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民眾近日同在哀悼蘿莎.帕克絲女士,她是第一位在美國國會中心(圓頂大廳)被公祭的女性,和其他少數先賢,如林肯總統、甘迺迪總統一樣,接受人民最高的敬意和懷念。

蘿莎是一位裁縫師,一九五五年的十二月一日,她登上了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的公車。當時還在實施種族隔離主義,黑人不能進入白人的餐廳、商店、電影院,或任何公共場所,就連飲水機都標示了「白人」與「黑人」的分別。而搭乘公車時,黑人只能坐在後面,如果白人的座位不夠,黑人還得起身讓座。

蘿莎那天拒絕起身讓座給一位白人男子,寧可遭警察逮捕,被定罪罰款。蘿莎的隻身表態,引起黑人牧師金恩博士的注意,號召全市的黑人以非暴力的方式聲援、集體拒搭公車來表達和平抗議,掀開了改變美國歷史的「民權運動」。

長達三百八十一天的聯合抵制行動,雖然歷經種種艱辛與困難,但黑人空前大團結,以及公車單位的重大虧損,引起了社會大眾的注意,終於在一九五六年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美國最高法院宣布種族隔離的法律違憲,從那天起黑人乘坐公車可以自由選座,不用再讓座給白人了!

隨著這次抗爭的成功,美國黑人得到莫大的鼓勵,再經過多年持續不斷的努力,才得以在各方面享有與白人一樣的權利,也因此尊稱蘿莎為「民權運動之母」。

我們向蘿莎學到的第一件事,是「追求作一個被解放者,而不是解放者」。世界上許多號召人權運動、反抗統治者的政治人物(包括臺灣)一旦取得統治權力之後,踐踏人權的程度不輸於前者。

蘿莎曾經有充分的條件、機會成為政治人物。她長得十分漂亮、有吸引力,長期在報紙頭版曝光,是媒體寵兒。事實上,她和夫婿在事件後被惡意解雇,也有國會議員聘請她擔任國會助理,登上最佳跳板。但她從未踏上政治舞臺的前端,只是擔任民權組織的義工,後來更將社會投注給她的獎金與資源,成立了以教育為目標、非營利的「自我成長中心」以協助黑人青少年。

支持她不起立的勇氣,是維護人人都應該有的尊嚴,終其一生她也只在作平等的人、正確的事。她希望人人和自己都是被解放的人,她並沒有想去煽動一種氣勢,作為自己的政治資本,為自己頭戴一頂榮冠。

蘿莎的自傳標題是「沉默的力量」,雖然處於被壓迫階級,即使遭受長期惡意的打擊,她始終鼓吹和平的抗爭,這也是美國民權運動以最小社會成本獲得最大成功的原因。美國的民權運動如果走的是流血路線,極可能變成巴勒斯坦、北愛爾蘭、南斯拉夫,傷口難以癒合。

人權運動的階段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的。蘿莎曾在一九九四年在住處,遭一名年輕黑人搶劫毆打,她事後反而發表聲明,請大家為這位年輕人禱告,且呼籲社會大眾要更重視對年輕人的教導與引領。人權不僅是公車上有形的座位,更是心靈上是否有平等被啟發、被教育、有成長機會的座位。

歷史的發生是偶然的,歷史趨勢的方向卻是必然的。有人曾評述蘿莎,誤解「她坐著改變了世界」。她的坐著,偶然掀開了民權運動的首頁;但是:黑人百餘年哀愁能量的累積、司法制度的獨立與公義、孕育金恩與蘿莎的和平文化,必然書寫出運動的成功史。

(作者為美國喬治亞理工學院、系統工程學院傅爾布萊特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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