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佳嫻在我另一篇文章〈同化的同床異夢:在文明化與皇民化之間〉的迴響中提到,這一期的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MAY 2005),罕見地製作了一個台灣歷史專題。有三篇文章涉及日治時代,一篇涉及荷蘭時代,還有一篇是在談台灣的認同追索的過程。除了一篇是中研院近史所的外籍學者之外,其他都是歐美漢學界的研究成果……。

這篇文章,可算是回應佳嫻及以這份期刊的研究。因為該期刊三篇論及日治時期的論文,就有兩篇是探討日本殖民政府的理蕃政策;一篇是日本理蕃官員和原住民女性的政治婚姻,一篇是日治初期台灣山區的經濟開發。透過殖民史的研究,我們不難發現殖民者的理蕃政策在霧社事件之後出現了改變。在日據的前半期,霧社是統治者在理蕃政績上相當引以為傲的模範地區。然而一九三○年所發生的霧社事件,卻徹底粉碎了殖民政府的統治圖像。事變的鎮壓行動結束後,總督府針對此次事件所完成的調查報告與官方檔案中,對於霧社事件的發生始末與責任歸屬,多是歸因「兇蕃」的野性。藉由這些史料可以發現,當時的歷史詮釋權完全是掌握在殖民者手上。從而,霧社事件的真相在日治時期被層層的迷霧所籠罩,一般台灣人根本無法獲悉確實的面貌。最近十餘年來,霧社事件的歷史迷霧逐漸被解除開來。透過小說、電影、訪談記錄等各種文本的再現,我們也得以重新檢視這段歷史被呈現的過程。





在日治時期的理蕃史上,呈現霧社的方式有很多種。旅行者的凝視,描繪了霧社的地理風貌;人類學者和歷史學者的凝視,考掘了霧社的人種與族群;殖民者的凝視,則建構了霧社事件的歷史。不難看出,霧社一再地被再現為帝國想像的「他方」,原住民則是可以被巨細靡遺地分析、歸類的「他者」人種。透過二分法式的分類為「我們」和「他們」,殖民者建構了認識台灣、認識原住民的想像知識。

從殖民經濟的角度來分析,日本對於台灣的開發與剝削是同步進行的。殖民者之所以要開發台灣的山地,最重要的目光還是朝向豐饒的林區資源。而開發的過程當中,台灣的高山族便成為總督府首要克服的障礙。相對於文明、開化的日本人種,高山族的「蕃人」象徵了落後、野蠻的人種。由於殖民者對台灣的原住民一無所知,為了瞭解「蕃人」的人種特性與族群習俗,各種針對蕃地的調查方式也應運而生。日本在接收台灣之初,統治當局就陸續派遣人類學者如鳥居龍藏、森丑之助、伊能嘉矩等人,積極投入台灣原住民的人種調查。對殖民者而言,調查模式中的歷史編纂與人類學研究,是建構原住民族群最具力量與權威的方式。而像人口與族群分布的統計報告,就可以透過行政的運用而發展成科學或經濟學研究的範疇。藉由一連串精細的數據與調查報告,總督府展開了理蕃政策與山區資源開發,霧社也逐漸被改造為文明開化的山地都會。甚至可以說,在日據的前半期,霧社是統治者在理蕃政績上相當引以為傲的模範地區。

然而,昭和五年(1930)所發生的霧社蜂起事件,卻粉碎了總督府的統治表相。在事變的消息透過中部傳到台北之後,殖民政府一方面派遣強大的軍力鎮壓山區,另一方面因擔心媒體傳播會引起島内震盪,以及對日本中央政界的效應等因素,所以極力干涉新聞界的報導。事變的鎮壓行動結束後,總督府針對此次事件所完成的調查報告與官方檔案中,對於霧社事件的發生始末與責任歸屬,還是歸因於「兇蕃」的野性。透過這些史料可以清楚的看出,當時的歷史詮釋權完全是掌握在殖民者手上。從而,霧社事件的真相在日據時期被層層的迷霧所籠罩,一般台灣人根本無法獲悉確實的面貌。甚至對於鎮壓原住民的手段─瓦斯毒氣,日本當局矢口否認曾經進行此事,在台灣平地方面也完全對外封鎖消息,更遑論當時的新聞媒體會報導此事。

在日人作家山部歌津子的長篇小說《蕃人賴沙》(《蕃人ライサ》,東京:銀座書房,昭和六(1931)年一月發行),卻透露了這項經過。《蕃人賴沙》雖然是一部以原住民為題材的小說,但是內容並非以昭和五年(1930)的霧社事件為主。作者選擇在小說的結尾之際,透過書中的一個主角日本人「胖」再現了霧社事件發生後的鎮壓過程:



單身前往台灣的途中,蕃社反亂事件發生後的消息漸漸在報上看到,也聽到了人們的傳言。特別是坐船在從神戶到台灣的三等船艙裡,幾乎大家都在持續討論這件事。為了討伐僅僅不到五百人的生蕃,出動了二個聯隊的軍隊,甚至從屏東調來三架的陸軍飛行機加入討伐軍的陣容,將陸軍科學研究所最近完成的自豪成果──毒瓦斯,不分晝夜地從飛行機上投入蕃社。如同白木蓮花色般的毒煙像細霧一般瀰漫開來,煙過之處,草木都焦黑捲縮,連螞蟻也無一倖存……。



這部小說出版的日期是在霧社事件不到半年的時間,亦早於賴和所發表的〈南國哀歌〉(李南衡編,《賴和先生全集》,台北:明潭,1979年,頁179-184)。作者雖然沒有在內文中提及「胖」沿途所聽到的傳言是否就是震驚台日的霧社事件,但在字裡行間所描述的細節,和「霧社事件」的鎮壓經過非常吻合。作者似乎對被討伐的生蕃抱持同情,這部小說在當時沒有遭到查禁,令人覺得不可思議。山部歌津子在小說中揭露了軍隊使用毒瓦斯討伐原住民,縱使她沒有點出事件的名稱,卻讓人輕易就聯想到霧社事件。相較之下,中村地平發表於昭和十四年(1939)十二月號《文學界》的〈霧之蕃社〉,反而沒有透露此事。〈霧之蕃社〉是第一篇直接以霧社事件為主體的小說,中村地平在來台旅行中因緣際會認識了出動鎮壓霧社事件的台中州知事水越一幸,從他口中得知霧社事件的始末,並據此整理而寫成小說〈霧之蕃社〉,然而小說的敘事觀點卻完全參照了總督府所發表的官方資料。

歷史上的迷霧,自然引發了文學的種種想像。除了山部歌津子和中村地平之外,還有許多日籍作家都曾以蕃人或霧社事件為創作主題。可以發現,在日籍作家的台灣書寫作品中,他們似乎都偏愛以蕃社和蕃人為書寫題材。而追溯自台灣古典文學史的文本中,清朝時期自中國來台的遊宦文士,也有頗多描寫蕃人風俗的作品。相對而言,日據時期的台籍作家幾乎沒有原住民的相關作品,這是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在霧社事件七十年後,小說家舞鶴所寫的《餘生》(台北:麥田,2000年),就是以霧社事件後被遷離舊址的投降高山族、被命名為「保護蕃」而移住到川中島的遺族為題材而完成的作品。舞鶴顯然對「霧社事件」有所疑惑,所以二度到清流部落居住,並展開《餘生》的準備工作。舞鶴在部落裡反覆詢問思索,「霧社事件」究竟是起義的原住民抗日事件,還是單純的霧社大型出草儀式?因此,作者在此書的後記裡,他說明了寫作此書有三個目的,第一個目的即在於「莫那‧魯道發動的『霧社事件』的正當性與適切性如何。兼及『第二次霧社事件』。」小說家對「霧社事件」的疑惑,或許就在於歷史的詮釋權問題。霧社事件在不同政權交替下,呈現出了不同的歷史解釋。

對日本殖民者來說,霧社事件是理蕃方針的一個轉變點。日據前半期的理蕃政策,總督府採用了「威壓」與「綏撫」強柔並進的方式,但還是以武力為統治政策的中心。然而,霧社事件的蜂起,無疑對殖民者的理蕃政策投下巨大的衝擊。所以在事變之後:對外,總督府為了逃避政治責任,因而把霧社事件的罪過悉數推給「兇蕃」;對內,則開始檢討關於台灣原住民的統治技術,而將理蕃政策的重心放置在精神教化的層面。隨著在日據末期藉由心靈改造而進行的教化工程,也似乎比前期的武力征服更容易在蕃地形成同化的力量。

在此,我們可以透過一位原住民女性的故事,來暸解日本皇民教化的成果。在霧社事件中倖存的Obin Tadao,父親是荷戈社的頭目,日文名字叫初子。初子十七歲時遵照當地日本警察的婚事安排,成為花岡二郎(霧社事件的蜂起者之一)的妻子。花岡初子是一位接受日本教育長大的女性,從而,她的國族認同也是傾向殖民者的。在事變爆發之後,花崗一郎全家和花崗二郎都自殺身亡,初子因懷有身孕而被存留下來。或許當一名生者才是最悲慘的事,當二郎、一郎及他家人的屍體被找到時,日本巡查要初子去認屍,初子仔細確認了每具屍體的名字。但是,二郎的遺體並不需要細看,因為她一眼就認出來:「他所穿的繡著家紋的和服褲裙是初子所熟悉的,結婚典禮後就被收藏起來。他的山地魂魄已被包裹在日本和服之內,走上了不歸路。」(柳本通彥著,林淑惠譯,〈霧社證言──Obin Tadao的半生〉(上),《台灣史料研究》,第七期,1996年2月,頁165。這一篇口述紀錄是初子接受日本雜誌記者的採訪而寫成的。)不僅是二郎,連一郎和他的妻子也是身著和服自盡。到底他們死前是懷抱著山地魂魄或是日本和魂?死者已矣,後人卻為了花岡一郎和二郎的國族認同問題傷透了精神。

活下來的初子及投降的族人,被迫遷往霧社西邊數十公里,能高郡北港溪右岸,通稱「川中島」。後來初子再度接受日本警察的安排,再嫁給了一名警手中山清。中山清是初子的同鄉,也是她唸小學校時的學弟,他的原住民血統和警手職業都和花崗二郎很相似,所以初子才會答應與他結婚,而她的名字也從花岡初子改為中山初子。隨著戰爭情勢的臻於高峰,在皇民化運動展開之際,警務機關在蕃社建立了取代舊頭目的新勢力「蕃人青年團」,透過對蕃社青年的精神教化與皇民思想改造,成功地培養了一群支持總督府施政的「先覺者」,殖民者教化的威力也嚴重威脅到部落社會的傳統秩序。在太平洋戰爭爆發後,中山清當上川中島的青年團長,開始擔任軍事訓練的工作,以山地青年為對象而展開的「高砂義勇隊」招募活動,也如火如荼的進行。後來,初子的弟弟也報名了,她回憶起那段戰時的山地生活:



看見凱旋歸的士兵的雄姿,山地青年之間不斷談論關於軍隊的話題,年青人爭先恐後向警察報名,只要能通過考試,無疑地就能當個戰士,初子雖然對於弟弟的出征感到不安,但一直以來,塞德克的男人就被教導參加戰爭是活著的證據,所以周圍的婦女孩子們是不能勸阻的。



如果把這段話中有關山地的部分刪掉,會使人聯想到平地的響應志願兵文宣。皇民化政策的成功與否,從這些小歷史中便能窺探。女性的口述歷史或許比男性顯得瑣碎,但也更接近現實。戰爭讓川中島顯得相當沉寂,因為部落裡的青年相繼應召入伍。不久,傳來初子的弟弟戰死的消息,接著就是日本戰敗。對部落的人而言,日本戰敗的震驚讓男人們喪失工作的情緒。而從戰場上回歸的人,也沒有得到歡迎或頌揚。終於,日本人走了,就在部落的族人還來不及療傷止痛時,台灣已經被國民黨政府接收。後來,台中州能高郡改稱為南投縣仁愛鄉,而初子又換了一個中國名字,叫做高彩雲,她的丈夫則改名為高永清。

藉由初子的命名史,就可以展現出原住民女性的被殖民史。從Obin Tadao、初子、花岡初子、中山初子、高彩雲,她的各個名字也記錄了不同殖民者的痕跡。在這篇口述歷史中,沒有看到初子對霧社事件的任何評語,也無從獲知她的亡夫花岡二郎在事件中的立場。訪談中所傳達的訊息顯示,初子已經是一位完全日本化的女性,然而她的國族認同在戰後還是必須配合中華民族主義的檢驗。

透過霧社事件始末去探討日據後期的理蕃政策,可以發現在事件之後殖民者對於「蕃人」的管理政策與改造決心更加強韌。從而,理蕃政策遂從日據前期的強勢統治到日據後期更注重柔性與精神的教化,進而有青年團、高砂義勇隊的成立。在霧社事件之後,理蕃政策的轉變,正是從文明化到皇民化的過程,泰雅族少女沙鴦(サヨン)的故事或許可以成為很好的註腳。日據末期「莎鴦之鐘」的傳奇,本來只是單純的泰雅族少女落水而死的意外事件,但到後來卻發展成愛國少女莎鴦的殉難事蹟,以及台灣總督贈鐘的美談。

「莎鴦之鐘」事件發生在昭和十三年(1938),莎鴦是一位住在宜蘭縣南澳鄉利有亨社的泰雅族少女。當時在利有亨社任職的田北正記警手因為收到召集令,準備離職出征,事件當日,莎鴦奉命出役,搬運田北警手的行李至南澳,不料途中遇到暴風雨,莎鴦不幸落水溺斃。這個事件最初在昭和十三年(1938)年九月二十九日《台灣日日新報》被報導出來時,只是一個不起眼的小標題:「蕃婦跌落溪中,行蹤不明。」到了翌年一月,《台灣愛國婦人新報》(日本愛國婦人會台灣本部的機關誌,112號)卻刊載了一篇以莎鴦遇難為主題的報導,內容添加了莎鴦是女子青年團副團長的經歷,刻意強調莎鴦的皇民愛國情操。甚且在昭和十六年(1941),台灣總督長谷川特別頒贈一座「莎鴦之鐘」以褒揚她的愛國精神,莎鴦遂成為舉島皆知的愛國少女。

莎鴦的故事,開始以各種形式流傳。當時的大眾文學作家吳漫沙,也曾經以這個題材創作成小說。在皇民化政策臻於熾熱的階段,「莎鴦之鐘」決定改編成電影,但是卻沒有在沙鴦的家鄉宜蘭縣南澳鄉拍攝,反而選在霧社事件的發生地霧社取景,以彰顯原住民的皇民精神改造。電影《莎鴦之鐘》的政治運作,成了理蕃政策的最佳宣傳策略。它無疑是皇民化政策下的產物,也是霧社事件後殖民者自我療傷的一種宣告。

歷史是多變的,只要書寫權掌握在誰手上,誰就可以成為歷史的詮釋者。當日據時代結束後,在戰後中華民族主義張高漲的時刻,霧社事件被冠以「抗日愛國」的光環而受到褒揚,官方重新編撰霧社事件的始末(可參閱陳渠川,《霧社事件》,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發行,1978),花崗一郎和花崗二郎的抗日形象被刻意膨脹,這正好和日人作家中村地平〈霧之蕃社〉的書寫策略形成了強烈的對比。在不同政權的操作下,霧社事件的歷史意義被一再翻轉,卻仍然沒有改變原住民的弱勢族群的地位。賴和的〈南國哀歌〉(1931)是漢人作品中,第一個觸及霧社事件的創作。透過這首長詩,我們看到了作者發出深沉的呼籲:當「他們」原住民都能如此奮力抵抗而義無反顧時,受到壓迫的漢人還能沉默嗎?賴和藉用霧社事件的起義精神,其實更把目光朝向「我們」漢族的覺醒。

因此,我們應該用何種民族主義來檢驗「霧社事件」的參與者?因為,不僅僅是日本人,連漢人都曾經以強勢的政權來對待原住民。當歷史的迷霧漸漸散去的時刻,從「蕃」到「原住民」的去污名過程,除了必須去除原住民身上被附加的「野蠻」烙印之外,也需要漢人中心意識的解構。



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chekhov/archive/2005/09/24/17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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