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扁人士:扁孫若在美生 放棄美籍 【聯合晚報/記者林修全/台北報導】 2006.11.26 02:04 pm

陳水扁總統兒子陳致中夫婦在紐約的生活曝光後,再度引起各界關注,對於陳總統媳婦黃睿靚是否會在美國生產,親近陳總統人士指出,陳總統曾明白表示「不會當美國人的阿公」立場,陳總統說過的話,一定會實現。

媒體報導陳致中夫婦在紐約過著豪華生活後,陳致中昨天發表聲明澄清,不過,聲明稿中,卻未對黃睿靚在美國或回台生產表態,造成各界疑慮,甚至連副總統呂秀蓮也呼籲,黃睿靚應該在北高市長改選前,返台待產。親近陳總統人士指出,陳致中必須到美國律師事務所實習,若是只留黃睿靚一個人在台灣待產,陳致中也無法專心工作,因此,黃睿靚才會陪著陳致中到美國。

他表示,陳總統曾說過「不會當美國人的阿公」,因此,黃睿靚將會回台生產,即便是遇到狀況,黃睿靚必須在美國生產時,總統的孫子也可以不當美國人,陳總統說「不會當美國人的阿公」這句話,一定會實現。

由於美國的國籍法是採取「屬地主義」,只要在美國出生的小孩,就可以成為美國公民,屆時,陳總統的孫子若是在美國出生,極可能採取放棄成為美國公民的方式,以確保陳總統不會變成美國人的阿公。

親近總統人士說,陳致中和黃睿靚很清楚,身為第一家庭成員,本來就沒有太多選擇的權利,也會承擔這方面的責任。

【記者鄭任汶/台北報導】

總統公子陳致中夫婦在美國的生活,幾位民進黨立委意見不一,幾乎形成南北差距,一北部立委表示,這是人民的感受問題,只要穿著皮草、出入豪宅、進出高級餐廳,給民眾的感受就是不好;不過,南縣立委李俊毅則認為,總統公子有自己的生活權利,外界不應該用政治的角度來看待這個事情。

http://www.udn.com/2006/11/26/NEWS/NATIONAL/NATS1/3621427.shtml




放棄美國籍 父母不能代勞

【聯合晚報/記者秦富珍/台北報導】 2006.11.26 02:04 pm


陳水扁總統媳婦黃睿靚回國生產機率渺茫,內政部法規會執秘劉文仕表示,美國採出生地主義,那邊出生就屬於美國的國人,我國是採血統主義,父母是哪國血統,台灣人就是中華民國國籍。扁孫在美國出生就有雙重國籍。

親扁人士指陳總統講過「不會當美國人的阿公」會實現,言下之意是扁孫可以放棄美國籍,戶政司長謝愛齡說,美國人要放棄國籍,在本土不可以,一定要在駐外館處聲明放棄,案子要送到美國司法單位核准,程序很多。

謝愛齡強調,依美國法律採出生地主義,在美國出生的小孩,不需要申請,美國就會給小孩國籍,至於要不要放棄國籍,依美國法律規定,是由小孩長大成年後自己去放棄,父母不能「代勞」。這些資訊從網站上都可取得,是公開規定。

她表示,任何國家的國籍法,有一原則是取決當事人的自願,以當事人意願為主,父母或監護人不可能幫小孩放棄國籍。

她說,前中研院長李遠哲放棄美國籍,也是經由一定程序,要向美國駐外館處申請,轉回美國本土,經過官方核准,也有證書,才能算是正式放棄美國籍。

http://www.udn.com/2006/11/26/NEWS/NATIONAL/NATS1/3621428.shtml




第一家庭 讓扁變藍第一助選員?

【聯合晚報/記者林修全/特稿】 2006.11.26 02:04 pm


北高市長選舉緊鑼密鼓,陳水扁總統有意投入輔選,只是媳婦黃睿靚在美國一天不回來,甚至是幫陳總統生下一個「美國之孫」,即便陳總統再賣力輔選,都只是幫倒忙,變成到處被攻訐的焦點,化身為藍軍「最佳助選員」。

從陳總統女婿趙建銘涉入台開案後,重創民進黨支持度,國務機要費起訴書出爐,吳淑珍、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的消費發票,赫然出現其中,也讓民進黨候選人陳菊、謝長廷的支持度頓挫,再再顯示,第一家庭成員的表現,直接牽動著民進黨的選情。

因此,媒體報導陳致中夫婦在約紐過著豪華生活後,民進黨主席游錫堃認為,是泛藍媒體在炒作新聞,企圖影響選舉結果,副總統呂秀蓮也呼籲黃睿靚要返台待產,諸多民進黨立委更疾呼陳致中夫婦生活要低調謹慎,這些人都查覺事態嚴重。

唯獨號稱民進黨內最會打選戰的陳總統,對自家人的表現,充耳不聞、視而不見,仍寄望以各種方式,幫忙輔選,拉抬北高市長選情。

不知道陳總統是否「呷飽英英美代子」,或是對國務機要費的發展「胸有成竹」,還是想再立下戰功,日後可以宣稱在他的輔選下,高雄市又多了一位「台灣之女」陳菊,台北市又出現一位「台灣之子」謝長廷,藉此「刷新」陳總統第二任內立委、縣市長改選連戰皆敗的歷史記錄。

殊不知,陳總統將自己家人的事情管好,讓影響選戰的因素降至最低,就是最好的輔選策略,若只是一味想插手北高市長選戰,卻不思政黨或候選人聲勢下滑的癥結點,可能只會落得「敗家、亂國、亡天下」的窘境,散盡民進黨資源、混亂國政、失去綠營輩辛苦打下的江山。

http://www.udn.com/2006/11/26/NEWS/NATIONAL/NATS1/3621430.shtml




陳致中聲明》妻的皮草 岳母多年前買的 【聯合報/記者劉永祥/台北報導】 2006.11.26 04:21 am

陳水扁總統兒子陳致中昨天透過中央社發表五點聲明,指稱媒體有關他們夫婦在紐約生活的報導與事實不符,盼各界尊重隱私,若有人藉捏造誇大的言論詆毀他與妻子的名譽,將採取法律行動。

不過,陳致中並未否認妻子黃睿靚將在美國生產,也承認黃睿靚確實擁有皮草披肩及皮草外套,前者為岳母多年前購買,後者為「加工處理之製品」,是黃睿靚在周年慶期間以新台幣三萬多元購得。

陳水扁總統九月五日在帛琉與隨行記者茶敘時明確表示,黃睿靚一定會在台灣生產,「這一點是本來的計畫,從來沒有改變過。」但陳致中夫婦卻隨後就返回紐約居住。

陳致中昨天更在聲明中強調,畢業後即在曼哈頓一家律師事務所實習,暑假期間專程返台探望父母家人,因母親健康狀況不穩定,才決定延期返美,所謂黃睿靚純粹赴美待產等說法,皆屬胡亂臆測,居心叵測之說。

陳致中指出,他在紐約的居所為二房一廳小家庭格局,面積約十九坪,並非豪宅,所面為街道樓房,無哈德遜河河景,與中央公園相距甚遠,所謂「月租新台幣廿五萬元」,也屬荒誕無稽。他並未說明住處是租賃或價購。

他表示,十一月廿二日係感恩節前夕,他與太太乘坐賓士車前往一家法國餐廳與友人共餐,該車是友人顧及紐約寒冷、黃睿靚有孕在身並兼顧隱私,而雇用之電召車。

陳致中說,他和太太去年八月赴紐約就學,平日以地鐵通勤,近期因黃身懷六甲,為求安全和舒適,出門改以黃色計程車代步,並無「出入皆使用高級轎車」情事。

http://www.udn.com/2006/11/26/NEWS/NATIONAL/NATS1/3621191.shtml




黃睿靚FENDI貂毛披肩 2年前款式 【聯合報/記者袁青/台北報導】 2006.11.26 04:21 am

陳致中昨天發表聲明,指黃睿靚被電視台拍到的皮草披肩是岳母多年前買的,業者指出,這件披肩價值至少十五萬元。

陳致中聲明中表示,妻子黃睿靚皮草是岳母多年前購得,據精品業表示,黃睿靚的皮草出自皮草世家FENDI,還是經典款的貂毛披肩,起碼十五到二十萬元,每年視市場情況可能漲價至少二成。

精品業指出,這款披肩出自擁有一百八十年歷史的FENDI,黃所攜帶的貂皮披肩是旗下CANDY系列,約兩年前推出,每季都會推出變化款。

CANDY系列是糖果之意,指貂毛如同棒棒糖的長條形狀,兩側有扭麻花的設計,特徵是皮草中段有兩截針織的Cashmere,背膀有鬆緊的縐褶,價格門檻約十五到二十萬元。但必須實際以手觸摸才能確認價值。

精品業者均知,貂皮如同鱷魚皮,屬稀有皮革,每季會根據市場供需的情況,例如貂的皮毛好壞?產量多少決定價格,升跌幅度約二成到三成。黃睿靚的流行品味眾所皆知,FENDI皮草是名人所愛,例如電影「穿著PRADA的惡魔」中,總編輯米蘭達丟在助理桌上一件棗紅色皮草大衣,就是FENDI的品牌。

http://www.udn.com/2006/11/26/NEWS/NATIONAL/NATS1/3621206.shtml



大剌剌穿皮草 忘了社會責任 【聯合報/記者劉永祥】 2006.11.26 04:21 am

因為身為第一家庭成員,陳致中夫婦享用國家資源,享受特殊禮遇,但他們卻從不覺得自己也應該負擔相對的責任。

黃睿靚懷孕已超過一定周數,不適合再搭機,航空公司也不敢讓她登機,此時人還在紐約,雖然陳致中昨天聲明指黃睿靚在美待產之說是居心叵測,可是在此時機出國,難免不引起國人懷疑她會在美國生產。

任何人都有權選擇生小孩的地點,陳致中夫婦也不例外;讓小孩擁美國籍不是罪惡,也不違法。問題是,陳水扁二個月前才信誓旦旦地宣示黃會在台生產,陳致中的決定陷父親於不義,讓他成為眾人口中的「騙子」。

諷刺的是,第一家庭會面臨「小孩在那裡生」的困境,始作俑者正是陳水扁。二○○○年總統大選,扁以宋楚瑜兒子擁有美國籍為由,質疑他任國家領導人的適當性,把「子女擁有外國籍」與「不愛台灣」畫上等號。

陳致中不滿媒體拿黃睿靚的皮草服飾作文章,但他顯然忘了,他的父親曾為營造重視保育的形象,要求宴客菜單不能有魚翅。由於愛護動物人士強烈抗議,各國政治人物與眷屬,甚至影星,多數不敢買或穿皮草亮相,生怕背上「為一己私欲殘害動物」的罵名。

試想,如果美國第一夫人蘿拉穿著皮草亮相,將遭受多麼嚴厲的批評?但陳致中夫婦顯然沒有認清自己的角色,及伴隨第一家庭成員身分而來的社會責任,才會無愧色地說「我們擁有皮草」。

感恩節前夕陳致中赴宴搭乘的賓士車是友人出錢雇用;萬海少東贈送百萬鑽表一事,國人記憶猶新,抱怨媒體的同時,陳致中是否更該說清楚,這位在紐約善待他們夫婦的「友人」,到底希望從第一家庭得到什麼回報?

http://www.udn.com/2006/11/26/NEWS/NATIONAL/NATS1/3621226.shtml



起訴就退出江湖?馬英九未置可否

【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台北報導】 2006.11.26 02:04 pm


台北市長馬英九被控特別費案,依檢方偵辦方向,及律師團感受,目前已被列為被告的馬英九,未來被檢察官起訴的機率大增,對此,馬英九律師團除了儘力辯護外,與馬英九親近的律師友人已建議馬英九,如果被起訴,「乾脆退出江湖」,離開政壇, 當時馬英九僅沈思,未置可否。

這位馬英九的律師友人並指出,馬英九的帳目清清楚楚,在台灣如果這樣清廉的政治人物,竟會為這樣的特別費問題被起訴,他們將訴諸人民公決,建請馬英九「乾脆就退出江湖(政壇)」,不再碰政治,這樣的政治,讓其他人去玩吧。至於後續的司法官司,他們則會在法院審理時平反。

馬英九律師團成員表示,目前馬英九被控特別費案,在高檢署僅是「查字案」,案卷上並沒有馬英九的「身分」,但是從11月23日,侯寬仁問案內容,以及將被告訴訟權利告訴馬英九的情況,馬英九在實質上,已被檢察官視為本案被告。

律師團成員並指出,從11月14日及11月23日兩次問訊內容,以及檢察官侯寬仁質疑馬英九未將剩餘的特別費結算繳庫等情形來看,檢察官的心証趨向認是特別費中半數不需發票核銷的部分,也必須用於公務,但公益捐款,可能不被檢察官認定是公務等情形。

因此,原本馬英九自認「沒有問題」的特別費案出現「逆轉」,連馬英九的律師團成員都認為「馬英九被起訴」並非「不無可能」,因此,律師團已全力蒐集相關有利的証據和資料,將全力為馬英九辯護。

http://www.udn.com/2006/11/26/NEWS/NATIONAL/NATS4/3621433.shtml



12月9日前得起訴馬? 謝文定:胡說

【聯合晚報/記者王正寧/台北報導】 2006.11.26 02:04 pm


國民黨立院黨團上午記者會強調,首長特別費和國務機要費兩者全然不同,「香蕉和蘋果如何論斷」?前者規定模糊,陷首長於不義,牽連6、7000人,是「制度殺人」,後者則有明確規範,卻因為一家貪腐,而壞了國家制度,是「人殺制度」。

立委周守訓質疑馬英九特別費案有政治力介入,他說,行政院七組曾提出以行政命令,釐清特別費標準以幫助檢方偵辦,但公文被行政院長蘇貞昌壓在桌上,目的就是為了打馬。

他痛批,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也「被」要求12月9日前起訴馬英九,對此高檢署應對外說明,為什麼國務機要費一拖再拖,但馬英九卻要在2個月內起訴,高檢署是否有兩套標準?但周守訓未明講謝是被誰施壓。

【記者吳志雲/台北報導】

針對國民黨立委周守訓痛批,「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被要求12月9日前起訴馬英九」一事,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上午毫不客氣回擊說,「根本是胡說八道」,謝文定並相當生氣表示,「絕無此事」,希望外界給檢察官純淨的辦案空間。

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上午獲悉周守訓記者會的內容後,反應有些激動,待謝稍平靜後表示,他本人及高檢署查黑中心絕對沒有受到任何壓力,馬英九特別費案也絕對沒有受到任何干涉,他希望外界不要信口開河,講話要有依據,拿出証據來。

【記者林修全/台北報導】

行政院新聞局長鄭文燦上午指出,行政院長蘇貞昌在10月底,已經核定特別費的使用辦法新規定,並在11月發文給全國各行政機關的6500位首長,未來特別費請領均要全部檢附單據,所以不知部分立委的說法從何而來?

鄭文燦強調,台北市長馬英九的特別費是司法案件,應由檢察官依法律見解來認定,行政院從未干涉,也絕對沒有影響案件的偵辦。

http://www.udn.com/2006/11/26/NEWS/NATIONAL/NATS4/3621432.shtml



紐時譏扁「特威德老大」 【聯合報/編譯陳世欽/報導】 2006.11.26 04:21 am

紐約時報在一篇發自台北的報導中指出,最近台灣爆發總統國務機要費案及首長特別費案,使台灣的民主政治遭到嚴厲考驗。

報導說,台灣政壇向來充斥口水戰與肢體衝突,近來尤甚。曾被視為「台灣之子」的陳水扁總統,而今卻被指為「特威德老大(Boss Tweed)」(美因侵吞公款身敗名裂的知名政治人物)。檢方指他涉及國務機要費案,並起訴第一夫人吳淑珍,案子預定十二月開始審理。

在野的國民黨對國務機要費案本來見獵心喜,不料現任台北市長的黨主席馬英九也被指涉及首長特別費案而陣腳大亂。

紐時指出,台灣媒體藍綠分明,充斥推測式的報導,相對忽略台灣民主政治正受到嚴厲試煉。東吳大學政治學教授盛治仁表示:「如果我們十年後回顧,可能發現今天是台灣民主政治趨向成熟的轉捩點。」

報導指出,陳瑞仁檢察官本月初起訴吳淑珍,並聲稱陳水扁下台後可能同樣被訴;由於台灣的司法部門向被視為憲政支柱中較弱勢的一環,此舉是台灣司法部門的歷史性時刻。

據報導,親民黨籍立委黃義交表示:「這證明,我們終於擁有公正獨立的司法部門。在台灣,權力分立的原則已經生根。」政大中山所教授趙健民表示:「未來的台灣第一家庭成員勢必更加小心謹慎。」

紐時指出,民進黨內部分人士對陳水扁感到失望甚至厭惡,不過仍然維持表面上的團結,以抵制在野黨所提的罷免總統案。如果民進黨十二月九日北高市長選舉失利,陳水扁在民進黨內擁有的支持可能瓦解。

http://www.udn.com/2006/11/26/NEWS/NATIONAL/NATS4/3621156.shtml




特威德名言》算選票的是我,你能怎樣?

【聯合報/編譯王先棠/報導】 2006.11.26 04:21 am


紐約時報說,陳水扁曾想成為「台灣的華盛頓」,如今卻被人指控是「台灣的特威德老大」。

美國國父華盛頓坦承砍倒櫻桃樹的故事不論是真是假,都顯示其人誠實無欺足為表率。然而漫畫家納斯特筆下的大肚男「特威德老大」,欺世騙友走後門,臭名永流傳。

一八五二年被選為美國國會眾議員的威廉‧特威德,於一八五六年擔任紐約市政府顧問,一八六七年當選紐約州參議員。

一八六八年到一八七○年之間,特威德與同夥藉職務之便竊取紐約市政府至少兩千五百萬美元的公共經費,使紐約市政府赤字激增。他的黨羽食髓知味,開始動用關係,掌控紐約市財政,向工程包商索取高額回扣。

雖然特威德老大也做過善事,好比興建醫院、孤兒院,拓寬百老匯大道,但是後人對他的印象,仍來自「哈潑周刊」中納斯特的漫畫作品。畫中的特威德自信滿滿地說:「只要計算選票的人是我,你又能怎樣?」

一八七三年,特威德被判刑入獄,後來卻趁隙潛逃古巴。在美國政府預備將他引渡回國之前,他就買通船主,逃往西班牙。不過,他後來還是被逮,死於紐約的監獄中,得年五十五歲。

http://www.udn.com/2006/11/26/NEWS/NATIONAL/NATS4/3621162.shtml



藍畫底線:馬英九不能被起訴

【聯合報/記者尚毅夫/台北報導】 2006.11.26 04:21 am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身陷特別費風暴,國民黨成立「快速打擊小組」為馬英九反擊,包括舉發民進黨四大天王、司法院長翁岳生。小組成員透露,大家幫馬英九畫出的底線就是不要被起訴。

不過,立委對市府的危機處理反應普遍感到失望。成員透露,第一次會議時小組就提議馬英九請律師,結果拖了這麼久才請。

為了幫馬解套,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召集立委、台北市府秘書長李述德、法規會主委陳清秀、及智庫學者侯漢君等人,密集的開會。

打擊小組繼舉發民進黨四大天王後,又舉發司法院長翁岳生。據小組的成員透露,市府官員雖然在會中沒有講明,卻也點到馬英九對小組舉發他的老師翁岳生有點不高興。

有立委在小組會議上也毫不客氣地告訴市府官員,翁岳生是很多立委的老師,特別費使用的情形與馬英九類同,大家相信馬英九也相信翁岳生,但目的是要凸顯制度問題。立委私下說,身陷風暴那還能有這麼多的顧慮。

http://www.udn.com/2006/11/26/NEWS/NATIONAL/NATS4/3621161.shtml




變相加薪? 首長私房錢「良心大考驗」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專題報導】 2006.11.26 04:21 am


總統國務機要費與閣揆行政機要費、正副首長特別費引發爭議。資深審計、主計官員指出,機要費、特別費核銷制度不同,但同屬「良心經費」,尤其特別費因半數無需檢據核銷,常被認為「首長私房錢、變相加薪」,真要全面檢視是否公用,很難有人能倖免。

特別費 怎麼領都可

官員說,國務機要費、行政機要費依規定得全部檢據核銷,僅特別費另有規定得最高半數條領,不需檢據核銷。各機關經費核銷,由主計人員(會計)內部控管、審計人員外部稽核,近幾年主計、審計查核國務機要費、行政機要費以及首長特別費(半數檢據核銷部分),多少都有不完全符合會計法規核銷的「瑕疵」,只不過沒有具體資料可比對出「詐偽」。

國務機要費因有李慧芬發票供比對,才能查出弊端;馬英九特別費的假發票,則是市府在查黑中心調查後,自行清查發現,兩者「案發」背景、意涵完全不同。

沒用完 滾存到下月

至於特別費得半數不必檢據核銷部分,官員說,無論匯入帳戶、領支票或現金,都不違法,重點在於每月沒用完,可滾存到下個月,但年度結束沒用完,剩餘款應繳還國庫。過去從來沒有正副首長承認有剩餘,當然沒有繳庫的問題。

他說,正因須檢據核銷的部分很難發現「不實憑證」,另半數只要首長簽名就完成核銷,很多首長、縣市長特別費,其實是迷糊帳,因是首長才能用的錢,認知上等同「首長私房錢」或「變相加薪」,過去從不曾針對性地查核,若以近來彷彿「焦土戰」般全面清查,即使全數檢據核銷者,也無法保證不出狀況。

公或私 首長說了算

會計官員後透露,許多首長半數核銷特別費,最多黏貼幾張單據就全領走,誰敢問首長或經手機要有沒有「因公支出」?既然特別費看不出實際支用何處,且在預算總額佔龐大業務費的九牛一毛,誰不「瞎蓋章」了事?

十餘年資歷的主計官員則指出,藍營最近質疑主計長許璋瑤等「月初預借」須檢據核銷特別費或「月初預支」無需檢據的特別費,其實不是重點,因此制度無規定何時支領,且前者可事後補據核銷,再多存(滾存下月)少補(下月額度扣抵),後者只要首長簽名就完成核銷。

雖然行政院決定明年起全部檢據核銷,但官員指出,許多首長特別費憑證都很難釐清是否公務的現況來看,除非直接取消或全部無須檢據,否則仍很難辨明檢據真偽。

http://www.udn.com/2006/11/26/NEWS/NATIONAL/NATS4/3621153.shtml



誰來解套
2006/11/25
【聯合晚報社論】
民進黨打馬英九的特別費,意在拖馬下水,轉移陳水扁陷入國務機要費的糾纏。這招,不能說不成功,看馬英九聲望下滑,民進黨北高兩市市長候選人民調爬升,就知其效果。

但這顯然也是一記拖自己人下水的鎖鍊,民進黨四大天王都擔任過政務官,他們的特別費如何經手,如今都被迫要攤在陽光下,接受檢調偵辦。案情一直擴大,餘波蕩漾,司法龍頭、學院清譽很高的司法院長翁岳生,他的特別費亦被捲入。偵辦特別費的檢察官,尷尬的還不僅於此,藍綠立委接連告發,檢察總長、各區檢察長等,亦紛紛因特別費而被舉發,這樣辦下去,六千五百多名支領特別費公務員,無論官大官小,無人能躲過這場風暴!

眼下偵辦特別費的檢察官,勢必得面臨一項嚴峻挑戰,就是怎麼認定特別費有無貪瀆之嫌。最形式的認定,亦最簡單的認定,是特別費入私人帳戶即屬貪污。然而,不需單據之特別費的三種支領辦法中,不管支票、現金或直接入帳,都有入私人帳戶的可能,如此一來,「認定」標準就出現極大爭議。這漏洞,當初設計特別費支領辦法時,若非極大疏忽,便是刻意模糊化,總之,就是有意無意把一半的特別費當成了「首長薪水補貼」。有人亦稱之為養廉費。

檢察官偵辦首長特別費,恐怕不得不超越「惡法亦法」的形式主義,而得去思索,三種支領方式,最終若都可能入私人帳戶,那直接入帳者最倒楣不過了,他選擇直接入帳反倒為自己留下「涉嫌貪污」的陷阱,而那些領了支票、領出現金者,倒可以大言不慚說「錢都剛好用完了」!檢察官另一個要超越的心態是,不能「見樹不見林」,只看個案,不看通案。否則一定爆發何以辦這個,何以不辦那個的爭議。

已有法界人士,包括檢察體系內的聲音建議,檢方是否該訂定一個標準,來通盤處理特別費。這同樣也是偵辦特別費的檢察官,心態上應釐清的另一個問題,就是不必受到國務機要費的牽制。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性質不同,對特別費有無貪污的研判標準,應以全國支領特別費的公務員當比較分母,這一來,問題會明朗許多。

【2006/11/25 聯合晚報】

http://mag.udn.com/mag/column/storypage.jsp?f_ART_ID=52875




曾益盛,睡得好嗎? 2006/11/26 【聯合報社論】

太百禮券案與中信金案的承辦檢察官皆是曾益盛,但兩案的表現竟判若二人,別如天淵。

中信金案的手法迅雷不及掩耳,幾在一夕之間就全盤掌控了形勢,搜索、扣押、傳訊、機場截人、羈押、限制出境……,一氣呵成。如今,辜仲諒滯外未歸,屢傳未到,已下令拘提;再不到案,就將發出通緝令。步步進逼,步步為營。這是多麼精彩俐落的霹靂手段!

但是,反觀太百禮券案。先是縱容黃芳彥赴美,形同奉送串供假期。接著,居然僅查出吳淑珍只涉二十七萬元的禮券消費,但陳瑞仁在國務費中查出的即遠逾此數;尤有甚者,居然在一千餘萬禮券不知下落的情況下,即逕指吳淑珍不可能只因二十七萬元的代價就介入太百案。至於白手套黃芳彥,曾益盛亦逕稱是「只介入,未協助」太百經營權之爭。起訴書公布後,眾人發現,曾益盛不像是訴究的檢察官,竟然像是吳淑珍的辯護律師,甚至宛如串供的共犯。

司法的貞操,只是一個「平」字。用嚴厲的手段偵辦辜家,值得肯定;但若不能以同一標準偵辦吳淑珍、黃芳彥,即失其平,即失去了貞操。檢察官可以叫辜府家破人散,卻將吳淑珍、黃芳彥洗刷得如無瑕白璧,這是雙重標準,而司法也就變成生殺予奪、恣意妄為的毫無標準。

即使以中信金案而言,也要看曾益盛能否掀出其中的「官商」底細。倘若仍只辦「商」,卻又漏掉「官」,也只是為司法史上再添加了一件「選擇性辦案」而已。

曾益盛檢察官,你睡得好嗎?

【2006/11/26 聯合報】

http://mag.udn.com/mag/column/storypage.jsp?f_ART_ID=52904



馬 制度不周 知錯該改

【聯合報/莊奕琦/政大經濟系教授(台北市)】 2006.11.26 04:18 am


國務機要費或首長特別費,使國家領導人和首都市長的清廉受到質疑,因此,人們更關心的是重要領導人,在面臨特殊狀況下的危機處理和應變能力。

一個是硬拗,能拖就拖,毫無誠信;一個是一臉無辜,好像突然被栽贓的小孩一樣,舉止失措。這才是台灣人民所最擔心的,如何放心由他們來領導整個國家。

馬英九說過去奉公守法,如今突然發現自己竟然是個涉及貪瀆的人,深覺羞愧,是所謂制度殺人。制度殺人可以因無知,若是由自己所訂的制度殺了自己,可能不只是無知,而是無智。為了彰顯高道德標準,馬主席主導訂定了國民黨黨員一經起訴,即刻停止黨權的規定,但沒想到此制度會適用到自己身上,不然就不會有那一覺醒來的錯愕。

我國的檢察體系已有相當制度和獨立性,檢察官本依制度行事,除非更改制度,明知制度殺人,仍應依法起訴,是其職責之所在。當然起訴也不一定真的有罪,以香港廉政公署為例,起訴的判罪率高達百分之七十以上,是屬偏高的。我國的定罪率依二千年十月至今年八月因貪瀆案件起訴八千五百多人,定罪率為百分之五十六點二。

換言之,我國檢方起訴後判有罪或無罪的機率各約一半,亦即有一半的機率本來應該無罪,但卻被起訴。表面上,扁、馬兩人都在賭這一半的機率,所不同的是,阿扁很巧妙的將決戰點拖延至一審定罪,不但很可能做完任期,且若本無罪但被起訴而一審又被冤枉判有罪的雙重誤判機率,顯然要比無罪而被冤枉起訴的單一機率小很多。

譬如說,無罪被誤判起訴的機率為百分之五十,而起訴後一審又被誤判為有罪的機率亦為百分之五十,則最後阿扁被冤枉的(雙重誤判)機率為百分之廿五,而小馬哥因誤判被起訴的機率仍然維持為百分之五十。因此,阿扁一審被判決有罪而實際是冤枉的風險很低,然而無論如何小馬哥必須承擔有一半的機率被起訴然而卻是冤枉的。況且如果真被冤枉一旦獲判無罪,阿扁尚可以出現遲來的正義,而小馬哥遲來的正義可能已是人去樓空,兩相對照,阿扁的政治精算顯然勝小馬哥一籌。

更可笑的是,按照小馬哥自己的內規,起訴就要雙雙辭去台北市長和黨主席寶座,也可能因而失去競選總統的機會,真可謂是一項政治豪賭,代價也未免太高了。制度誠然可以殺人,但預見自訂的制度會殺了自己而渾然無所反應,那我們又怎麼去奢望這樣的人來領導我們,能為國家社稷訂定可長可久的好制度。

為今之計,建議馬先生知錯能改,不好的制度在有能力改變的時候就應該及時修改,宜將黨內起訴即停權的規定,修改為起訴且同時經黨廉能委員會調查屬實而彈劾者即接受停權處分。如此一方面可以避免不當的起訴或黨內派系故意打壓,另一方面,可以樹立廉能會的公正權威,當然一旦判罪自有法律制裁,可事後檢驗黨廉能委員會是否公正客觀的依據,如此的制度設計才是可長可久之策。

制度殺人可怕,但有權力訂定制度,而卻又讓制度去殺人,更何況殺了自己,這樣的領導人才是最可怕的。若果真如此,扼腕之餘台灣應該慶幸能讓這種領導人提前出局。

【2006/11/26 聯合報】

http://www.udn.com/2006/11/26/NEWS/OPINION/X1/3621251.shtml



檢座心證標準 應一致

【聯合報/鄭清順/公(中縣沙鹿)】 2006.11.26 04:18 am


各機關學校會計人員在退件或簽注意見時,常常聽到的一句話就是「以前的會計主任又沒說這樣不可以」或「其他機關學校也是這樣辦理」。會計人員對於同一法令因解讀不同、認知不同,難免有寬嚴不一的情形。

如今各機關特別費核銷的爭議,鬧得沸沸揚揚,甚至都已經進入司法偵查程序,承辦檢察官如果未能取得一致的心證標準,到時候恐怕引來難以想像的爭議。

各機關學校會計人員萬一有寬嚴不一的情形,可能僅會造成機關行政作為的遲延而已,但是各級檢察官可是「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執法者。萬一發生寬嚴不一的情形,有的人被起訴,有的人不被起訴,雖然司法獨立審判最後會還當事人一個公道,但是政治生命很可能就在被起訴當時被宣判死刑,這樣對當事人公平嗎?

特別費核銷的爭議雖然是司法案件但也是高度政治事件,各承辦檢察官大人豈能有不一致的心證標準?

http://www.udn.com/2006/11/26/NEWS/OPINION/X1/3621259.shtml



馬英九缺雞鳴狗盜之交?

【聯合報/沈珮君】 2006.11.26 04:18 am


00七最新的電影有一段,意亂情迷的女人問00七:「好男人為什麼不能像你們(壞男人)一樣?」00七回答:「那他們就變壞了!」

馬英九在政壇闖蕩多年,還能是個不沾鍋,其實不易。最近,「不沾鍋」突然變成他的罪名,仇者快,親者卻未必痛。馬英九作為最大在野黨主席,居然是一隻孤鳥,同志打他、笑他,看好戲的比替他講話的人多得多。

一位藍軍立委以史為例,孟嘗君食客三千,最後救他的不是飽讀詩書的儒者,而是雞鳴狗盜之徒。他建議馬主席,不要只交往「高格調」的人,身陷內憂外患的馬英九連連稱是。其實不必看孟嘗君,以今天的陳水扁為例即可。挺扁最力的是誰?王世堅!民進黨國會功臣是誰?立院三寶!蔡啟芳更是寶中之寶。

原來,馬英九欠缺的是雞鳴狗盜之徒,是王世堅、蔡啟芳之流的寶貝。

喜歡馬英九的人,常常懷疑他太「老實」,這樣能治國嗎?矛盾的是,他們喜歡他,就因為他老實。他們喜歡馬英九,是因他們把夢想投射在他身上,他們希望政壇有一個不一樣的政治人物,不貪汙、不詭詐,能帶領台灣走向新世紀,贏得真正的尊嚴;而不是空軍一號硬要飛去無邦交國落地,即使塗掉國旗也不惜。

特別費風暴對馬英九的重傷害,還不是他的「品格」,因為馬迷對他有信心;但他處理此事進退失據,及缺乏一呼百諾的領袖魅力,才讓馬迷氣得跺腳。但當馬英九為自己的清白遭質疑而哽咽地說「我心裡非常難受」,那樣認真到不行的態度,又讓他有別於一般政客,仍可以感動人,那反映了社會不死的期待。

馬英九要修的課不少,那位立委給馬英九的建議也的確很務實,象棋裡救「帥」的未必是身旁左近的「仕」,而常是前線小「卒」,但,能說他們都是雞鳴狗盜之徒嗎?如果馬英九需要王世堅和蔡啟芳者流才能解圍得救,馬英九還是馬英九嗎?

http://www.udn.com/2006/11/26/NEWS/OPINION/X1/3621195.shtml



假如我是陳致中…

【聯合報/鐘鳴/自由業(台南市)】 2006.11.26 04:18 am


假如我是陳致中,我才不管民進黨台北、高雄市長的選舉輸或贏,反正總統都是我老爸當了,還在乎什麼市長?誰也別想在政治成就、榮華富貴,超越我家!

假如我是陳致中,我才不讓我老婆回台灣生小孩呢!誰不知道台灣這麼亂,是非不清、黑白不分、公理蕩然無存、正義都是講假的,我才不要再讓我的小孩當什麼「台灣之子」呢!我怎會笨到不知道,一旦我老爸卸任了,我們全家都會成為清算鬥爭的對象?

假如我是陳致中,我所發的聲明,不但全部否認大家所看到的,更要求大家尊重我們夫妻的生活隱私權、勿打擾我們正常生活、休閒娛樂,否則一定要對「看得眼紅」的所有人,提出告訴,更要強調不要懷疑我在這裡的生活情形,不然就是「不愛台灣」。

假如我是陳致中,我真的誠心感謝掩護、力挺我們全家的民進黨諸公和司法人員,有了他們不惜毀譽、勇往直前的鞏固權力中心、捍衛總統府和官邸,我老媽、姐姐一家將可能只是有驚無險,我也才能安享這種王子般的生活。

還好,我不是陳致中,不會被罵「阿斗」,我用辛苦賺來的一分一毫養家活口,心情很苦悶,生活倒還過得去。好佳在,我不是陳致中,以上的事都與我無關,我衷心期盼,台灣還有弊絕風清好日子。否則,我寧可是陳致中,就這樣過一生。

http://www.udn.com/2006/11/26/NEWS/OPINION/X1/36212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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