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07  中國時報 扁畫底線 蘇還有多大空間? 蔡慧貞/特稿

行政院長蘇貞昌原本一意標舉高道德標準,認為「扁珍若涉貪瀆,就應下台」;如今因陳水扁的「一審下台」說,重新劃下紅線,看來,扁是打算綁住民進黨和天王們。當游錫堃選擇擁抱陳水扁往深綠裡鑽,謝長廷堅持走中間路線後,蘇貞昌的定位又在哪裡?

其實,扁要綁住蘇貞昌的意圖極為明顯。上周五國務機要費案公布後,還原蘇貞昌當日在立法院的談話,蘇貞昌答覆國民黨立委黃德福質詢時說,「照司法的認定,應該是三審定讞」,稍後親民黨立委趙良燕追問,「所以你是認為要三審定讞,陳水扁才該下台?」蘇貞昌回以:「沒有」,並再次強調,他要看過起訴書再說。

蘇貞昌從未主張,也未同意「三審定讞,扁才應下台」。否則,當日稍早,他在總統府內和扁及府院黨巨頭們會商時,大可表態點頭;又當晚高層也不必擔心蘇貞昌會請辭,黨中央也不必電話急催去開擴大中執會,陳總統也不必急於在隔天的周六下午電召蘇貞昌至官邸,了解他的態度。

蘇貞昌的遲不表態,讓高層心裡發毛,也因此,親扁人士透過各種管道釋出蘇貞昌主張「三審定讞」的訊息,甚至陳水扁周日晚在記者會上,明知二點結論是府院黨事前共商出來的,他卻還要說:「只要貪汙在一審判決有罪,不必像行政院長蘇貞昌所謂的等到三審定讞,我願意提前下台」。

扁此一說法被蘇陣營認為是在吃蘇貞昌豆腐,但蘇貞昌現在不就範也不反對的態度,也將自己綁得更死。

只是,當游錫堃早已亦步亦趨地緊跟陳水扁腳步;謝長廷則一再提醒支持者記得,他的行事作風及個性與陳總統不同;蘇貞昌在第一時間選擇留下來穩住政局的作法,對他未來參選總統有多大的空間?

可以預見的,未來一年多裡,整個國家都會糾纏在第一家庭涉案、扁上法庭的風暴中空轉,不僅在政務推動上舉步維艱;就算是要邁向二○○八總統大位,也難有伸展空間。只要他繼續留在行政院裡,就得扛起不是他犯的錯,而不能理直氣壯地面對群眾,他必須為不能說服自己的理由背書。

當陳水扁重新劃出他下台的底線,其他天王也都已決定自己定位後,蘇貞昌的底線又在哪裡?他要和陳水扁綁在一起步步退守、繼續降低標準嗎?面對二○○八,或許蘇貞昌應該好好思考他的下一步,要如何對自己、對民進黨,還有對國家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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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7  中國時報 蔣介石曾引退一年 因故不能視事 憲法早明定 吳典蓉/新聞分析

不像扁嫡系立委高志鵬所說的,總統請假沒有憲法依據。事實上,中華民國憲法四十九條(繼任及代行總統職權)就明定,「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所謂的因故,當然包括總統主動、暫時的交卸職務,也就是俗稱的「請假」。

不但憲法上明文規定,在憲政史上,也已有前總統蔣中正「引退」、一年後「復行視事」的前例。

最早提出總統請假等待司法判決主張的,是參與反貪腐靜坐的台大醫師陳耀昌,他當時建議,陳總統應自行引退,如果三個月後司法還總統清白,則總統可以「復行視事」。他提出此一較溫和主張,以避免總統辭職後卻證明他無罪,將難以彌補。

而在陳總統前日公開表示「一審判決有罪就下台」後,民進黨改革派立委也認為,總統先請假等待司法判決,可能是解決僵局、也避免影響司法判決最好的方法。

此一主張也有憲法依據,依照憲法四十九條,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

所謂的「因故不能視事」,乃總統基於任何理由而不能行使其職權。例如,總統可能因為健康因素,因重病而心神喪失,不能為授予代行之意思表示時,就可由副總統代行。不過,在中華民國歷史上,即使前總統蔣中正、蔣經國都在任內去世,從未發生經由憲政程序,交由副總統代行職權的狀況。

另一種「因故不能視事」,則是總統因政治理由暫時交卸職務,所謂的政治理由,可以是國內政壇風潮,這已有憲政慣例,民國三十八年時,國民黨在大陸節節敗退時,蔣介石在一月二十一日宣布「引退」,並將職務交給副總統李宗仁代行,之後三十九年三月一日,蔣中正又在台灣宣布「復行視事」

所謂的政治性理由,當然包括總統涉及司法案件,而暫時交卸職務,當然在此一狀況。總統並未心神喪失,是否暫時交卸職務,仍要視總統意志而定。但並不能因此就認為,總統「請假」沒有憲法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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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7  中國時報 透過選舉訴諸民意 民進黨集體自殺 倒閣此其時矣 林晨柏/特稿

國務機要費案偵結,政局動盪,朝野都說應以蒼生為念,然而,卻都以權力利害為考量。民進黨名為穩定政局,實為穩定政權,結果形成集體自殺;倒閣才能給扁政權致命一擊,國民黨空有子彈卻不用,形成慢性謀殺。無論集體自殺還是慢性謀殺,受害的卻是台灣的民主與生機。

誠實才是最好的政策,就像陳由豪獻金案一樣,扁對國務機要費也選擇說謊,結果,用更多的謊言來圓謊,以致破綻百出。「陳律師」應該懂得,偵查不公開,他以機密外交矇混,當初不對檢方陳訴,現在反而說檢方不給他機會,這樣的矛盾,只能騙三歲小孩。

甲君台商龔金源,人稱「龔仔」,是扁的金主。他除了和扁幕僚及其周邊友人廝混打關係,懂什麼機密外交?「甲君」變成「假君」,反倒令其在大陸陷於險境,這也是為何最後他會如曾天賜一般,選擇放棄扁系最自豪的忠誠度而自保的原因。

保皇派還以扁薪水都減半了,怎麼會貪汙來辯解,此正是扁最要不得之處,既要名,也要利。事實擺在眼前,身為一個總統,涉嫌貪瀆、漫天謊言、干預司法,在民主國家,早就下台N次。

只會選舉,不懂得治國,面對排山倒海而來的質疑,亦復如是。扁游以共識決、擴大中執會、拜訪黨內要角,要將大家綁在一起,這就像就要沈船了,船長既不發救生圈,也不准跳船,結果只是集體自殺。

游錫堃在黨內沒有實力,扁的利益,就是其與保皇派的利益,呂秀蓮則忌憚獨派,只能靜待佳音,這些都不難理解。但是,蘇揆宣稱絕不戀棧,坐轎的想下來,抬轎的卻不肯。問題是,扁撐得了多久?呂上來閣揆也絕對不會是蘇,蘇又能撐多久?而謝長廷的孤臣孽子心情,固然可佩,只是,大環境與黨都要土崩瓦解了,還有什麼好選的?

力挺蘇的新潮流則陷入天人交戰,如果要做對的事,黨可能分裂,如果要避免分裂,卻要做不對的事,他們又不願如此,顯得瞻前顧後。

同樣的情況,如果民進黨在野,早就暴動了,如果扁是蘇謝,早就揭竿而起。民進黨的路線之爭與茁壯,從來不是團結、共識決,而是慘烈的鬥爭,民進黨不能再短視近利,要整頓這個黨,要真正以台灣為念。蘇謝是後扁時代的實力人物,尤其不能坐視。

不過,國民黨的問題也不遑多讓。民進黨心存僥倖,期待泛藍犯錯,國民黨果然犯錯,立即發動北高遊行要收割成果,但是這樣的選舉考量,反而為可用的民氣澆了一盆冷水。馬英九想躺著選總統,國民黨中南部立委也不願意國會重新改選,放著操諸在己的倒閣不用,反而奢望操諸於人的三次罷免。

在民進黨立委被基本教義派綁架的情況下,罷免的難度依舊,這也是民進黨立委還在觀望的癥結所在,唯有透過倒閣與國會重選,才能改變民進黨的生態。

尤其,扁絕對不會自動繳械,再多紅衫軍扁還是會耍賴,唯有透過選舉訴諸民意,才能展現社會公平正義。至於其他,不是多慮就是技術性問題,再以此為藉口,就是矇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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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7  中國時報 國務費案起訴附件 685萬禮券只見60萬 林淑玲/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裡有不少SOGO禮券發票,與「SOGO案」之間浮現許多微妙關連。「SOGO案」簽結報告書指杏林製藥負責人李碧君去年四月、十月透過官邸買了六百八十五萬元禮券,「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發票附件中,卻只看到六十萬元。究竟是發票另有他用?還是六百多萬元禮券根本不是買來的?

另外,「國務機要費」起訴書載明,總統夫人吳淑珍去年六月上旬曾購買一只Tiffany鑽戒一百三十二萬多元,其中二十七萬六千多元以SOGO百貨商品券支出。這也出現兩大疑點,第一、這只鑽戒並未辦理財產申報;第二、府方過去說明吳淑珍以SOGO禮券消費狀況時,從沒提過這筆。

禮券買鑽戒 府未提過

把國務機要費及SOGO案有關禮券的部分做對比,可發現一些問題。立委邱毅幾個月前質疑,杏林製藥負責人李碧君幫忙官邸把人家送的SOGO禮券賣給貴婦團,李碧君強烈否認。

檢方十月二日公布的SOGO案簽結理由書也指出,吳淑珍於九十四年四、十月間替貴夫人團李碧君,以九折購買面額六百八十五萬禮券。購買流程,是由吳淑珍打電話給誠品董事長吳清友委託遠東集團法務長黃茂德分兩次向太百購買,由羅太太轉交李碧君,吳淑珍未經手。

不過,同案的簽結報告書,檢察官只指出李恆隆在九十一年四月至九十三年一月期間,前後向太百公司提領面額計一千四百八十二萬元禮券,卻無法交代全部的流向。

報告書僅揭示,第一家庭成員使用廿七萬七千元禮券、黃芳彥使用的二百一十九萬五百元禮券、陳辜美貴使用之十萬三千五百元禮券外,其餘禮券的去向、使用者及用途不明。

在「國務機要費案」方面,檢察官採納府方以別人的發票用來支付民運人士、外國公關公司費用,總計卅一張禮券發票,共一千一百九十五萬元。都是吳淑珍的表妹王春娟、李碧君等委託官邸購買,由羅太太出面,以現金購買。

禮券發票 應係供核銷

李碧君熱心為「貴婦團」代購禮券的目的,就是要拿發票給吳淑珍報帳。但檢方在SOGO案報告書中,提到的六百八十五萬禮券,卻只有六十萬元出現在「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

「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中,九十四年四月買SOGO禮券發票只有二筆,分別是四月七日卅萬元、四月廿五日卅萬元,共六十萬元,十月則是零。與「SOGO案」報告書的六百八十五萬元,少了六百多萬元。

其中當然也有一種可能是李碧君把部分幫「貴婦團」買禮券的發票拿去做其他用途,不過以官邸對發票的殷切需求,及李碧君對官邸的忠誠度,這似乎又不太可能。另一種可能就是,其他的禮券不是買來的。

另外還有一個疑點,根據相關說法,「貴婦團」其實早在九十二、九十三年就開始透過李碧君買禮券。但在「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中,第一張SOGO禮券發票是在九十三年十一月十日購買。

李碧君雖早在九十二年三月就開始幫官邸蒐集發票,但起訴中附件中並沒有看到九十二年、九十三年買禮券的發票。

如果當時「貴婦團」的確集資透過官邸買了SOGO禮券,禮券哪裡來?發票哪裡去?都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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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7  中國時報 禮券消費 零頭數難解釋 黃蕾/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出現SOGO禮券消費發票,可是買賣地點卻在麗晶精品店,這樁看似「不尋常」的交易,在零售業者眼中卻是「非常合理」;不過,麗晶精品店以「查不出來」為由,低調回應。

珠寶業者表示,平均一克拉鑽戒起跳價將近五十萬元的蒂芙尼珠寶,如需花費一百三十二萬元以上購買,已經是等級相當完美的鑽石。由於蒂芙尼在中山北路麗晶精品與SOGO百貨敦南新館都設有專賣店,因此,以靜謐私人空間著稱的麗晶精品成為吳淑珍偏愛的消費地是可以理解,手上握有SOGO禮券的第一夫人,還不忘以禮券抵部分費金額。

許多購買過SOGO禮券的民眾都知道,SOGO禮券與其他百貨公司不同,無法找零,但為何吳淑珍的抵用金額卻出現二十七萬六二三五元的零頭數?

太平洋SOGO百貨一位經理說,按理麗晶精品銷售商品是不應受理SOGO禮券,而且以SOGO禮券消費,最低以百元為單位,如果拿一千元買四百元商品,也只找回六百元禮券,不能找現金,所以不可能有三十五元的尾數,這樁買賣只能說是麗晶精品店員為了「便宜行事」所做的「違規交易」。對此台灣蒂芙尼經理龍怡君說,顧客希望以禮券支付費用,出售商家無權過問,但由於當年經手銷售人員已經離職,為何出現詭異的零頭數字,她實在查不出來。

發票中另一件三十二萬多元的卡地亞戒指,也是在麗晶精品消費。已經開設十八年的麗晶精品是國內首家集合眾多頂級服裝珠寶的旗艦購物中心,由於位在晶華酒店地下樓層,擁有獨立車道與多個出入口,平時警衛森嚴,因此純逛街的民眾不多,反而「因為私密性較高」而成為台北有錢貴婦最喜愛購物、消磨時光的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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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7  中國時報 扁便宜行事罄竹難書 林庭瑤/新聞分析

國務機要費案這場風暴中,不斷暴露陳水扁總統「便宜行事」的性格。身為國家元首,扁寧可繞過法律制度規範,屢屢犯下「先墊款、後報帳」、「公私不分」、「貪小便宜」的行風,案發後又不認罪,再把所犯過錯全推到審計部的頭上。

陳水扁首度在帛琉說明國務機要費時,就直言是為了「很多不得不的便宜措施」。此次在檢察官陳瑞仁的起訴書中,更凸顯扁「便宜行事」的作風,還真的多到罄竹難書。

其一,「公私不分」。陳水扁接受偵訊時坦承,他為了響應「台灣禮敬活動」推動加入聯合國,在九十一至九十二年間,私下向友人黃維生借了四百五十萬,再委由馬永成拿國務機要費的錢分次還錢給黃維生,至今已還了二百五十萬元。

檢方感到不解的是,陳總統為何捨棄外交部或國安局,或不直接向民間募款,而以「私人借貸」方式秘密籌措外交經費,案發後,又主張「先墊款、後報帳」是正確行為。

其二,「貪小便宜」。陳瑞仁從國務機要費發票中,發現吳淑珍私自購買高額鑽戒、衣服、太陽眼鏡等。陳水扁竟然供稱:「這是我餽贈給她的。」檢方也納悶,哪有拿國庫公帑買鑽戒「餽贈」給家人?這根本不符合法律規範與經驗法則。

綜合所有扁「便宜行事」最經典之作,就是「假發票報帳」。扁強調為了「秘密外交」工作需要,請夫人吳淑珍向親友蒐集發票,再用「假發票」來報銷國務機要費。扁自己也坦承,並在「向人民報告」強力辯駁。

然而,陳水扁如此不尊重法律制度,自行斟酌處理公務「便宜行事」之後,不但自認為站得住腳,還理直氣壯把罪怪到審計部頭上,無異是得了便宜又賣乖。

陳水扁還說國務機要費會計科目變化多端,沒上過課,搞得霧煞煞。事實上,審計部並不負責這類工作,而是總統府會計單位自行編列,分類出特別費、機密費。況且,近六年來會計科目並沒多大改變,僅在扁上任之初,在二級科目由機要及機密費在九十年變成機要費。至於陳水扁反問說,四年前就開始蒐集發票,為何審計部當時不即時阻止?事實上,審計部也早在四年前就赴總統府查帳,但就形式上查核,當時因沒人檢舉有別人發票,審計部以尊重國家元首的角度出發,也無從阻止用假發票報帳這種「便宜行事」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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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7  中國時報 審計部:編啥科目 與我何干? 林庭瑤/台北報導

陳總統前日表示,如果收集發票報帳不行,審計部為何不早說?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昨日表示,總統府應該是「財務零風險單位」,九十一年他們只就發票形式查核,但九十五年因李慧芬檢舉而進府查核時,真的看到李慧芬的君悅發票也被總統府拿來報帳時,審計部官員都大吃一驚。

陳水扁總統「向人民報告」猛批監察院審計部,指自己被國務機要費搞得霧煞煞。王永興昨天表示,總統府會計人員應告訴陳總統,科目設定是主計處的權責,總統府要編什麼科目,是總統府會計處要做的,他納悶地說,「這與審計部何干呢?」

府應財務零風險 查到發票吃驚

他指出,特別費、機密費、機要費,這三項完全不一樣,每個機關都有會計單位,會計單位應該善盡告知責任,審計部可以理解陳總統日理萬機,不會對這種小事這麼了解,所以「總統府會計處應告知陳總統,而不是怪到審計部頭上。」

陳總統批評審計部,指總統府九十一年就開始蒐集發票報銷國務機要費,當時審計部為何沒指正?王永興說,當年審計部因奉天、當陽專案爆發,到總統府查帳,審計部僅就發票形式查核,沒人檢舉總統府用他人發票報帳,書面上看不出有問題,總統府又是最高象徵機構,視為「財務風險零」的單位。

至於五年後審計部才發現問題,王永興說,是因為今年六月廿二日李慧芬爆料,自己消費發票被拿來報銷國務機要費,才會赴府查帳。他說,當時入府查核時,審計人員原本抱著不會查到別人發票的心情,始料未及的是,當他們驚見李慧芬的君悅、SOGO發票時,大家都愣住了。

陳總統抱怨沒上過課,被國務機要費搞得霧煞煞。王永興解釋說,所有會計科目編列,都是由各機關自行訂定,再送到行政院主計處彙編,之後再送到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再完成預算核編。審計部只是在經費執行過程,才做決算把關的工作。

王永興說,國務機要費一級科目用途編在「業務費」,其下第二級科目有「機要費」,如果機要費具有「特別費」及「機密費」性質,就應該編在「機密費」預算項上。因為審計部認為國務機要費編在「業務費」,依會計規定,每一筆費用都要有單據。

國務費編在業務費 全都要單據

至於檢方跳過未查「機密費」部分,王永興強調,一切要等總統府十一月底提出聲復後再做打算,審計部所有處理都依審計法及相關規定。依照法令規定,國務機要費全都要單據,如果府方屆時提不出單據、不載明用途,審計部一定要追回。

王永興指出,他不認為查核國務機要費的過程未盡告知責任,至於陳總統對審計部的不滿,會詳細記錄並加以檢討。不過,總統府在十一月底應補提原始憑證,提供九十四年未審核通過的三千六百多萬元,還有其他年度的君悅等五家公司憑證,以及總統辦公室保管的「機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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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7  中國時報 明年起 首長特別費一律檢據核銷 蔡慧貞/台北報導

行政院主計長許璋瑤昨日表示,為避免爭議,行政院長蘇貞昌已在十月核定「首長特別費」支用辦法,將來全國六千五百多名機關首長的所有特別費均須檢據核銷,自明年元旦起實施。

許璋瑤昨日也表示,依據國務機要費的歷史沿革和預算編列的過程來看,「如果說國務機要費沒有特別費性質,比較不符事實」,他強調,國務機要費含有特別費、機密費、機要費性質。

不過,檢察官陳瑞仁此次查辦國務機要費案,仍採取比較寬的標準,將國務機要費視同特別費,只要一半有單據,他也只查有單據的這一部分。而陳瑞仁最後起訴第一夫人,即因為,即使將國務機要費視同特別費,扁還是不能以他人發票、或第一家庭消費報銷。

許璋瑤也認為,如果依照支出憑證管理要點,總統府是有「行政的疏失」。至於總統府會計長是否有職務疏失,主計處將待審計部釐清財務責任後,再開人評會決定。

許璋瑤表示,為免爭議再起,總統府九月已修訂「總統府執行國務機要經費作業規定」,未來相關會計憑證及報支程序,將回歸會計法、審計法、支出憑證處理要點、內部審核處理準則及國家機密保護法等規定辦理。

主計處和審計部對國務機要費的性質認定不一,引發爭議。許璋瑤昨晚召開記者會表示,歷年國務機要費預算編列的計畫內容大致相同,主要是元首行使職權有關費用,包括政經建設訪視、軍事訪視、賓客接待及禮品致贈、犒賞獎助等,其用途別科目自民國三十八年起,就含括特別費、機密費或機要及機密費。

許璋瑤並強調,副總統都有特別費,怎麼可能總統沒有相關公關經費?這不合理。根據歷史沿革和預算原則,從民國卅八年至今,國務機要費確實含有特別費、機密費、機要費三種不同性質費用,至九十年已都歸屬於「業務費」項下,但也因國務機要費含有這三種性質,所以總統沒有特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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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7  中國時報 扁拿減薪關帳辯白 檢察官不齒 張孝義/台北報導

陳水扁總統在國務機要費案記者會中,提到自己減薪、關閉國安秘帳等,藉以證明自己沒有貪汙的動機。台北地檢署及台灣高檢署的檢察官私下表示,總統減薪及關閉國安秘帳,都是陳水扁被形勢所迫,不得不的作為,現今卻成了自己的清廉「政績」,簡直是「無恥」。

被形勢所迫 並非自願改變

一位由法官轉任的檢察官表示,如果陳水扁的說法就是未來的辯詞,檢視檢方起訴書列明的證據,仍是勝過陳水扁的辯詞;也就是說,未來仍有很大的可能被判有罪,不過,未來的判決還是要看證據及法庭攻防而定。

一位檢察官表示,當年總統減薪是因受到反對黨質疑,經過近三個月的折衝,才在不得不的情況下妥協,而且是分成兩階段才達到減薪幅度近百分之五十的結果,怎麼現在反而變成總統主動減薪?這樣利用社會可能淡忘的現象,將當初自己的窘態「反轉」成政績,算是世界罕見的無恥行徑。

減薪就不會貪汙 不合邏輯

這位檢察官說,減薪並不代表就不會貪汙,如果被減薪的人心中不服,才更有可能利用其他管道「回補」,陳水扁的講法並不能服人,再者,陳水扁的說詞,可以歸納為「經手金錢很多都沒貪,不會去貪小錢」,這種邏輯就像「有錢人永遠不會去偷錢」一樣,根本有違法律人的辯論邏輯。

另一位檢察官表示,陳水扁提到國安秘帳就更莫名其妙了,陳水扁是八十九年就任總統,國安秘帳卻是九十年七月才因劉冠軍而爆發,這中間陳水扁仍在使用國安秘帳,最後是爆發問題後才關帳。

國安秘帳案 功臣是劉冠軍

這位檢察官強調,國安秘帳一事並不是陳水扁自己查覺不合法,主動要求關帳,而是爆發後不得不以關帳當作向社會交代的作為,同時,依陳水扁在偵訊時強調國安秘帳已經關帳,錢不夠用,才用國務機要費的說詞,相信如果劉冠軍不出事,陳水扁還是會繼續使用奉天、當陽專案。

他以諷刺的口吻說,國安秘帳關帳的最大「功臣」是劉冠軍,不是陳水扁;而且,如果美國公關公司會因沒有續約而向中共靠攏並洩密,劉冠軍知悉台灣在中國大陸的情報網,豈不更該早點緝拿歸案?陳水扁卻坐視不管,顯見陳水扁只是把關閉國安秘帳當作欺騙百姓的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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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7  中國時報 扁被卡西迪威脅? 美公關公司:荒謬之至 劉屏/華盛頓六日電

陳水扁總統在記者會上指控美國的公關公司可能洩密一事,在華府引起嚴重關切。從事公關業務多年的資深人士說,扁的說法沒有根據,荒謬之至。

扁說,「這家公關公司說,如果不繼續跟他們簽約,就要跑去跟中國簽約」,由於擔心他們把台灣的秘密洩露給大陸,只好「繼續簽約兩年」。

公關老手說,凡是台灣委託美國的公關公司遊說,都與對方訂有「排除條款」。對方保証,一旦接受台灣委託,即不得再接受中國大陸的官方或民間委託,以免出現利益衝突。另一方面,公關公司的行規非常清楚,洩露委託者的機密是極其嚴重的事,所以罕有其事。

所謂「這家公關公司」,指的是營業額曾經名列全美第一的卡西迪,也就是起訴書所稱的「C案」。起訴書說,「C案已於九十二年六月底停止,間隔一年後才有F案之成立」,指的是卡西迪與台灣的合作關係中止後,由福特(Carl Ford)出面,以自己的福特公司與台灣簽約,再轉包給卡西迪公司。事實上,福特本人即是卡西迪的副總裁,當初加盟卡西迪時,重責大任即是恢復卡西迪與台灣間的合作關係。兩家公司在華府的同一樓層辦公。

業界人士說,陳總統的辯解之辭還有一個最大的漏洞:如果害怕對方洩密而不得不與對方續約,何以只續到今年七月,合約已經中止?如果擔心卡西迪洩密,那麼其他與台灣合作過的公司,尤其是曾協助台灣發展「經國號」戰機的公司,台灣又當如何讓其「封口」?

對於陳總統的指控,福特本人不予回應;卡西迪公司則正在考慮如何回應以保護商譽。一位公關業的高階人士表示,基於企業規範,業界「一向不討論與前客戶間的業務來往」,「你們的總統說什麼,我們不會回應;即使我們美國總統說什麼,我們也不會回應」。

另一位華府公關老手說,陳總統這番話,對公關公司是非常嚴厲的指控,可是福特本人仍然選擇不回應,可能有兩個原因,一是交給公司發言;二是福特本人一向不願談論這種是非,有點清者自清、濁者自濁味道。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1070002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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