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22  中國時報 傳訊吳淑珍等四人 國務費案12/15開庭 王己由/台北報導

承審國務機要費案的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廿一日經過評議,決定從準備程序庭開始,全程合議審理,並決定十二月十五日上午九時卅分,第一次開庭,傳訊總統夫人吳淑珍、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馬永成、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總統府第三局出納陳鎮慧等四名被告。

全程合議 原則公開審理

國務機要費案將由台北地院刑十六庭審判長蔡守訓、受命法官徐千惠、陪席法官吳定亞組成合議庭審理。本案採全程合議審理,未來整個審理的程序進行和指揮,都將由審判長蔡守訓主導;論告公訴檢察官,則由主任檢察官張熙懷領軍;吳淑珍等四名被告,因律師委任狀尚未提出,目前不知由誰擔任辯護律師。

蔡守訓表示,本案將依法院組織法八十六條規定,採公開審理為原則,如遇有涉及國家機密資料等情事,則依同條但書「有妨害國家安全之虞」的規定,當庭諭知或開庭前裁定,改為不公開審理,屆時除被告、證人、辯護律師和公訴檢察官外,其他無關訴訟進行所有在場旁聽者,全部都得退出法庭。

台北地院是在本月十五日分案審理,合議庭三位法官看完檢方移送的卅一宗卷宗資料後,利用本周一晚間,在辦公室加班評議、討論,昨日定出十二月十五日首傳吳淑珍等四位被告的開庭時間,並發出被告傳票和檢察官開庭通知書。

為使審理程序順利,合議庭也要求檢察官和被告,要盡速提出證據清單、人證、物證等待證事項。另檢方扣案的國務費支出憑證等資料,也要盡速移送法院。

憑證旁聽 考慮影音轉播

鑑於這件「世紀大案」舉國關注,台北地院在行政支援方面,初步決定採副總統呂秀蓮當初控告「新新聞」案、前總統李登輝為「新瑞都案」出庭作證的模式,在開庭審理當日,會核發旁聽證,媒體記者和一般民眾,得憑旁聽證才能入庭旁聽。

開庭當日,台北地院也將準備一個備用法庭,讓無法進入法庭旁聽的媒體記者,以現場影音傳送方式,透過電視螢光幕觀看法庭開庭情形;另外也會準備一個法庭,讓依法享有特勤警衛保護待遇的吳淑珍隨扈或醫療小組成員休息、待命。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劉壽嵩表示,本案受關注程度,超過以往其他案件,未來如何審理,將由合議庭決定,行政單位基於支援審判立場,會盡量支援合議庭的審理工作。為免民眾向隅無法旁聽,該院也會考慮,是否要在法院一樓等適當場所,架設大型電視牆,讓民眾也可透過影音傳送方式觀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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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2  中國時報

江連福:第一家庭慶生、畢業 濫花國務費

曾薏蘋/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江連福昨天質疑,第一家庭成員吳淑珍、陳幸妤、趙建銘等生日前後的消費發票,以及陳致中研究所畢業前的鉅額SOGO禮券發票,光是SOGO禮券就有一百九十九萬元,且恰巧都出現在國務機要費的核銷上,國務機要費根本是「第一家庭日用品的提款機」,原來總統都不是把錢拿去做機密外交,而是「生日、留學、家庭外交」。

起訴書找出巧合 蘇揆詫異

蘇揆看到江連福提供如此詳細的資料,大為驚訝。「你怎麼知道?」江連福說:「院長,你難道都沒看嗎?這些都在陳瑞仁的起訴書裡。」蘇貞昌點點頭後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偵辦中,就讓司法程序去處理。

江連福指出,吳淑珍的九十三、九十四年國曆生日七月十一日與農曆生日五月二十日,出現香奈兒與三井的消費發票,以及百萬元的SOGO禮券發票;陳幸妤在民國九十二年與民國九十四年國曆八月三日生日即農曆七月八日生日,也出現金生儀鐘錶與近九十九萬元的SOGO禮券發票;趙建銘則在民國九十三年國曆生日六月二十九日,出現筆記型電腦、記憶枕及高檔鵝毧被等近十萬元消費發票。

旅遊購買紀念品 也要報帳

江連福也指出,陳幸妤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五日碩士畢業時,全家赴大井日本料理慶祝,陳致中於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二日碩士畢業前兩天,有五十萬SOGO禮券發票。

還有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總統夫婦公開行程到花蓮海洋公園,結果陳致中在那裡買了一個一千二百元的筆筒,發票也在國務機要費裡,難道總統會不知道嗎?

江連福認為,這是他整理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資料發現的疑點,從這些巧合可以發現,國務機要費根本是第一家庭日用品的提款機,總統府拚的是「生日外交、留學外交、家庭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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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2  中國時報

馬:絕對沒有女性內衣發票

蕭旭岑、林諭林、曾薏蘋/台北報導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昨晚與第二批黨籍立委座談,他親自宣布,要讓下月北高市長選舉成為「馬英九的清白投票!」他願意接受檢驗。黨團建議馬英九控告民進黨立委謝欣霓、徐國勇等四人,馬英九表示不排除,黨團這兩天將找律師研究,最快本周內提告。

馬英九也親自說明「女性內衣」發票爭議,反駁謝欣霓說法。他表示只有市府秘書余文蒐集的發票中,有一張「小女孩游泳衣」的發票,但三千七百五十四張原始憑證發票中,絕對沒有女性內衣發票。立委群情激憤,要馬控告謝欣霓。

是小女孩游泳衣 擬告爆料綠委

國民黨團擬對綠營打馬立委提出告訴,民進黨立委徐國勇表示,若國民黨真的提出告訴,他將馬上反控誣告;立委管碧玲日前也表示,她不怕國民黨提出控告。

昨天會議出席的國民黨立委有廿一位,包括司法、交通、科資、教育等四個委員會。據轉述,昨晚已無前天立委直言建議的尷尬氣氛,立委多半表示基層都相信馬是清白的,馬英九幾十年來建立的清廉形象,是最大資產,所有委員都願意支持,他們要求馬要更強硬回擊。

但一位立委提醒,黨中央應該「未雨綢繆」,應該面對檢察官可能起訴的狀況,「沒有不可能的事,萬一發生了,黨要有及早的因應。」面對這位立委「烏鴉」般的提醒,馬英九沉著臉做筆記,沒有回應。

馬英九強調,特別費已進入司法程序,「就交給司法!」他相信司法會很公正進行調查。馬也特別聲明,他與侯寬仁「絕對沒有特殊關係!」

很多立委建議馬英九,應讓北高市長選舉成為「對馬英九的信任投票」,馬立刻表示願意接受檢驗,「就讓北高市長選舉作為對民進黨、陳水扁的信任投票,也是對我馬英九的清白投票!」

立委洪秀柱表示,她對馬只有幾句話:「江湖路險,小心行走。」她也強調,「今天不是馬英九的個人榮辱,而是全黨榮辱!」

相信司法 與侯寬仁無特殊關係

馬英九特別澄清「女性內衣」發票說。他表示,「市府沒有犯罪集團,我跟你們保證,是小女孩的游泳衣,絕對不在三千七百五十四張原始憑證裡;我們馬家也沒有小女孩!」馬強調如有其他瑕疵,是余文便宜行事。

很多立委聽了義憤填膺,認為謝欣霓故意模糊焦點、信口開河,希望馬一定要提出告訴。馬英九隨後指示秘書長詹春柏研究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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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2  中國時報

檢:市府發票還有千張未比對

張孝義、王己由/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特別費銷帳發票中,到底有沒有女性內衣這項商品?查黑中心辦案人員比對向市府調閱的銷帳發票,目前尚未發現女性內衣的銷帳發票。不過,調自市府的發票還有上千張沒有比對,余文提交的發票也在比對中,由於發票品項繁雜、數量龐大,辦案人員不排除未來會有新發現的可能。

女生內衣用品的發票是否出現在市長特別費核銷帳冊中,成為最近藍、綠政治人物間的熱門話題。查黑中心辦案人員透露,本案向市府調閱的發票,加上余文提交的發票、收據,單據總數超過七千張。目前來自市府的發票已經比對近三分之二,余文提交的發票還在比對中,目前還沒有發現女生內衣的發票列入銷帳。

據悉,辦案人員已經根據馬英九帳戶資金支出的日期進行比對,清查與馬英九的公益捐款等事務是否相關,並彙整相關待查疑點,不排除在必要時,再讓馬英九提出說明。

據了解,辦案人員昨天傳喚了兩名證人進行清查。不過,辦案人員不願證實出庭作證的是不是公務員,僅表示,是與案情有關之人。檢方目前已經傳喚近卅人次的相關當事人出庭,其中包括被宣告權利的台北市長馬英九及前秘書余文。

至於國民黨「廉能委員會」向各機關調閱資料一事,查黑中心認為相當不妥,可能涉及違反偵查不公開,各機關單位應注意提供資料是否可觸及個人資料保護及當事人侵權等相關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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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2  中國時報

馬:不能說匯入帳戶就是貪汙

劉添財/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馬英九辦公室經過多日整理相關帳目之後,初估馬英九從政以來已捐出六千九百餘萬元做公益,馬英九會在近日對外公布詳細的捐款明細及財產狀況。對於媒體報導,檢方查出他的帳戶只進不出,馬英九直言「這不是事實」,適當時間會對外公布整個明細。

台北市長馬英九陷入特別費風暴,市府法規會昨日草擬完成「機關首長特別費法律性質」的法律意見書,將提供檢察官辦案參酌。法規會認為,機關首長以領據核銷的一半特別費,因不必憑單據核銷,即有行政法學上稱的「總籌概算費用」性質,所以未要求首長記帳結算,自無多退少補的問題,因此不構成故意犯罪行為。

法規會主委陳清秀強調,上述特別費可說是施行數十年的行政慣例,也是全國六千五百多位機關首長支領特別費共同遵守的遊戲規則,如今卻被批不合法、涉貪汙,若確實不合法,何以有權機關數十年來均未提醒告知?這豈不違背行政法上的誠實信用原則?陳清秀說,各機關首長善意信賴上述行政慣例處理,即無故意過失,不應歸責於當事人。而貪汙罪的刑罰只處罰故意犯罪的行為,並不處罰過失的違規行為,更不處罰善意無過失者。

馬英九在接受媒體訪問時也強調,不需檢據核銷的特別費,不管是匯入私人帳戶、領現金或是支票,基本上都是進入私人口袋,外界不能說他依法匯入帳戶就是貪汙,其他人就不是,希望社會大眾要有一套的標準看待。近日馬英九辦公室幕僚已在詳細處理相關的捐款事宜,同時清理以往捐款的明細,包括兩次市長選舉的得票補助款四千七百餘萬元、競選結餘款約五百二十萬元,連同上述一千六百五十餘萬元,總計約六千九百餘萬元捐出做公益。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12200018,00.html



2006.11.22  中國時報

蘇:領現或入帳 都合規定

曾薏蘋、林諭林/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馬英九身陷特別費風暴,泛藍立委昨天質詢也用過特別費的行政院長蘇貞昌。蘇貞長強調這是制度的問題,五十年歷史,報帳方式長年以來都是如此,這樣處理,要承認這個事實,不要這樣「咬來咬去」。「我一向風格是如此,不會落井下石,窮追猛打。」

國民黨立委李永萍則質疑,根據審計部資料,行政院長蘇貞昌擔任台北縣長時,不需單據的半數特別費和馬英九同樣匯入私人帳戶,若依民進黨標準,「是不是也是A錢?是不是也是侵吞公款?」

蘇貞昌表示,他一開始就說過特別費無論是領現金、支票存款或劃撥進帳戶,都合規定,遺憾從國務機要費案爆發後,特別費問題造成藍綠互咬,呼籲各界都應回歸中道,不要預設立場,也不要未審先判。

蘇揆昨日並未正面回答此一問題,不過,蘇揆上次在院會答詢時表示,不用單據部分,他都是領支票或現金。

民進黨立委蔡其昌等人昨日再度質疑,台北市長馬英九存款八十五年至去年為止,平均每年增加六百萬元,其中八十八年每月平均更增加四十四點五萬元,遠高於馬英九夫婦所得,質疑馬財產增加情況異常,可能涉及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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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2  中國時報

怎可設計一套陷守法者為貪瀆犯的制度!

中時社論


「如果我有問題,民進黨四大天王也有問題。」身陷首長特別費風暴的台北市長馬英九發出不平之鳴。一生清廉自持的馬英九,或許很難想像,自己一切照政府規矩辦事,一覺醒來竟成了貪汙嫌疑犯!首長特別費行之經年,果若國家制度坑人,這就不只是馬英九個人,而是全國六千五百多位各級政府主管都得面對的問題。

無可諱言,首長特別費在政府財政艱鉅的歲月裡,確實有加薪的性質,畢竟首長月薪有限,但平日公務或人情往來無限,單靠當年微薄的薪資,難免入不敷出,若完全由機關業務費支出,首長開支送禮反而無額度之限,於是從民國四十一年起,為各級首長設了這樣一個特別費的制度;直到民國七十一年,才改為現行一半單據報銷,一半免單據的做法。

換言之,現行辦法至少實施廿四年,無人聞問,也無人認為可能發生問題。直到馬英九特別費案爆發,而綠營四大天王都擔任過首長職,任職期間的首長特別費亦經檢舉在案,還在查黑中心待查中,行政院遂毅然修改規定,明年元月起,首長特別費全額都需單據報銷,省卻爭議。

根據現行辦法,半數不必單據報銷者,有三種支領方式,一是領取現金,二是領取國庫支票,三是直接入帳。馬英九選擇的是直接入帳,他的財務一向單純,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實施後,這也是最透明的處置,一毛錢都逃不過監察院的查核,每一筆錢財流向,都會留下痕跡。根據所得稅法,這筆半數不必單據的特別費不必繳稅;根據財產申報法,每一筆入帳財務皆須申報,不得有所隱匿,否則依法處罰。

馬英九一個法規都不敢違,他依規將每月半數特別費入帳;他依法每年申報財產,而且依法沒將這筆錢換算所得繳稅,但是既為存款,每年課徵所得稅時就可能有利息所得的課稅。結果,事態就如同馬英九所言,「一夕之間,竟成為貪汙嫌疑犯被調查。」

根據檢調不具名的說法,情況對馬英九不利,因為他每月入帳薪資加特別費,幾乎只進不出,不需單據的特別費,入帳之後,即使馬英九有為數不小的公益捐款,卻未必筆筆都留有捐款收據。根據特別費支用辦法,每個月的特別費毋須該月即用罄,未用罄部分可留用至次月或往後幾個月,但必須以同年度為限,未支領者,過了預算年度即不得再領。有單據部分,可以想像得到,若年底單據報銷未達最高限額,也不得再領;至於現金入帳者就是已經領取,並無繳回國庫的問題。

但問題還是發生了,沒有全部公益捐款收據的馬英九,如何證明自己支領的特別費,於年度「全數用罄」?備受爭議的無單據部分,又如何證明他未用罄?馬英九妻子周美青月入薪資不比他少,全身上下既無名牌亦無珠寶鑽石,開銷用度與平常人無異,有沒有可能家用即妻子出錢,他本人薪資遂可能七成成為存款?然而,這一切可能的問題,都不是在政治爭議漩渦中,能輕易說得清楚的事。國民黨廉能委員會要約詢周美青,有道理,但政黨廉能會的調查,畢竟不能取代司法檢調的功能。

馬英九首長特別費風暴因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而起,事實上,國務機要費和首長特別費不論性質和報銷方式都不同,一旦說不清楚,國民黨反擊的手法,卻與綠營立委如出一轍,一方面出手檢舉四大天王的特別費,一方面立法院法制委員會並做成決定調閱全國各級行政首長的特別費預決算,狠狠地徹查一次;國民黨立委更單挑這次攻擊馬英九炮火最猛,又擔任過首長的綠營立委管碧玲及其夫許陽明的特別費,不是巧合,管碧玲夫婦半數特別費支領方式和馬英九一模一樣,都是直接入私人帳戶,國民黨立委更狠,直言那幾年管碧玲債務大幅減輕,質疑她用特別費償債。

這已經不只是藍綠相互毀滅的問題,全國六千五百多首長,規規矩矩入帳者,可能都要倒大楣,相反的,支領現金或國庫支票者都沒事,因為橫豎不必單據,沒有入帳,沒人能證明你沒花完,也沒人能證明你花到哪裡去?這個制度讓老實人在莫名其妙中可能觸法,機巧者卻絕對無事,委實諷刺!而司法能否成為制度缺漏的救濟,就看這次查黑中心對馬英九特別費的偵辦結果了。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14+112006112200303,00.html




2006.11.22  中國時報

紅衫軍 你們在哪裡?

李永明/台中市(副教授)


日前,筆者曾撰「選擇性正義,就是假正義」一文投書時論廣場,質疑紅衫軍反貪瀆的對象是有選擇性的,只針對阿扁總統與民進黨,對於馬英九的特別費、小狗的醫療費、許財利的貪瀆罪與國民黨的黨產等,卻視而不見…云云。無奈忠言逆耳,施明德先生與紅衫軍堅持高道德標準,在不尊重司法的情況下,執意倒扁。

如今台北市長馬英九的特別費爆醜聞,除了假發票、假帳類似陳總統的國務機要費外,還有政治獻金疑雲,筆者卻未聞施先生以相同的高道德標準,再次號召「百萬」紅衫軍上街頭靜坐、遊行,以thumbs down的手勢倒馬,難道反貪腐的對象,真的有選擇性嗎?

反貪腐運動應該去探究中國官僚貪腐成風其來有自,蔣夢麟先生在《西潮》裏提到,滿清政府衰敗的主因之一是她的「陋規制度」,「公務人員的薪水只是點綴品」,他們的生活「實際上全靠陋規來維持」,講白一點,所謂陋規以現今的標準來看就是貪汙,此項陋規在清末連曾國藩也贊成。蔣先生認為「補救之道在於建立良好的制度」,台灣半個多世紀來深受中國文化影響,國務機要費與首長特別費的設計,是不是一種陋規,值得探討與深思。

施先生與紅衫軍的行動如果是「新公民運動」,應該重新審視台灣社會的核心價值,進而建立完備的典章制度,這種實質運動的影響和貢獻,將遠遠超過反貪腐的遊行與靜坐。否則,只不過是另一場政治惡鬥,徒增社會動亂而已!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14+11200611220031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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