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陳水扁發票門事件與台灣政治社會關懷意識論 (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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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扁總部決定暫將運動訴求轉至推動反貪法案,隨即引發靜坐民眾不滿,甚至公開對副總指揮林正杰叫罵,要求回到「倒扁」的主題。此一景象,不僅反映了倒扁運動進入持久戰之後的轉型難題,也嚴重考驗運動領導人與群眾之間的互信。倒扁運動從量變到質變,能否繼續維持其公民運動的清新面貌,值得觀察。

倒扁總部企圖在街頭之外另外找尋出路,是必要的思維,但也不能不考慮如何維持群眾對它的信賴。推動反貪腐法案,可說是台灣需要的政治工程;但它的主要戰場在國會,立法過程漫長且涉及複雜,不是一蹴可幾。群眾一則無法參與,二則不耐久待,難怪他們會覺得倒扁總部偏離了運動初衷。

任何社會運動,要把戰場拉得這麼深、這麼廣,一定會面臨士氣難以維持的問題。九一五的百萬紅潮圍城的氣勢,到了十月十日天下圍攻已大為衰減,就是總部對群眾無私的支持太過自恃,乃至缺乏體恤,弄得師老兵疲。再加總部動員指揮鬆散、指令模糊,群眾集結苦候,卻不知目標何在,也才會出現死忠支持者被警方抬走、竟無幹部在場的哀怨場面。這些,都是總部必須記取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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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國務機要費案的案情十分淺顯,承辦檢察官陳瑞仁又素有司法改革者的清望,所以原本社會大眾對國務機要費案之懲治奸邪頗寄期望。但是,這樣的社會期望,竟然由於邱義仁與蘇貞昌突然宣稱「扁珍涉案,扁就下台」,而發生動搖;輿論皆在猜測:「完蛋了,陳瑞仁已認定扁珍不涉案,且已將此一心證洩漏給陳水扁!」

可見,司法的公信力敗壞若此,而人民對司法之信心又脆弱如此。然而,司法固然是一種專業,但司法專業畢竟不能違反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否則外國即不會有平民陪審團之設置;同理,司法固然具有強制力,但畢竟不能把黑的說成白的,否則即可逕由法院來統治國家,而法院也就不啻成為民主憲政的治外法權。

台開案的許永欽及太百案的曾益盛,皆是代表政權的承辦檢察官,他們的結案報告雖然具有司法強制力,卻也必須面對社會的強烈質疑;因為,就憲政主義而言,不論從「抵抗權」、「人民主權」或「公民不服從」的觀點來看,人民可以反對不義的司法,正如人民可以反抗不義的政權,這皆是超越一切政治實體的天賦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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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斷一場重大的歷史事件,需要更長的時間距離,才能了解幕後的運作,社會的脈動,看清楚它背後的意義及影響。這一場反貪腐九九運動,要評斷它,仍然太早。但我們可以先看看歷史。

美麗島事件時,多少人看著大審的報導,天天嘆息。那是無聲的年頭。一年後,「黨外新生代」出來競選,陳水扁、謝長廷、林正杰以三劍客之姿,首度出現政壇。但直到六、七年之後,民進黨才宣告成立,兩黨政治終於初具雛形,最後才有二○○○年的政權輪替。二十年之後回顧,我們可以更清楚看見,最初的政治運動、社會脈動與鎮壓之間,是什麼關係。

然而,它何曾不是有冗長的沉寂?內部的爭論與路線衝突?時代轉變的開端,有誰能預測得如此清楚?悠長的歷史之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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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7  中國時報 又一筆卡西迪費 國務費埋單? 江慧真/台北報導

據美國官方資料,九十四年春天,我政府除了透過誠泰銀行總裁林誠一的台灣政經研究所(TSI),支付卡西迪約八百五十萬元公關費用外,同時還另付一筆約八百九十萬元給卡西迪旗下的相關公司。是否也由陳總統國務機要費埋單?已成檢調釐清案情的重大關鍵。

外交部長黃志芳前天在立法院公開表示,根據最新統計,九十六年度外交部共聘十四家美國公關公司,以公開預算編列逾一億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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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腐倒扁總部決策小組把「黨產條例」,歸納為反貪腐修法條例的第一案,前天引發在台北車站靜坐部份泛藍支持者的鼓譟和噓聲,後來經副總指揮林正杰出面安撫,才平息場面,可見代表「正義使者」化身的紅衫軍中,仍有少數以保護「黨產」為職責,或是刻意將反貪倒扁分開處理的想法。

上了年紀的台灣人,包括戰後才跟隨蔣家國民黨軍隊來的忠君愛黨人士,一定心內明白:長年執政的國民黨政府確實從投降的日本人中,接收或沒收了許多動產與不動產。我出生高雄市,自小就知道高雄市區像壽星、高雄、光復…等幾家戲院的土地產權,都是國民黨從日本人手中接收過來,並由國民黨部人員常年管理。可想而知五十幾年來,威權時代「國庫通黨庫」和「黨庫通國庫」奧妙的所在。這些不當的所得,應該在我們這個自由民主的年代,坦坦蕩蕩拿出來在陽光下,給國家的主人詳細清楚地看一下,該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就是屬於國家的,也是咱們子子孫孫永久的財產,這是永恆不變的道理。

現在樂見在紅衫軍提出呼籲後,親民黨跟民進黨聯手讓「黨產條例」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闖關成功,連施明德都覺得錯愕,怎麼會這樣迅速?真相終有水落石出的時候,親民黨人也是泛藍人士,他們有勇氣挑起時代的巨責艱任,攤開存在人民與國家之間的難纏「腫瘤」,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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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義仁和蘇貞昌相繼說出「扁珍涉案,扁就下台」,總統府和民進黨為之震動。

府黨的錯愕不是沒由來。邱義仁行事快準狠,經常笑裡藏刀,要說他是個說話會「凸槌」的人,恐怕沒人會相信。蘇貞昌也一樣,面對立委,語氣說得真堅定;等於把邱義仁畫過的紅線,又用刀子照刻了一遍。兩人一搭一唱,引來各種揣測。

雖如濃霧裡看花,卻也彷彿浮現了一條基準紅線;連民進黨許多人都認為,邱蘇說出了「多數人的底線」。府方卻慌了,批邱義仁說話「不夠精確」。這難道是要邱義仁把話吞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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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倒扁總部日前向媒體表示:他們的社會運動將進入第二階段,一則轉進各大學校園續開紅花,二則遊說多項反貪腐法案,包括修法加列「財產來源不明罪」、制定「不當取得黨產處理條例」等等。倒扁總部要如何調整其運動路線當然有其考量,這個大方向的轉進當然有其正面之處,但對於一個匯集百萬人氣的社運團體,在做方向大幅調整之際,也必須謹慎操作它的運作與方向,否則可能後續效果可能會適得其反。

在今年九月上旬施明德發起倒扁捐款時,其設定的目標只有一項:就是陳水扁下台,聲言「不是陳水扁倒就是我施明德倒」。而後,雖然運動總部的名稱改為「反貪倒扁」,但是對所有捐款者而言,這樣的改名並不衝突,因為「倒扁」是運動的唯一標的,而貪汙則是民眾認為扁不適任的原因,二者因果並列,而非謂有多重目標。在紅衫軍四處碰壁、氣勢受挫之後,倒扁總部又將運動目標正式改變為遊說反貪腐法案,恐怕就需要面對以下的挑戰與質疑:

一、民眾當初捐一百元時,其被告知的目標是倒扁。雖然他們反扁是因為第一家庭的貪腐疑案,但是民眾針對的是「人」,而不是「法」。正由於運動的對象是人,贊成或反對人民都已經判斷的很清楚,他們才會在短短十天之內決定匯款投入,全權授權施明德做必要的抗爭。然而,如果運動的目標是要修改相關法案,則就牽涉到什麼法案、哪個法條、怎麼修、如何修、與其他法條如何搭配等等立法細節。這些細節背後的思慮遠比「倒扁」要複雜,人民也就未必願意將這麼多技術細節交給倒扁總部的「烏合之眾」(施明德用語) 去處理。簡言之,目前推動的修法路線,有沒有違反百萬捐款人當初的意志信託,恐怕是令人質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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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6  中國時報 卡西迪合約終止一年多 時間差有利扁國務費說詞 江慧真/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支付卡西迪爭議案如滾雪球般,從國安局又蔓延到外交部。外交部長黃志芳昨天在立院強調,我和卡西迪合約早在一年多前就終止,外交部從未聘用卡西迪,也無任何業務往來。

國安局前天才急忙澄清「九十二年六月底後未再支付卡西迪費用」,但黃志芳又說去年才終止,中間足足有一年多的「時間差」。黃志芳稍晚澄清,他主要是根據美國司法部資料,「卡西迪最後和我契約終止時間,約是去年二月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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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明定集會遊行是人民的基本權利,然而現行的集會遊行法,卻賦予檢警與行政單位不符比例原則的裁量權。在申請時,警方擁有許可與否的決定權。如果依照憲法精神立法,集會遊行法最重要的部份,應該是保障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利;然而現行法令,反而賦予主管單位以許可制來限制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

反對廢除或修改集會遊行許可制的人士認為,如果集會遊行沒有許可制,則天下大亂,無法防止有人想佔用車站就佔用車站,想佔用馬路就佔用馬路。

讓我們來看看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四條,對於「意圖滋事,於公園、車站、輪埠、航空站或其他公共場所,任意聚眾,有妨害公共秩序之虞,已受該管理公務員解散命令,而不解散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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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旗息鼓若干時日的紅衫軍,又積極展開第二波行動。在一個多月前,反貪腐行動方磅←開展、氣勢如日中天之際,我們就在社論中懇切呼籲主導行動的有力人士及數萬群眾中的有智之士,切不可以拉下阿扁為唯一目標,必須善用以六年民怨堆積而成的巨大力量,重新為台灣建立一個重德守信、知禮知恥的新台灣;徹底消弭狼子野心的政客刻意撕裂的族群仇恨;建立一套周密完備的防貪腐機制,讓元首及百官都知所炯戒。在昨天反貪腐總部公布的第一波「反貪腐法案」清單中,我們看到了具體的行動。

但與紅衫軍站在對立面的民進黨政府則對此充耳不聞,只是竭力高喊「大溫暖、大投資」,以三年衝刺計畫的五大套案,達成「繁榮、公義、永續的美麗台灣願景」。對於無數衣食不周、走投無路、眼看政治擾攘動亂而經濟欲振乏力的台灣人民而言,似乎這才是當務之急;吃不飽肚子,那管得了貪腐。

反貪腐與救經濟,看起來的確風馬牛不相及,然而仔細思維,卻會發現裡面千絲萬縷,緊緊糾纏,強要加以切割,反而治絲益棼。最不能忽視的,就是政府運作對經濟發展的關鍵性影響。政府本以提供公共財為其存在之理由;而在各項公共財之中,維持合理而有效的競爭秩序,對經濟效率之提升,至關緊要。在個人為追求最大福祉而與其他成員交易、合作的自由經濟體系裡,唯賴這樣的秩序,良性的競爭才不會變成相互吞噬的惡性殺戮;也唯獨競爭的規則公正而透明,社會資源會透過最有效率的競爭者,發揮最大的效益,創造最大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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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義仁語出驚人。他前天說:只要陳總統或第一夫人吳淑珍涉及國務機要費案,陳總統就會下台負責。

邱義仁並強調,陳總統親口對此「講得很清楚,而且不止一次!」「講過非常多次!」

這裡有三個問題。第一,陳水扁既「講得很清楚」,並「講過非常多次」,究竟是對誰講過?是否居然只對邱義仁一人講過?前此,陳水扁為發票案見過很多台獨大老及綠色公職人員,何以皆未聞此說?第二,如此明確且重要的立場,陳水扁為何在私下說,而不公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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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機要費將於近日結案,個人建議台北地檢署網站,與平面(包括報紙與雜誌)媒體應以「王建民勝投特刊」模式,全文放上網路與第二天媒體刊載,理由如下:

台開案與禮券案結案報告出爐,雙方各取所需以捍衛己身立場,一般民眾無從判斷雙方說法是否有斷章取義之處。例如:(1)台開案報告書於某些評論節目民嘴質疑,報告書42-43頁證據重複而起疑竇,然而台北地檢署網站的台開案網路新聞稿,僅有約七千字摘要與附件,無法對照名嘴閱讀「報告書全文」後的質疑是否合理。(2)同樣地,禮券案地檢署網路新聞稿僅有約四千四百字摘要,本案最受矚目者為吳淑珍是否涉案,新聞稿中未涉案理由簡述僅有約六百字,詳細簽結理由詳如附件。然而台北地檢署網站並未將附件放上網站。10月3日中國時報記者林淑玲則將報告書與吳淑珍有關部份摘出約四千六百字曝光於報上,供閱報者參考。由於無從比對,個人不知記者為全文照登,或者有刪修增改標題。由以上二案可知,媒體記者、新聞名嘴可閱讀全文,相較之下一般閱讀者(包括沒有管道獲取全文報告的專業法官、律師與法學教授、政治學學者等)只能看到新聞稿部分節錄,完全處於「資訊獲取不對等」的狀態,無從自己做出結論,而只能接受不同媒體「專家」片面性的解釋。如果國務機要費結案報告書全文有上百頁,台北地檢署應將此百頁全文上網,報紙媒體以亦應於第二日以十版一字不漏全文刊登,報社可有記者專文評論的立場,然而應以全文刊登見證歷史,亦省略猜疑者「斷章取義」的批判。

另外,如近日報紙刊載轉述國安局薛石民局長宣稱卡西迪案等絕未動用國務機要費,以及連日來媒體採訪國務機要費的「案情揭露」,若結案報告書「全文刊登」,將可直接檢視所有訊息,相關人員說法的真偽無從遁形。真正關心此案的人民,對國務機要費自然可形成較為完整而獨立的心證,而不受其他因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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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來奇怪,又完全在意料之內,十月十日轟轟烈烈的「天下圍攻」才剛過去沒多久,現在打開電視或報紙看新聞,除了范可欽的女友遭抹黑之外,幾乎已經完全看不見與倒扁行動、施明德、以及其他的抗爭抵制相關的新聞了,幾個月以來沸沸揚揚討論的一切議題,霎時收得非常乾淨,現在又回到事情最起點,討論趙建銘的操守問題。

特別是在電視上,整個議題既沒有後續的追蹤報導,也沒有深化討論,發生了這麼大規模的抗爭,持續月餘,幾乎造成南北決裂,幾乎挑起族群舊恨,造成政治變革,如今卻彷彿只是個大型政治公關活動,過去了就忘了。

這究竟是怎麼了,如果有一個人出國月餘剛剛從國外回來,打開電視看報導,他恐怕完全不知道,就在不久以前,很多人以為會有變革,或是以為台灣要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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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馳乃是近代演員裡,對中國文化各種元素最能掌握,也最懂得運用的人物。他的《威龍闖天關》、《九品芝蔴官》都是以搞笑方式來反貪官的經典。《九品芝蔴官》裡最著名的金句是:「貪官奸,清官要更奸!」

而為甚麼「貪官奸,清官要更奸」呢?因為貪官必然官官相護,行政司法玩弄於股掌之間,貪官還有惡訟師護盤,不但搞賄賂,消滅證據,甚至還齒利舌尖,無理拗成有理,有罪翻成無罪。一個不奸的清官對這一幫人當然束手無策,搞不好還被誣陷入獄。因此,清官要打貪官當然要更奸,但此奸並非「奸惡」之奸,而是要更有本領,更有臨場機智之奸。於是九品芝蔴官遂到妓院學老鴇的罵人鬥嘴術,又攀龍附鳳,以及結識了江湖好漢,當本領夠了,清官才夠資格鬥貪官,要玩嘴皮就來啊,要玩陰的也同樣奉陪。周星馳靠著瞎拚亂湊的搞笑,讓人體會到所謂的「公理」「正義」,其實並不是那麼唾手易致,清官如果不比貪官更厲害,那就乖乖閃一邊!因為現代的貪官已和以往大不相同,那就是他們在奸這一點上已更加精進,這也意謂著清官打貪官愈來愈難。

再過一個多月就是「全球反貪日」。我不知道今年的《全球反貪報告》會怎麼寫。去年的報告指出,當今由於生活享受程度增加,貪腐現象日趨擴大,所涉及的金額也日益增加,最大的貪汙之源是政黨,其次是議會和司法。以前小公務員收賄賂回扣的小貪時代已成過去,現在則到了大貪時代。由於大貪時代的貪官已更加系統化,當也意謂著清官打貪官的難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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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扁政府的貪腐,大家頭一個想到的,就是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奇的是,他被收押這麼久,媒體也爆了一大堆料,但迄今檢方卻只起訴了司法黃牛案。

因掏空僑銀被收押的梁柏薰說﹕「陳哲男光拿錢,卻不辦事。」這句話,或許可以解釋上述怪現象。

黑道「圍事」,拿人錢財,與人消災,這叫盜亦有道。陳哲男拿錢而不辦事,犯了道上大忌,很不上道。講「人情義理」的人,當然不齒這種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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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扁總部把「黨產條例」列為反貪腐修法第一案,是很聰明的決定,因為這樣才能真正彰顯超越藍綠的反貪腐決心。不論朝野政黨各懷什麼鬼胎,唯有具體通過一系列反貪腐陽光法案,才可能獲得人民認同而得到選票。

紅衫軍暫時休兵後,施明德選擇從制度面再出發,這種作法不但可以沈澱「不是你倒就是我倒」的激情,更可逼迫藍綠政黨拿出反貪腐的決心,這比朝野繼續互噴口水、藍綠不斷撕裂要有意義多了。

坦白說,倒扁總部列出的「黨產條例儘速付委」(針對國民黨)、「以逕付二讀方式修訂貪汙治罪條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務人員服務法」(針對第一家庭)等清單,都是朝野早就該做的努力,只是一直被黨派私利擋下而毫無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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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民主運動的歷史經驗都顯示,運動政治是不能完全抽離論述的,否則下場一定是會被前來搭便車的政客所掠奪。倒扁反貪腐運動走到目前,雖不能說已經落幕,但至少是暫時喪失動能了。而它的焦點也快速被轉移到藍軍的內訌上,而一場曾經波濤壯闊的倒扁運動,竟演成眾人喊打的怨馬場景,確實是有些令人意外。而此刻不論是這場運動的局內人或局外人,都應該開始悉心努力為它補足該有的論述與定位,否則它將更快速被那些只想選舉的政客們所消費掉。

值得欣慰的是,七月間曾發起「七一五聲明」呼籲陳總統下台的幾位學者,儘管在倒扁紅潮最高峰的時候保持靜默,但顯然他們並沒有停下思考的步伐,在日前一場題為「公民社會與台灣民主」的論壇中,這些學者再度就本土政權、轉型正義、統獨認同、政治倫理、憲政主義等議題,提出他們所謂「進步的本土論述」,不諱言的說,這些原本就該是基本面的問題,但在前不久的運動喧囂中,陸續都被掩蓋甚至扭曲了。

也許是避免焦點被模糊吧,學者們都很謹慎的繞過對倒扁運動本身做評斷,還是將問題直接鎖定在對陳總統與執政黨的作為上。或許在效果上,這種論壇式的討論無法像九一五圍城、雙十「天下圍攻」那樣震撼人心,但卻能將問題核心呈現得更清晰。如果說運動將反貪腐的訴求簡化成「阿扁下台」,那麼論述則是將問題導向到「為什麼應該下台」的論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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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5  中國時報 總統涉貪就下台 邱蘇畫紅線府滅火 林淑玲、曾薏蘋、蔡慧貞/台北報導

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前日在立法院「只要陳總統或是吳淑珍涉及弊案,總統就會下台負責」的說法,撼動府黨。府院黨高層新聞聯繫會報昨日檢討時都認為,邱義仁不是法律人,說法不夠精確;一位民進黨高層也說,府方認為,邱義仁的話說得太快。

府:總統一定尊重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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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紅衫軍十月十日「天下圍攻」後,警方將幾位首腦函送檢方偵辦時,其中幾位首腦即指著「集會遊行法」是個惡法,而不認為自己有什麼違法的問題。

一般認為「集會遊行法」是個惡法的理由,是在於「言論自由」和「集會結社自由」是憲法上所保障的基本權,豈可使警方可藉由「集會遊行法」取得對民眾的集會結社可以事先核准的權力呢?這是不是授權警察可以有限制人民集會結社基本權的權限?

「言論自由」和「集會結社自由」的確是憲法上所保障的基本權,然而是不是被承認是基本權就代表可以無限上綱呢?試想,是否只要是涉及了基本權,警方就完全不可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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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九月份開始,一場規模浩大的社會運動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如火如荼地展開。這場運動進行到今天,所欲達到的目標似乎還沒有出現具體成果,因此各方輿論和報章媒體討論所呈現出來的氣氛,幾乎都傾向於認為這場活動的主要訴求已經失焦,政治人物的身影穿插其間爭權奪利,活動本身已無可避免的將走向失敗。

於是,許多參與者開始感到洩氣和無奈,較為溫和的人對於參與這場活動的意義感到困惑和沮喪,而較為積極的人甚至質疑「和平、非暴力」的活動主軸是否有誤,以致讓活動無法達到具體成效,而擬採取更為激進的手段。然而,活動真的失敗了嗎?

恰恰相反,在「和平、非暴力」的主軸下,讓人民的集體意志得以充分且自由的展現,這場活動就已經是一場絕對成功的公民活動。我們要知道,雖然在民主時代,人民本來就都有表現自己意志的自由,但是這種意志往往是微弱的且分散的,無法讓主政者真正清楚的聽到人民的聲音,也無法讓主政者意識到這些聲音所展現出來的力量。然而,通過公民運動,人民的聲音凝聚成令主政者震耳欲聾的音符,讓主政者見識到這聲音背後所帶來的那股沛然莫之能禦的力量,這就是公民運動的意義,也是它的價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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