別費使用,是否可依預算法規範,法律上還有得爭執,這是馬英九的律師顧問團,可以辯護發揮的地方。

再則,特別費的相關規定,從領取到使用、核銷,甚至該不該剩餘繳庫,相關規定並不完善,甚至並未明確規定匯入帳戶的特別費,用不完的一定要繳回。

一般領用特別費的首長、主管,主觀上都認為無須單據、匯入個人帳戶的一半特別費,就是由個人來支配使用,如果主觀上沒有故意侵占的不法意圖,只是「把持有、當私有」的錯誤認知,在沒有犯意下,就不會構成犯罪。

貪汙治罪條例規範的各種貪瀆罪,處罰的前提都得行為人要有「不法所有意思」。馬英九如果沒有為自己或為他人「不法所有意思」,單憑特別費匯入私人帳戶,就認定構成貪汙,則法律失之過嚴,凡有相同情形的眾多首長,勢必都難逃法律追訴。

特別費問題,已經不是單純的法律面能解,只能政治解決。朝野共商立法解決,儘速釐清首長特別費的定位,才是最後一途。

但無論如何,都已無法影響偵辦中的馬英九個案,就最現實的政治現實來說,馬英九與國民黨應開始思考提出司法救濟,並及早做好若起訴的政治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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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6  中國時報 扁市長任內特別費家用?查黑中心盯上 陳志賢/台北報導

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日前二度赴台北市政府調閱資料時,一併調閱陳水扁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資料。據了解,由於陳水扁的市長特別費核銷過程,疑有挪為家用等不當情事,查黑中心將深入偵查。

由於查黑中心已偵結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依檢察實務作法,陳水扁市長特別費部分,若核銷過程確涉及不法,將重新分案調查,扁也可能因此繼國務費弊案,再陷特別費風暴。

受檢調偵辦首長特別費效應,影響全國,查黑中心將加快腳步偵辦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昨天加班比對單據,查明實際買受人身分,預計本周起將有一波傳喚證人的行動。

據了解,侯寬仁預計自本周起,針對馬英九無需單據核銷部分,進行調查,方向也包括馬英九公益捐款部分。因此自稱曾替馬英九捐款的台北市議員楊實秋等人,都有可能為檢方傳喚說明。

侯寬仁加速偵辦馬英九案,除了是為把馬英九案列為特別費案「案例」,提供各地檢察機關偵辦相關類型案件之法律見解、偵查實務上的參考外,同時也希望儘速釐清特別費核銷事實。

因此,查黑中心決定在馬英九案結案時,公布結案書類。內容除交代馬英九特別費的事實外,預計將會包括兩大部分:一、詳述特別費歷史沿革、法律規定、核銷流程;二、釋明特別費的法律見解。

據了解,侯寬仁日前指揮檢察事務官到台北市府調閱馬英九市長特別費相關資料時,也一併調走陳水扁總統八十三年八十七年,擔任四年台北市長時,有關特別費的核銷資料及相關單據。

據了解,查黑中心調閱陳水扁核銷資料的目的,主要是要作馬英九案的「對照組」,就如同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承辦檢察官陳瑞仁傳喚前總統李登輝的作法類似。

不過,如因調閱資料,而被檢方發現陳水扁疑涉不法的「案外案」,基於檢方主動偵查職權,會進一步蒐證釐清。

包括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蔡錦隆、台北市政府官員日前都曾透露,陳水扁特別費核銷的疑點更多。甚至蔡錦隆表示,以他的了解,陳水扁的單據很多根本就是直接拿家用開銷來核銷特別費,證據相當明顯。

蔡錦隆的說法,已引發查黑中心注意,不排除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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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6  中國時報 制度爭議 檢協:政治問題政治解決 陳志賢、高有智/台北報導

首長特別費案引發風暴,有基層檢察官擔心相關的法律問題,建議由「檢察官協會」出面建請召開檢察長會議或相關法律研討會,作出統一見解,讓全國檢察官能有所依循。但檢察官協會會長、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陳文琪昨天說,檢協會目前並無此計畫。

一位不願具名的檢協會成員則說,不論是否召開檢察長會議,或相關法律研討會,所作的結論,都沒有強制拘束力。檢察官辦案,是依證據和個人對法律見解的確信,屬於政治層面的特別費問題不是開會就能解決,「政治的問題,該由政治解決」。

特別費風波延燒不停,綠委日前一舉狀告二十七位高官,就連副總統呂秀蓮也在內。呂秀蓮昨天面對媒體詢問說,她想建議總統,可以根據憲法來召開五院協調會議,解決與釐清制度爭議的問題。

呂秀蓮說,現在不是什麼人爆料都算數,「要查副總統也可以,但請前後任都要查。」「我一定是延襲過去副總統的慣例。」她也說,如果是前後任副總統使用特別費的狀況都一樣,那就是制度的問題。

呂秀蓮強調,現在有多少行政首長都被指為涉案,這些事情是非曲直,不是靠個人的好惡來決定。她也提出,或許可以透過修法的方式,讓整個特別費的制度更明確。

檢協會監事、苗栗地檢署檢察長施慶堂解釋說,特別費的法律問題,茲事體大,檢協會只是人民團體,有關特別費的法律問題、統一見解,仍應由主管機關修法、上級檢察機關開會研究。他說,首長特別費制度,引發違法爭議,讓全國六千餘名首長人人自危,由於相關法令不完備,形同「制度殺人」,須由主管機關修法,才能徹底解決。

施慶堂坦言檢方偵辦特別費案,所面臨的法律及相關問題,相當嚴重。由於中央部會及各縣市首長都有特別費問題,如果有心人刻意濫訟,胡亂檢舉告發,在案件暴增下,恐造成全國檢察機關大癱瘓,無法發揮檢察功能。

而且各個檢察官依個人見解辦案,認定標準不一,無所依循,因此統一特別費案的偵查步驟、法律見解確有必要。

施慶堂強調,有關統一法律見解、偵查步驟,屬於檢察事務,依規定須由上級檢察機關即最高檢察署召集全國檢察長會議處理,檢協會只是人民團體,如果由檢協會出面建議召開檢察長會議,名不正言不順。

雖然包括檢察總長吳英昭、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均因特別費案挨告,吳英昭因自己是被告,以迴避為由,不願出面。不過,施慶堂建議,如果檢察總長因案無法召集,可由最高檢察署的主任檢察官出面召集,一樣可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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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6  中國時報 陳芳明批扁:清廉是用實踐的 不是用辯的 林修卉/台北報導

「七一五聲明」連署人、政大台灣文學研究所所長陳芳明昨日強調,陳水扁在電視上用很多語言、很多的資訊,賣力在國務機要費案為自己辯護,但還是引起很多人的質疑,原因在於「清廉是用實踐的,而不是用辯護的」。

陳芳明並譴責在野黨表示,在野黨也跟民進黨一樣只會懷抱過去,「好像奶嘴一樣丟不掉」,完全不往前看,甚至在野黨主席也只會說一句令人討厭的「謝謝指教」,並觀望那一個動作對二○○八最有利,卻不會抓住民進黨的缺點進而自我改進。

台灣社會研究季刊昨日舉辦「台灣戰後民主運動的反思與檢討」討論會,陳芳明以「從黨外到民進黨─哪裡走岔了路?」為題指出,右派失去批判力量的民進黨,與勞工、農民與女性運動切割,這與過去的國民黨有什麼兩樣?

陳芳明指出,現在民進黨為什麼孤立?原因就在民進黨逐漸掌權後,開始與社會運動疏離。

他並指出,國務機要費案對於很多民進黨員,以及過去曾幫助阿扁選舉的人,傷害是很大的,但為什麼民進黨今天會走到這樣?過去民進黨打出的口號是綠色執政、品質保證,但現在這個保證很糟糕。

他認為,每次民進黨自己發生問題時,就拿出「本土」這樣的字眼來做辯護,但過去「本土」的意義是要求台灣社會開放的,現在這個「品質保證」的政權,卻壟斷「本土」的意義,也把「本土」封閉、窄化了,致使民眾對本土的信心產生動搖。

他強調,民進黨最大的問題在於,為了掩飾自己做錯的事情,開始說謊,這已完全破壞民主運動的精神,不能用過去腐敗政權來合理化自己的墮落。

中研院社科中心研究員瞿宛文則表示,過去國民黨雖以黨國扶植私人資本,但黨國的使命下,仍以追求現代化、工業化與經濟發展為目標,而民進黨執政後,也延續「官商資本主義」,卻看不到民進黨的使命是什麼。

瞿宛文指出,當「本土」政權取得政治權力之後,卻沒有糾正原來「黨國主義」的模式,只是取而代之,並進一步對公共資源進行黨派化壟斷,甚至在股市上公營事業被稱為「泛綠概念股」,但「黨國資本主義」的批評者如今卻噤聲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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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6  中國時報 第一夫人「世紀大審」 陳瑞仁分身乏術 蒞庭有變數 陳志賢/台北報導

眾所矚目的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案,台北地院將在十二月十五日首度開庭;但據指出,承辦檢察官陳瑞仁因協助偵辦台北市長馬英九、民進黨內四大天王特別費案、萬海航運不法疑案,早已分身乏術,因此陳瑞仁是否會加入台北地檢署公訴陣營,由他親自蒞庭論告第一夫人吳淑珍犯案事證,目前已有變數。

查黑中心雖早在本月三日,就已起訴國務機要費案,但截至昨天為止,查黑中心送審的資料中,卻僅有起訴書等部分卷證,至於重要的證據清單、扣案發票,仍未移送法院。

由於地院合議庭首次庭期,訂在下月十五日,院方擔心影響審理,已向檢方催詢。對此,北檢表示,檢方已加速彙整工作,將在下月十日之前,將本案的證據清單、扣案單據,全部移送法院審理調查。

據了解,查黑中心遲遲未整理證據清單、扣案單據,主要是陳瑞仁仍在調查國務機要費案衍生的案外案,依據相關單據流向,清查萬海少東陳柏廷贈送第一家庭貴重禮物,與萬海大股東入主陞技過程,是否涉及不法情事。

據指出,陳瑞仁已將萬海少東陳致遠、陳柏廷兄弟列為偵查對象,近日將約談兩人到案說明。

有關國務機要費案的論告工作,北檢指派主任檢察官張熙懷主導公訴蒞庭工作,其餘三位主任檢察官黃惠敏、董怡臻和楊榮宗,則輪流支援蒞庭。據悉,檢方日前已就國務機要費案的公訴工作密集開會,擬訂相關訴訟策略,迎戰這場「世紀大審」。

至於陳瑞仁,是否會加入北檢公訴蒞庭陣營?北檢說,目前尚未與陳瑞仁交換意見,陳瑞仁也未表示願意參加公訴,北檢一切尊重陳瑞仁意願。

北檢也強調,陳瑞仁能夠協助國務機要費案的方式很多,不一定要他到法庭上親自論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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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6  中國時報 司法體系 面臨歷史的一刻 紐時:貪汙醜聞 考驗台灣民主 諶悠文、楊明暐/綜合報導

美國《紐約時報》廿五日以「貪汙醜聞使台灣的民主政治面臨最大考驗」為題,分析最近陳水扁總統及馬英九市長所涉入的貪汙醜聞風暴。

文中引述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盛治仁的話說:「十年後,當我們回顧此時,這可能是台灣民主趨於成熟的一個轉捩點。此刻,這是恥辱,頗令人蒙羞,但我想,一旦度過這個關頭,台灣的政治將會乾淨許多。」

就政治上來說,台灣的象徵力量一直在於對中國來說是一個民主的對比。可是台灣的民主仍然處於成長過程中,而且在陳水扁任內一再受到挑戰。最近的關鍵事件發生在十一月三日陳瑞仁檢察官起訴了第一夫人,並宣布擁有刑事豁免權的陳水扁可能在下台後被追訴。這對一向被視為軟弱的司法體系來說,可謂歷史的一刻。

同樣重要的是,許多分析家認為,媒體與檢調單位聚焦於機要費及特別費,以及政府官員如何使用這些費用,已經開啟了一個先例,將增進政府首長特別費制度的透明度。政治大學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教授兼所長趙建民說:「我認為未來第一家庭成員行事會謹慎得多。」

紐約時報這篇文章也指出,十二月九日北高市長選舉,將是檢驗民眾對陳水扁及民進黨觀感的一個指標。

陳水扁於二○○○年當選總統具有歷史意義,因為國民黨逾五十年的統治就此告終。但許多分析家表示,許多民主價值尚未完全確立,並指責朝野陣營對政治及施政均採取「零和」態度。

政治觀察家說,國民黨似乎從未接受陳水扁擔任總統的合法性,就像民進黨對敵對陣營也極度不信任。政治分析家說,陳水扁推動台獨的各項政治作為,更加劇了這種對立。

紐時認為,現在的問題是陳水扁能否做完他的任期。儘管民進黨對陳失望,甚至厭惡,但仍團結得足以抵擋要求他下台的動作。然而民進黨如果輸掉北高兩市的選舉,特別是民進黨大本營高雄市,那麼陳的支持可能土崩瓦解。

不過有一點,台灣人對自己仍深具信心,就是公開對總統示威抗議以及起訴第一家庭成員,這種事在海峽對岸不民主的中國絕對都不可能發生。事實上,中國大陸不少觀察台灣民主波折的部落格,對此不但不覺反感,反而相當欽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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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6  中國時報 許陽明:沒收到傳票 黃文博/台南報導

台南市府一級主管被控免費住勞工育樂中心案,前副市長許陽明昨天表示,他並未被列入下周傳訊對象,被安排住進市府出租套房,是節省公帑,怎麼會被解讀為貪汙呢?這一點檢方應該要查明。

許陽明說,他是在許添財上任市長兩個多月後才到任,依規定副市長配有宿舍,就在東寧路上,但整修費必需花一、兩百萬元,他不忍心花用,才被安排到勞工育樂中心的出租套房,不但是經過市長批准,他也交待勞工局長一定要辦手續。

他表示,台南市勞工育樂中心的住房率根本不到五成,每天都剩下不少空房間,他和幾位市府主管,因都是外地人,住在那裡,就不用再住其他宿舍,這反而是節省公帑的作法。

自認依法行政且手續完備的許陽明說,他既沒有收到傳票,何來被列為被告之說?

他強調,檢察官下周雖然要傳喚市府前後任七位一級主管,但目前為止,他們都是以關係人身分傳訊,最重要的是他沒有被傳訊,可見檢察官到目前為止,還是認定他並未涉案,相信在釐清全案過程後,檢方一定會還他清白。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2+11200611260002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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