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總統以「向人民報告」的模式,親自站上火線提出答辯,陳總統承認在主計和審計單位不同的認知和錯誤訊息下,國務機要費的支領方式確有行政程序的瑕疵,但堅稱自己不可能、不必要更絕沒有貪污。整個說明的過程,陳總統頻頻喊冤,認為為了保護機密外交的當事人,無法和盤托出國務機要費的去向,卻完全不被檢察官採信,甚至最後還讓若干機密曝光,語氣中也顯露無奈與不滿。

陳總統一再重申自己用心良苦,並以國家利益與國家安全為重,而面對起訴,他表示自己的任期將以一審的判決結果作為條件,如果被判有罪,即立刻辭職下台。

現在的問題是:陳總統向社會尋求信任,同時希望以法律來解決是否下台的爭議,但反對黨及紅衫軍會同意嗎?從陳哲男和趙建銘的事件爆發後,倒扁的論述不斷以「道德」作為訴求,此時難道就會退到法律作為底線嗎?反對黨已經準備發動第三次的罷免,加上北高市長選情的效應,民進黨內部是否能挺扁到底?這些動向在在牽引政局變化,也是下一波觀察重點。

可以想像的是,陳總統面對民眾的喊話,在藍綠對抗的結構下,恐怕還是無法脫離「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怪圈」,更會被不少反扁者視作是「拖字訣」。不過,從現代政治的運作來看,道德頂多只能成為一種社會的壓力,相對地,法律作為定紛止爭的機制,在政黨輪替後的風風雨雨中,竟然逐漸建立起制度性的公信力,這在台灣民主化的過程中,反倒是「意外的收穫」。

如果道德的呼籲加上反扁的政治勢力都扳不倒陳總統,那就讓台灣徹底走出強人領袖的歷史,藉著這一次的起訴與審判,從「個人信任」提昇到「制度信任」的層次,並期待政治的惡鬥總有終止的一天,到時候台灣人民才能夠免於「信任怪圈」惡性循環。(作者為政治大學社會系教授、澄社執委)

■劉進興

許多民進黨人都承諾,只要阿扁貪污就要請他下台。但陳瑞仁檢察官對吳淑珍提出起訴後,民進黨內部似乎仍然舉棋未定,原因就在於,起訴書留下了一些疑點,並無法明確證明阿扁貪污。

不過,陳總統昨晚記者會承諾,一切交由法院裁決,只要一審判決貪污有罪,他就提早下台。雖然在法律上,他並無義務如此作,但我認為是適當的,因為這展現「尊重司法」的承諾。

要注意的是,台灣檢察官過去的起訴紀錄頗多爭議:興票案的檢察官未起訴宋楚瑜,在社會上就議論紛紛;高捷案的檢察官起訴了周禮良、方來進、四位勞委會官員,後來都判無罪。可見檢察官起訴並不等於有罪。國務機要費一案涉及總統,影響更重大,當然應該更慎重。考量三審定讞時間太長,陳總統願意以一審作為裁決點是對的。(作者為台科大化工系教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6/today-o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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