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陳水扁發票門事件與台灣政治社會關懷意識論 (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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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人都已知道,醫師白袍所形成的那個國度叫做「白色巨塔」,它的裡面充滿了爭權奪利、勾心鬥角的不堪故事。根據同樣的比喻,由律師黑袍所形成的「黑色巨塔」,它那種奸狡善詐、玩法弄法,視法律為無物的故事,就更讓人歎為觀止了。

美國科羅拉多大學法學教授暨「美國憲法學會」懷特研究中心主任坎波士教授(Paul F.Campos)在《法律狂:美國法律的瘋狂》一書裡,就有一章如此談到律師:

「律師經常被他們職業的任務所驅動,而變成某種相當於情感娼妓的東西;也就是說,這種人的公共性格使得他們需要去模仿一種虛假的感情條件俾做為他們得到回報的根本。在持續的訴訟中,這種虛假的感情最平常的就是表現得很激憤。當律師承辦案件,他們就得動不動準備一付激憤的樣子。可能因為太多政客都是律師出身。也可能只是因為每個人在社會衝突各種情況下看多了律師表演的各種面向,今天所有的公共對話都已形成了一種戲劇式的對立系統,最特別的,乃是當今廣義的政治文化已似乎永遠被一種虛假的激憤模仿所淹沒…而律師式的修辭,以及與其匹配的情緒模仿則成了公共論述最重要的成分。並讓整個公共論述日趨廉價和混亂。…此外,我們還看到許多美國法律搞到過頭的現象。這包括了著魔於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在法律程序上糾纏;整個法律系統充斥著大量、且量身打造的法律文件所造成的法律混亂,以致於無人能對法系統做出完整一致的理解,整個系統因而呈現出病態的過度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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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01.20 國務費案重大裁定 六外交工作不是機密 王己由、張孝義、何榮幸/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案,台北地方法院十九日第五次開庭,對爭議許久的三袋密封卷宗、六項外交工作資料,是否屬國家機密,獲致突破性進展。陳水扁總統若未於本月廿二日中午十二時前,函覆提供六件外交工作確曾核定屬國家機密相關文件資料,合議庭裁定廿三日就開放閱卷。

對此,總統府昨晚表示,將在收文後「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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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費案 地院認定非機密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7.01.20 03:14 am

台北地院昨天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合議庭認定六件秘密外交不是國家機密,裁定本月廿三日開放閱卷。

地院同時函詢陳水扁總統,若有核定機密的資料,必須在本月廿二日中午以前提出;事後不能再主張是國家機密,否則將依隱匿公文書罪將陳水扁移送檢方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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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利前總理貝魯斯康尼,在任內多次捲入複雜的官司裡,然而一次又一次的司法調查訴訟,貝魯斯康尼竟然一次次過關,整整當了五年總理,才在上次大選中敗落下台。

貝魯斯康尼怎麼這麼厲害?因為他懂得善用他手上的權力,他操控在國會占有多數的政黨,通過了各式各樣保護他自己的法案。

檢察官調查他跟他家族的銀行資料,貝魯斯康尼立刻就在國會通過法案,嚴格規定銀行保密程序,客戶的帳戶資料,無論如何不得公開。於是檢察官已經拿到他及家人受賄的證據,就不得在法庭審判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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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6大外交工作 法院認定非國家機密 【中央社/台北十九日電】 2007.01.19 04:35 pm

國務機要費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第五度開庭,合議庭裁定國務機要費中的六項外交工作並非國家機密,並諭知於一月二十三日對爭議三包卷宗開放閱卷,並以最速件函詢總統陳水扁,若陳總統對開放閱卷有不同意見,必須在二十二日中午以前回覆。

台北地院合議庭函詢陳總統的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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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01.19 國務費案 府禁官員出庭 陳唐山:要罰要抓隨便 王己由、林淑玲、吳昭明/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案,台北地院今(十九)日上午九時卅分第五次開庭審理。除總統夫人吳淑珍再度請假外,合議庭以證人身分傳喚總統府祕書長陳唐山等五位出庭作證的府方官員,也以事涉國家機密,專屬總統「國家機密特權」、公務員職務上應保密的理由,表示全部不會到庭作證。

總統機密特權 絕對保密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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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機密特權 檢察官諷府:法學大發現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7/01/13

國務機要費案昨天第四度開庭,檢辯依舊唇槍舌劍。公訴主任檢察官張熙懷譏諷總統府,指府方回函稱機密核定是「專屬總統的國家機密特權」,這句話真是「法學上的大發現」,他上網都搜尋不到相關資料。

律師顧立雄反駁指出,本案的六項秘密外交,既屬於憲法層次,元首基於外交特權所保障的國家機密,也屬於國家機密保護法規範的機密,這並不是什麼「法學大發現」,國外已有相關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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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方法院十二日對於國務機要費案進行第四次庭審。從過去的庭審過程以及審判長在以往總是傾向於讓當事人或辯護人暢所欲言的狀況來看,我不禁懷疑和擔憂,這樣的美意是否會在辯護人刻意拖延的策略下,反而無法速審速決,不但造成對司法、國家資源的嚴重浪費,更使得已經遭到重創的司法公信陷入難以彌補的深淵。

由於這個案件已經定為「重大刑事案件」,而且是採取了由三位法官組成和議庭的形式來審判,因此整個庭審程序除了必需符合刑事訴訟法的要求外,還需符合司法院本身所制定的兩項內規。即「法院辦理重大刑事案件速審速決注意事項」與「加強第一、二審法院合議制功能實施要點」。這也是為何在本案啟始,承審的審判長便表示將儘量在每周開庭。

對於如何做到「速審速決」的要求,筆者願意引介國外法院的一些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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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01.13指機密保護法層級不夠 律師團新解:國家機密是總統特權 王己由、張孝義、劉鳳琴/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案被告律師團,對國家機密又有新解。昨日的庭訊中,律師團接力主張,六件外交工作,縱使沒有依國家機密法核定,還是機密,且是高於國家機密保護法更高層次的「憲法上的機密」,也是專屬總統的「國家機密特權」,希望合議庭裁定不公開審理。

檢稱非機密 主張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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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當庭洩密?嚇到顧立雄 【中時電子報方佳怡/台北報導】 2007.1.12

眾所矚目的國務機要費案第四度開庭,檢辯雙方再度針對總統府拒絕交付六項機密外交工作,展開激烈攻防,檢方在公訴主任檢察官張熙懷蒞庭後,更是有備而來,除了改採以「聲請傳喚總統府人員到庭」,說明機密外交認定等相關內容外,還由檢察官林達附上一份包含六件外交工作的補充理由書,而林達正準備逐一論述內容時,律師顧立雄連忙起身,要求審判長出面制止,顧立雄說在該項內容是否為機密爭議未解決前,若在場人士聽到這些內容,大家都得吃上洩密罪。

後來合議庭裁定,檢方暫時不准陳述機密外交的內容;檢察官林達不滿指出,總統府對於機密認定的態度,已經讓陳總統口中的「六項外交工作」,如同一件透明不存在的國王新衣,國王穿著華麗的衣服逛大街,但老百姓瞪大了眼,卻什麼都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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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總統九日晚上在尼加拉瓜暢談對剩餘任期的願景,絕口不再提「國務機要費案夫人吳淑珍若一審有罪就下台」。他強調,憲法賦予總統的刑事豁免權是保障總統這個職務,而非個人。對機密外交,他則強硬表示,「不是不說實話,而是有些事不能說,死了也不能說。」

陳總統進一步喊話,司法單位是否可以傳喚總統或採取強制處分等,已引起各界廣泛討論。「如果總統動輒被提出告訴、告發或起訴,每天跑法院,這絕非大家所願意看到的。」

考試院長姚嘉文日前以總統特使身分,前往華府出席美國前總統福特喪禮是強調,「陳水扁總統是真台獨,不是假台獨。」陳總統幽默地說,他請姚當特使,「好像沒有包括講總統是真台獨、假台獨。」但他強調,他對堅持台灣主體意識的路線很清楚。他也預告「願意在個人卸任後繼續走對的路、好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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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自請黨內廉能委員會調查特別費疑雲,但廉能委員會下周三就任期屆滿,迄今仍未完成調查報告。國民黨將在後天中常會全數續聘廉能會委員,「繼續調查」特別費案;但調查小組召集人、前監委王清峰婉拒續聘,強力表達她個人希望下周三前,小組能提出調查報告。

王清峰昨晚透露,其實調查小組「初步已有結果」,但她拒絕透露內容。據了解,對何時公布調查結果,調查小組內部意見不一,有人認為在檢察官還未有偵查結果前,廉能委員會公布調查結果,有影響偵查之嫌;但也有人認為應該盡速公布以彰顯廉能會公信力,兩派意見目前仍未能整合。

調查小組本周將再開會,預料將會對是否在本周完成報告、下周三中常會提出作成結論。但有黨內人士擔心,廉能委員會成員可能有人會在近日被國民黨推薦為監委,如果在下周三公布結果,又對馬英九有利的話,會讓人質疑兩者之間有高度相關,恐怕會傷害廉能委員會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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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二度函諭總統府限期提供本案所涉六件「秘密外交」的文號、核定流程、承辦人及保管單位。法院並同時分函總統及副總統辦公室,作相同的要求。

法院曾二度駁回了檢方保全證據的請求。駁回的理由,是認為本案所謂「秘密外交」的證據資料,對被告吳淑珍有利,所以府方沒有拒絕提供的道理。但是,府方在法院第一次命其提供時竟拒絕交出,律師團且宣稱「機密都在陳總統的腦袋裡」;法院乃本於職權,第二度函諭總統府、總統及副總統辦公室提供相關文號等資料。一來一回,顯示法院對府方的回應似乎不以為然。

法院的裁決,用意應是認為必須初步確定「在形式上所謂的秘密外交是否存在」;所以,法院只命提供文號、核定流程、承辦人、保管單位等「形式上」的資料。倘若連在形式上都不能證實確有所謂秘密外交存在,則被告再以此辯護,法院即可能認定其所言虛妄,不足採信。反之,倘若在形式上確有六件「秘密外交」存在,則檢辯雙方始可進一步就是否必須取得其實際內容、並就其內容來論證真偽進行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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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格瓦拉若死而復生來到台灣,一定會對倒扁運動的創意展演目瞪口呆,把革命前夕的摩托車丟在一旁,跟隨憤怒的台灣中產階級腳步,在「施主席的轟趴」台客搖擺聲中,讓腦袋裡的革命教條就此鬆綁,一舉顛覆對於社運的所有想像。

施明德並不是格瓦拉,事實上,過去十五年筆者採訪觀察施明德的過程中,他滿腦子裡裝的全是曼德拉──此拉晚年慈眉善目顯然非彼拉。或許是這個緣故,讓人從不擔心施明德會在這場前所未見的社運裡走向殉道。 就像許多註定在歷史上留名的重要社運一樣,「百萬人民反貪倒扁運動」的出現,既是偶然也是必然。這場大規模社運開啟的諸多正反面思考,只是開始而不是結束。台灣的民主,顯然還有更多元、更多變的面貌等待我們發掘。

社會出氣的一百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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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是用來做什麼事的?誰都知道,軍隊是用來保衛國家的人民安全,也就是從事「國防事務」的建制。這可是一件重要的事,所以憲法特設「國防」一節,開宗明義的說:「中華民國之國防,以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為什麼要問這麼簡單而基本的問題?因為當我們看到軍人被指揮從事與國家安全無關的事務時,會產生懷疑,軍人從事與防衛國家安全無關的事務,可能隱藏著憲法所不容忍的高度風險!

元旦那天總統府廣場上,上演憲兵摀著一位口喊「阿扁下台」婦女的惡劣戲碼,當時總統已經離開現場,聽到婦女呼叫「阿扁下台」,擔心長官聽到的憲兵情急之下,在高呼中華民國萬歲的聲中,使用毛巾將婦女摀昏抬走,尤其離譜的是,不將昏倒的婦女送醫,而是將她送往警局,直到警局發現該位婦女沒有任何犯罪嫌疑或是羈押理由而轉送醫院。國防部長李傑聽到此事,下令處分相關人員,竟然遭到執政黨立法委員的辱罵;台灣做為一個民主憲政國家,發生了這樣黑白混淆、是非顛倒的現象,須要明白釐清的觀念太多了!

國防部長的反應是正確的判斷,憲兵當日的作為,超出了國防事務,也就是防衛國家安全的範圍;如果說,憲兵的任務是衛護元首的安全,元旦事件根本完全談不上元首的安全受到威脅。憲兵逾越了軍人的分際侵犯平民的自由,國防部長要追究行政責任,是正確的態度。這件事,認真檢討起來,下令的長官與執行命令的士兵,不但可能觸犯了刑法,也違反了憲法精神。受到行政處分是最起碼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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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主席游錫堃拒絕中國時報採訪事件,必將在台灣新聞自由發展歷程留下一頁,預期亦可能影響國際間對台灣新聞自由評比之衝擊。蓋因此一「新聞」,不但於民主國家僅見,即使獨裁國家亦難見。

雖然出現有人引據美國聯邦上訴法院一件判決:美國州長有權拒絕特定記者採訪;官員有權選擇記者,接受採訪。但此判決顯然與本事件完全不同。試問,如果目前美國執政的共和黨公然拒絕紐約時報採訪,試想;其後果將是如何?尤其此僅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即未經終審之憲法法院作「違憲審查」,非能據為絕對之憲法定論。事實上,此判決僅係針對「新聞記者」,並非「新聞媒體」。

憲法保障「新聞自由」之對象乃為「新聞媒體」,「新聞記者」僅為「新聞媒體」之內部人員,並非憲法新聞自由之直接對象。就此,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懷特於一九七二年Branzburg v.Hayes 判例,即明確闡釋「如未保障採訪新聞;媒體自由特成猶如寂靜無聲之廢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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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3  中國時報 憲兵執法過當 李傑火大要辦人 吳明杰/台北報導

對於憲兵在元旦升旗典禮中以摀嘴拖人的執法方式,據了解,國防部長李傑看到報導後大為光火,昨天一早就立即召集幕僚開會檢討,並直言憲兵摀人嘴巴就是不對,哪有勤務教範教官兵要這樣?

憲令部記兩指揮官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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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前升旗》執勤過當? 憲兵摀昏嗆扁婦 【聯合報/記者盧德允、王宏舜/台北報導】 2007.01.02 03:40 am

昨天清晨總統府前升旗典禮後,一名許姓女子高喊「阿扁下台」,立即遭憲兵以綠毛巾摀住這名女子的口鼻,想讓她叫不出來。當時陳總統已離開兩分鐘,許女仍被一群憲兵連拖帶拉架離現場,引起民眾一陣叫罵。

上午六時卅分陳總統與眾文武官員唱完國歌後,現場突然有人高喊「阿扁下台」。一群憲兵馬上一擁而上,同時訓練有素地同聲高喊「中華民國萬歲」,應是想將抗議聲音壓過去。但接著卻見憲兵拿出綠色毛巾,相當粗暴地摀住一位紅衣婦人的口鼻,她激動掙扎還想喊,卻受不了拉扯和摀嘴而軟癱昏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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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讀貴版十二月二十八日高榮志律師〈量刑精緻化邁進一步〉大作,筆者對於「法院真的邁向量刑精緻化嗎?」有很大的質疑,特為文回應。

首先,法院制度的問題:眾所皆知法院法官每個月案件量大,光是開庭釐清犯罪事實、調查證據就要花上不少時間,再加上要寫判決書,法官也是人,「操」久了,也是會累的。這也使得我國法律訓練實務運作重「犯罪論」、輕「刑罰論」,此乃制度上不得不然。高律師認為法院因為台開案而朝著量刑精緻化的目標邁進了一步,筆者並不認同。實則,「台開案」是眾所矚目的案件,也受了行政高層、政黨、新聞媒體和民眾的關切,此案也是「內線交易」指標性的案件,自然裁判書的品質不能太差,所以筆者認為「台開案」並未真的使法院朝著量刑精緻化的目標邁進一步。當然若其他案件的被告都像趙建銘醫師那麼有知名度的話,筆者相信量刑精緻化的目標不止邁進了一步,而且是「大大」的一步。

其次,就「刑罰論」問題:刑罰之酌量係規定於中華民國刑法第五十七條,該條所例示的各款,多屬抽象性提醒法官注意的一些情狀;至於這些情狀對於量刑有如何的意義,往往無法直接從法條規定中得知,而實務亦無清楚的例示,如何從考量這些種種情況中得出法官判決主文之刑度,恐怕只有法官自己本人比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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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2  中國時報 總統府元旦升旗典禮插曲 憲兵粗暴執法 毛巾摀昏嗆扁女 林修卉/台北報導

總統府昨日舉行元旦升旗典禮剛結束,總統陳水扁正要步入總統府時,一名身著紅衣的許姓婦人突然大喊「阿扁下台」,立即被七、八名便衣憲兵兩度用毛巾強制摀住口鼻制止,導致許婦驚嚇昏倒送醫。現場圍觀民眾則紛紛叫罵憲兵舉止過分,還有人大喊「有人被巧克力壓昏倒了!」

陳水扁在升旗典禮結束後,轉身向三軍將士與媒體揮手說「新年快樂,新年好」,接著朝寶慶路方向繞行,走進總統府內。當他經過民眾參加區時,挺扁民眾高呼「總統好,總統我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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