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倒扁總部日前向媒體表示:他們的社會運動將進入第二階段,一則轉進各大學校園續開紅花,二則遊說多項反貪腐法案,包括修法加列「財產來源不明罪」、制定「不當取得黨產處理條例」等等。倒扁總部要如何調整其運動路線當然有其考量,這個大方向的轉進當然有其正面之處,但對於一個匯集百萬人氣的社運團體,在做方向大幅調整之際,也必須謹慎操作它的運作與方向,否則可能後續效果可能會適得其反。

在今年九月上旬施明德發起倒扁捐款時,其設定的目標只有一項:就是陳水扁下台,聲言「不是陳水扁倒就是我施明德倒」。而後,雖然運動總部的名稱改為「反貪倒扁」,但是對所有捐款者而言,這樣的改名並不衝突,因為「倒扁」是運動的唯一標的,而貪汙則是民眾認為扁不適任的原因,二者因果並列,而非謂有多重目標。在紅衫軍四處碰壁、氣勢受挫之後,倒扁總部又將運動目標正式改變為遊說反貪腐法案,恐怕就需要面對以下的挑戰與質疑:

一、民眾當初捐一百元時,其被告知的目標是倒扁。雖然他們反扁是因為第一家庭的貪腐疑案,但是民眾針對的是「人」,而不是「法」。正由於運動的對象是人,贊成或反對人民都已經判斷的很清楚,他們才會在短短十天之內決定匯款投入,全權授權施明德做必要的抗爭。然而,如果運動的目標是要修改相關法案,則就牽涉到什麼法案、哪個法條、怎麼修、如何修、與其他法條如何搭配等等立法細節。這些細節背後的思慮遠比「倒扁」要複雜,人民也就未必願意將這麼多技術細節交給倒扁總部的「烏合之眾」(施明德用語) 去處理。簡言之,目前推動的修法路線,有沒有違反百萬捐款人當初的意志信託,恐怕是令人質疑的。

二、倒扁運動原先設定的目標是對人,群眾運動也就很容易凝聚民氣。群眾運動講究動員氣勢、媒體操作、議題帶領、喚起民氣,故群眾運動背後多少有些「民粹」操作。但是修法則需要考慮法律的邏輯、競合、嚴密等理性面向,根本就不該以民粹的氣氛來操作。事實上,兩年前國會席次減半的修憲,就是在林義雄所帶領的社運壓力所完成。這樣簡單的「減半」民粹壓力,使得國會完全無法理性的討論立委的席次,修憲結果至今仍然廣受質疑。民粹運動不宜引領修法已在上次的修憲清楚呈現,倒扁總部現在還要如法炮製類似的矛盾嗎?

三、紅衫軍的群眾運動到目前為止是完全獨立於政治黨派的,其運作邏輯也就相對單純。但是修法則牽涉到政治黨派之間的妥協與商議,而每一次妥協都難免涉及爾虞我詐的算計。當百萬捐款民眾發現他們的熱情被總部成員拿去做政治操作時,他們是否會反噬而挫傷總部,那就值得觀察了。例如,日前通過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的「不當黨產條例」,其背後確實有針對性立法的瑕疵與「清算」最大在野黨的爭議,而日前也是在藍橘內訌的政治氣氛中闖關。如果紅衫軍總部不去面對其原本設定的倒扁目標,卻對十萬八千里外的在野黨黨產另闢戰場,又在藍橘政黨嫌隙時,巧妙地推出對特定政黨鬥爭性極強的法案,那麼紅衫軍面對的質疑恐怕就值得憂慮了。

經過了一個半月的運動激情,施明德與總部幹部都該冷靜思考倒扁運動的後續。不必諱言,五十天的倒扁運動,不但未能將陳水扁拉下台,卻在基本教義派堅若磐石的頑強抵抗之下,弄得民氣丕變、北高市長選情動盪,倒扁竟然反而成為凝聚綠軍的催化劑,進而鞏固了貪腐的政權,恐怕是施明德總部所始料未及。無論如何,一場倒扁運動不僅動不了犯錯一籮筐的阿扁,卻使得未犯大錯只因身分角色特殊的馬英九遍體鱗傷,目標與結果相差如此遙遠,這個運動就已經是明顯的失敗;倒扁總部對此不能視而不見。此外,總部當然也不能為了延長戰線,就把目標任意扭轉到與群眾運動性格不切合的反貪修法。倒扁運動的領導者此時對於下一步的運作方向必須要格外謹慎;如果再次輕舉躁進,那麼連收場的背影都可能會很難看了。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610260029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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