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樂生保留自救會昨天上午再次為保衛家園前進立法院,要求衛生署應負起維護樂生療養院及住民權益之責,不得將樂生療養院點交(或移轉)北市捷運局,並說明樂生療養院搬遷救濟金、補償金等逾20億款項流向。 台北縣長周錫瑋於8月4號表示,衛生署應於10月15號強制點交樂生療養院院居住的房舍給台北市捷運局。因此,立法委員賴幸媛邀集相關部會辦理公聽會,要求衛生署說明在「捷運機場已有可留全區完整保留樂生院之替代方案、漢生人權保障條例已在立法院各黨團進行二讀前協商」的現況下,針對「將院舍點交予捷運局」事宜的立場及處理原則。
不強制搬遷 新方案討論中
樂生院院長黃龍德表示,在居民搬遷前,無法點交,目前也沒和縣府討論如何點交事項。因此樂生院將依法辦理,等縣府下令後才會有動作。況且文建會仍在評估中,未定論前絕不會強制搬遷。
台北市捷運局代表進一步說明,行政院5月15號核定後,捷運局依法需提評估,當時確定10月15號交地,「如果不能交地,就會有施工時程空檔」。但保證現場動工一定會待點交完成,目前都只是進行細部作業的討論。
台北縣政府捷運工程部代表表示,縣府公布10月15號進行點交,是基於行政院已經核定保存41%,並依捷運局專業判斷後擇定通車日期,才有此公布,避免捷運通車時間往後延。他進一步說明,縣府不只關心院民,也必須注重三重、新莊居民的通車權利。行政院既已核定,縣府目前只能照做。且周錫瑋也願意尊重未來可能有更好的保存方案。只是文建會尚未在工程或財務可行的狀況下提出方案。
文建會代表說,當時為了避免工程延宕,並希望維護樂生病友人權,已找專業團隊進行評估。目前有初步評估報告,但尚未定稿,預定10月中邀集專家討論。目前較可行的方案是將機廠東移,但可能面臨水土保持問題。若確定可行,可能延長工程時間為一年,財政負擔增加3億,保存範圍可增加到70%以上。
然而樂生自救會代表對此說法仍相當不滿。院民認為,保存多少都是官方自己說,完全沒問過院民是否同意,「多少學者來討論都沒用,樂生院全部交給你們最好!」
台灣醫事聯盟執行長蘇偉碩指出,文建會不斷表示要依相關法規才能進行保留,但環境基本法早就明訂,所謂環境維護包括人文史蹟在內,既是基本法,代表其他法規與其相悖,都得以環境基本法為優先。
病友權益第一優先
青年樂生代表張馨文並針對若通過保存至70%方案,捷運局對樂生院民的居住權與安全權利一事進行質問。文建會代表表示,關鍵卡在行政院已備查了,針對這命令,文建會已與公共工程委員會說明,但不知公共工程會將有何動作。
捷運局則回應,目前只有東側廠房施工,不會影響樂生院民居住區,但樂生舊院區是早期施工的一部分,可能存在風險,也請顧問公司長駐因應問題發生時的緊急狀況。
蘇偉碩表示,樂生療養院與新莊捷運施工產生的問題,根源來自工程規劃未考慮文化資產。他呼籲相關單位應積極考量與協調,避免發生在形勢未定下就命令搬遷。他同時要求行政過程資訊必須透明化﹐並強調開會必須知會利害關係人﹐待相關協調完整才能執行。
此外﹐青年樂生聯盟代表賴澤君也以漢生人權保障條例在立法院各黨團進行二讀一事﹐要求各相關單位重視人權。賴澤君表示﹐漢生病已是國際重視的議題﹐衛生署必須表態﹐當法確立後﹐許多政策將會與法牴觸﹐要求衛生署以病友權益為優先。
捷運局﹕金額流向沒問題
根據捷運局行文樂生療養院報告﹐樂生院方出賣地上物獲得補償金近10億﹐土地補償金近53億﹐但居民表示僅獲相當少的補償金﹐賴澤君要求捷運局說明。
台北市捷運局代表表示﹐救濟金發放原則在91年6月10號經過討論﹐當時決定每病患基本救濟金一人4萬﹔其次是院民長期居住﹐已有自建房舍﹐因此以少於5千用5千補償﹐其餘根據相對金額補償。
此外﹐就是病患家屬若有設籍樂生院﹐一人補助1萬﹐沒設籍則不給錢。剩餘款項待搬遷後補助發放。至於青年樂生提到的20億﹐並不是給居民的補償金﹐國產局是地的所有權人﹐錢繳回國產局﹐並無問題。
樂生院民覺得捷運局說法過於含糊﹐無法解釋2千8百萬的救濟金是否包括強制拆遷造成的損害﹐賴幸媛要求院方與捷運局提供資料﹐詳細說明發放的權利關係。 張馨文說﹐樂生案迄今﹐每個單位都在做事﹐「但都是表面的東西」。關鍵在於行政院是否願意採納文建會的版本﹐「不採納機會很高」。未來青年樂生聯盟與樂生自救會仍會繼續著力﹐希望改變行政院的想法。
- Oct 06 Fri 2006 11:25
10/4公聽會報導:拒絕家園受擺佈 樂生要衛署負責(台灣立報)拒絕家園受擺佈 樂生要衛署負責 轉載自快樂.樂生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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