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7 中國時報 最新財產 馬決攤在陽光下 劉添財/台北報導
因爆發特別費發票弊案,台北市長馬英九的財產增減情況格外受到外界矚目,各種為他計算財產的方式紛紛出籠,有些計算離事實太遠,馬英九相當不滿,但因曾在今年五月十九日徵得太太周美青同意下公布財產,馬英九已要求幕僚人員做好相關的準備,將選擇在適當時間對外公布最新財產,以免傳言充斥。
無暇消費 存款增加較快
據指出,馬英九已指示幕僚就五月十九日公布的財產資料及相關匯款單,加上最近幾個月的變化及財產增減進行統計及分類。尤其是屬於特別費匯入帳戶的款項使用部分,希望幕僚能夠詳細整理,以便隨時可以對外說明。幕僚形容,馬英九非常慎重其事,已經在逐筆比對中。
馬英九曾經強調,他及太太周美青之薪資係每月定時由服務機構匯入個人帳戶,逐筆可查。尤其周美青任職銀行,年收入加上獎金都較他高,且部分存款享有員工優利。加上他們夫婦兩人均屬首長或高階主管,且均工作忙碌,無暇消費,平日除民生必須品外,鮮少額外支出,相對儲蓄較高,所以存款增加較快。以八十二年九月至九十四年十二月止,平均一年可以增加約三百九十六萬元,主要就是薪資及存款利息收入。
顧及家人 研究公布方式
相關人士說,既然馬英九的財產是以薪資及存款利息收入為主,每一筆都可以輕易從帳戶裡查到,馬英九考量的是要不要將個人財產隱私權,尤其是周美青的隱私權,赤裸裸地對外公布,這一切都要再仔細溝通、研究,看要用何種方式呈現,才會讓家人隱私傷害降到最低。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11700012,00.html
2006.11.17 中國時報
馬封口 余文今恢復上班 被影射集體舞弊 市長辦公室喊冤
劉添財/台北報導
北市府爆發市長馬英九特別費弊案,市府十一樓的「高層」辦公氣氛詭異、低調。台北市長馬英九以本案進入司法偵查程序,不想再發表任何看法而封口。弊案主角余文昨日請假,但昨晚經過市府連絡之後,余文可望在今日恢復上班,面對外界的關心。
由於市長辦公室也被影射介入集體舞弊,讓市長室人員大為不滿,認為上述影射是子虛烏有,根本不了解整個辦公室的運作流程。
據了解,檢察官根據先前北市審計處的核銷憑證,共約談了十一人,其中有五位是市府員工,包括市長室秘書余文、孫振妮、李玉如及兩位會計人員;一位市府已退休人員;另有五位是府外人士,為余文的朋友。
市府在舉行二次記者會對外說明特別費弊案後,馬英九昨日出席各項公開行程都封口,不再對特別費案表示任何意見。倒是兩位副市長金溥聰、陳裕璋及秘書長李述德等人,不時進入馬英九辦公室開會。
馬英九辦公室的低氣壓,也連帶影響到工作人員的情緒。由於余文先前核銷並送審計處的單據出現辦公室多位人員的發票,其中秘書孫振妮還在前天被檢察官約談。部分人士解讀整個弊案涉入辦公室集體貪瀆。還有傳言指余文在偵訊中表示孫振妮也知情,讓孫振妮覺得很冤,直指傳言不實。
孫振妮說,辦公室有多位秘書,有時候也必須因公刷卡購物,然後拿發票回來核銷,因此特別費出現辦公室人員的刷卡發票本來就很正常,外界怎麼可以說成是集體貪瀆呢?孫振妮解釋,在余文調職之前,特別費的發票核銷根本不須經過她蓋章,直接送給辦公室主任蓋章後即送給會計單位。前天記者會公布的核銷流程是今年六月以後改的,所以才有她的章,希望外界不要隨便栽贓。
孫振妮表示,她常將發票放在桌上,是否有人從她桌上拿走發票,她真的不知情。前天她是把整個情況向檢察官報告,希望外界不要用集體舞弊來影射市長辦公室。
李述德表示,余文便宜行事的做法確有行政上的瑕疪,行政責任一定跑不掉的,但因整個核銷的過程到底有那些人核章,都必須去調查他們是否確實審核,待事實清楚之後,市府即會召開人評會處理。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11700013,00.html
2006.11.17 中國時報
支出每天都有記錄 特別費零用金 多花在隨扈秘書餐點
郭淑敏/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爆發承辦人員利用假發票報銷,而綠營立委更直指報銷發票多數在馬英九家附近的超商。據了解,特別費零用金的使用大宗確實是數十位隨扈與秘書人員的早、午、晚餐外加點心。相關人士表示,這部分的支出每天都有記錄,即使無法取得單據,也會詳述購買物品內容,絕對禁得起檢驗。
馬不停蹄的馬英九,每天行程滿檔,工作時間不定。據隨扈表示,有時凌晨四點就必須到馬英九家中接他,有時是凌晨一時才回到家,馬英九為了體恤隨扈辛勞,隨扈的餐費都由特別費中的零用金支出。
據了解,每天固定跟在馬旁邊的隨扈有五人(其中一人兼秘書),還有司機一名。若是早餐時間,馬英九也會提供住家興隆派出所兩位員警早餐,平均一天早餐花費約在三、四百元之譜。
除了隨扈與司機的早餐外,馬英九有時一早進辦公室,市長室的相關人員也必須到班,所以馬英九也會用特別費購買早餐給辦公室人員。至於平常臨時與局處首長的緊急會議,為了節省時間,也都是開便當餐會,有人就曾戲稱,馬英九大概是吃便當最多的首長。
馬英九在辦公室時間較少,經常一出門就是大半天,因此隨扈也常在外面用餐。有時忙到深夜回家,馬英九也會買點心讓隨扈當宵夜。
隨扈們指出,只要是他們掏腰包購買公務用品的任何支出,都要列出詳細清單,如果發票取得困難,也必須說明無法取得發票的原因。所以雖然綠委一再質疑馬英九此部分花費可能有流為家用之嫌,但隨扈們保證絕對不會有這種情形發生。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11700014,00.html
2006.11.17 中國時報
綠委續爆料:蒐集大額發票 不只余文
高有智、林諭林、陳志賢/台北報導、陳志賢、何博文、高有智/台北報導
馬英九特別費爭議持續擴大,民進黨立委昨天輪番抨擊。謝欣霓等人更爆料說,台北市政府曾有一位員工打電話向她檢舉,台北市政府為了替馬英九圓謊,最近才開始蒐集大額發票,而且並非只有余文一個人蒐集,假發票購買地址不僅在馬英九家附近,就連馬英九姊姊馬以南家附近也有。
台北市議員徐佳青、周威佑並質疑台北市長馬英九疑利用首長特別費,參加國民黨主席選舉,昨天到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馬英九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
謝欣霓也強調,除了余文外,還有很多市府親信員工參與收集發票,向她爆料的員工也是其中之一。她已把獲得的檢舉資料交給查黑中心,近日將會視情況公布。 民進黨立委並提出多項疑點,質疑馬英九根本在說謊,並把責任推給余文一個人,「陷害忠良」。
立委管碧玲質疑台北市府找余文頂罪說法不實。她說,余文宣稱用小發票報銷理由是太忙了,找出來是三七五四張,余文從九十二年至九十五年六月,總共三年半,扣掉週休二日,上班日八八二天,每天只需要貼四張發票,「余文,每天只要貼四張發票,會忙到沒時間處理嗎?」
對審計部曾多次保證馬英九核銷過程沒問題,民進黨立委高建智等人昨天也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審計長蘇振平、發言人王永興與台北市審計處長李月德等三人涉嫌圖利。
審計部昨天以回應表示,台北市審計處審核馬英九特別費,依審核要點與標準審核,當時未發現、也無從發現有非真實消費的支出。部分人士抨責審計部採兩套標準或蓄意掩護偏袒馬,絕不是事實。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11700015,00.html
2006.11.17 中國時報
檢調比對迄未發現使用者不知情的發票
張孝義/台北報導
偵辦台北市長特別費假發票案的檢調人員,昨天暫停動態的偵查作為,整理、過濾余文提出的實際消費發票。據了解,辦案人員目前比對核銷特別費的發票,尚未發現實際使用者不知情的核銷發票,不過,由於扣案發票還沒有全數比對完成,不能完全排除這種可能,必須依證據認定。
據了解,查黑中心辦案人員自台北市政府主計處等單位調閱的發票超過三千張,加上前天余文出庭時提供的三千七百多張發票,「比對起來確實令人頭大」。據透露,辦案人員先前扣案的發票,目前僅比對了一半左右,辦案人員將先完成市府扣案發票的比對,再回溯比對余文提出的發票。
此外,目前檢方偵訊過的民間人士中,尚未發現不知情者,也就是類似國務機要費中商店主動提供銷帳發票的情形。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11700016,00.html
2006.11.17 中國時報
李述德強硬回擊:沒有馬以南的發票
劉添財/台北報導
民進黨民代昨日繼續展開凌厲攻勢,抨擊台北市長馬英九的特別費弊案。北市府秘書長李述德強硬回擊表示,這些人根本不了解政府會計制度,亂講一通,就是要欺騙多數不懂的百姓,「大家都被某人耍了」,市府預算都是經過市議會通過的,怎可能隨意讓馬英九胡亂使用。
對於綠委指控馬英九大姐馬以南也為馬英九收集發票,市府表示,經向余文查證,相關發票不是馬以南的,而是余文朋友蕭大姐所有。
對於外界質疑市府為何不公布三千多張的小額發票,以釋疑慮,李述德強調,公布當然可以公布,但公布出來,又有何意義呢?外界看得懂發票的用途嗎?到底誰有權決定那張為真、合法,那張非法?這一切都交給司法去認定會比較公正。
謝欣霓提出的疑點包括市府找出的三千七百五十四張發票,總金額為一百四十一萬餘元,但馬英九辦公室主任鄭安國說,其中用大面額發票核銷的約八、九十萬,相差約五、六十萬,其中差額為何?李述德說,市長辦公室另有公積金包括同仁每月繳交一至二千元不等,以及市長交通查緝獎金,就是用來補差額的,不知道謝欣霓是故意不知道或是真不知。
至於謝欣霓質疑市府禮品餐宴費以及輓聯處理費,在秘書處相關業務費中都有編列,為何特別費還要列入這項?李述德指出,上述業務費都是經過市議會審核通過的預算,以市長的身分及面對眾多的市民,根本不夠用,所以特別費也會有相同的科目包含在內,一切支用都依規定,不知謝欣霓在亂講什麼。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11700017,00.html
2006.11.17 中國時報
若遭起訴 三成九挺馬選總統 三成一要他退
本報民意調查組報導
台北市長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爆發弊端,四成國人相信馬英九的清白。如果馬英九真的因本案遭到起訴,他是否應該因此退出二○○八總統大選,民眾看法兩極化,三成九的民眾挺馬繼續參選,比例略占上風。
依據本報與中天電視公司十六日針對台灣地區七百餘位成人的電話民調顯示,四成的受訪者肯定馬英九的操守,相信他對此案應該不知情,也不會挪用特別費到個人口袋。相對的,二成的民眾認為馬英九「不沾鍋」的神話已經被打破,他可能涉入貪瀆。
統計分析發現,七成三的國民黨支持者認為馬英九清白。立場中立的民眾當中,三成四認為馬英九不會涉入貪瀆,一成九懷疑他的操守。相對的,五成五的民進黨支持者表示馬英九操守有問題,一成七認為馬英九不可能會A錢。
馬英九被視為國民黨二○○八總統大選的準候選人,但是他若因特別費涉入貪瀆而被起訴,是否還應該投入下屆大選,民眾看法相當分歧。調查發現,三成九的受訪者表示挺馬到底,他不應該因此就退出大選。三成一的民眾則表示馬英九一向標榜最高道德標準,如果遭到起訴,他就應該退出大選。
統計分析顯示,六成五的國民黨支持者認為就算被起訴,馬英九仍應參與下屆大選,二成五則表示應該主動退出。民進黨擁護者當中,六成四表示馬英九若被起訴,就不應再參與總統大選,只有一成八認為無妨。立場中立的民眾看法兩極,認為馬英九應該退出或不應退出者,比例各有三成四,正反意見旗鼓相當。
本次調查於十六日晚間進行,以台灣地區住宅電話簿為抽樣清冊,並以電話號碼的尾二數進行隨機抽樣。共成功訪問七百二十二位成人。訪問結果並依照台灣地區人口結構之性別與年齡分布進行加權。在百分之九十五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三點七個百分點。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11700018,00.html
2006.11.17 中國時報
國民黨高層透露 馬如被起訴 立辭主席市長
蕭旭岑、劉添財/台北報導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深陷特別費風暴,黨內雖對馬有高度信心,但也有籲黨做「最壞打算」的聲音。國民黨高層透露,馬若因此案遭到起訴,將立刻請辭黨主席與台北市長。
不過,北市府高層經過仔細比對發票內容及余文涉入的情節後,依現行刑法有關偽造文書罪成立的要件,余文便宜行事的做法「尚難構成」偽造文書罪,因尚未足以損害於公務或他人。但因確有處理程序上的瑕疪,可能會被以緩起訴做為要求。至於馬英九,基本上應無法律上的責任,但得承擔政治及道義責任。市府法規會主委陳清秀特別強調,上述法律見解是在余文未中飽私囊的前提下,如果情況有所改變則就另當別論。
國民黨秘書長詹春柏則表示,馬英九的特別費核銷出現瑕疵,但就國民黨的觀點來看,馬英九並未涉案。如果馬英九涉案,當然依照黨的規定處理。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11700019,00.html
2006.11.17 中國時報
風暴席捲中央 院部司處長特別費單據都查
林諭林/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馬英九身陷特別費風暴,立院法制委員會昨日散會前,國民黨大黨鞭曾永權突然現身會場丟出臨時提案,要求主計處提供九十三年起,中央各機關十二職等以上正副首長特別費請領方式及核銷單據明細,隨後並在人數優勢下表決通過此案,讓在場綠委為之氣結。
由於十二職等以上首長涵蓋五院院長、部長、司長、處長等首長,影響層面廣大。
追溯至九三年明細 影響大
民進黨團幹事長葉宜津表示,這個提案明顯具有報復性和針對性,強調若要追究特別費使用狀況,應一視同仁,國民黨執政時代也需被檢視;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抨擊說,這是國民黨的烏賊戰術,但無法替馬英九解套。
法制委員會昨審查《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草案,下午五時逐條審查即將結束,國民黨立委伍錦霖、曾永權先後步入會場,讓會場氣氛一陣詭異。
結束修法議程,主持會議的雷倩接著宣讀曾永權的臨時提案,提案內容要求主計處提供九十年起,中央政府十二職等以上官員首長特別費請領方式及核銷單據明細,並於兩周內以書面送法制委員會。
藍委提案過關 兩周內送院
藍軍突如起來的舉動,讓葉宜津大為緊張,緊急電話聯繫黨籍立委到場聲援,並五度上台發言反對此案,表示她「原則同意」國民黨團提案,但不應以九十年為界,強調特別費支用若涉及偽造文書罪或貪汙罪,追溯年限長達二十年,在刑事追溯期內的特別費應都要查。
不過,由於多數立委傍晚多已離開立院,加上葉宜津並非法制委員會委員,無法參與表決,最後國民黨以三比一票數通過此案,曾永權則「讓步」將原要求提供九十年起的資料,改為九十三年起。
曾永權指出,要求主計處提供資料是要瞭解過去特別費使用情形,以刑法追溯期作為提供資料年限,如同懷疑過去首長就是涉嫌不法,並不公平。
柯建銘表示,特別費問題冤冤相報何時了,但馬英九以特別費報所得稅,已經沒有逆轉空間,若國民黨要掀舊帳,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副總統任內的特別費也應該要查。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forprint/0,4066,110501+112006111700021,00.html
- Nov 17 Fri 2006 21:34
2006年11月17日中國時報馬英九特支費相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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