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買鑽戒送給誰?總統府1日5變 【聯合晚報/記者李濠仲/台北報導】 2006.11.08 03:50 pm

總統府昨日為了說明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中提到的一只132萬元Tiffany鑽戒,12小時內出現了五套說詞,過程不可思議,難以理解。

昨日上午11時,媒體針對外界質疑國務機要費核銷發票中出現購買鑽戒一事,再次詢問總統府,府方官員以匿名方式重申,國務機要費從未曾用於購買鑽石等精品。

但這個「答案」顯然未達澄清說明效果。之後,在其他媒體相繼追問下,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李南陽昨日中午12時30分出面,除強調重點不在發票,而在錢的流向外,並提出一套新的說詞,表示那只鑽戒(132萬Tiffany鑽戒),最後是送給了吳淑珍的媽媽吳王霞。但另一只32萬元的Cartier鑽戒去向,則還要查證。

只是,短短三小時不到,到了昨日下午3時,府方在「鑽戒贈珍媽」之後,竟又提出了新的解釋。媒體將李南陽昨日中午的說法由本報披露之後,電子媒體再追問李南陽,李南陽到下午3時說,「那顆鑽戒(Tiffany鑽戒),是總統夫人吳淑珍代表陳總統出訪時,接受總統贈與的,待吳淑珍回國,就把鑽戒轉贈給吳淑珍的媽媽。」這回是在「鑽戒贈珍媽」外又加上「出國贈鑽戒」說。

其他媒體看到電視報導這段訪問,簡直傻眼,從上午11時到下午3時,府方已給了三套說詞。媒體後來不死心,繼續向府方查證吳淑珍究竟是哪次出訪,需要陳總統送鑽戒。府方第一時間表示,吳淑珍代陳總統出訪,是為了去參加歐洲自由聯盟的活動。

但媒體馬上追查吳淑珍歷來幾次出訪日期,包括90年在法國史特拉斯堡,代替陳總統領取由歐洲議會,國際自由聯盟頒發的自由獎項、92年在德國柏林接受德國「瑙曼基金會」及「生命援助協會」分別頒贈的榮譽狀及榮譽獎章等時間,都與這只Tiffany鑽戒購買時間(94年6月13日)不符,更何況吳淑珍94年間一整年都沒有出國,何來「出國贈鑽戒」說。

媒體再向府方查證,到了昨日晚間7時,府方才主動向媒體表示,由於資訊不夠明確,所以需要「修正」用語,改口表示確實是陳總統餽贈給吳淑珍,然後最後轉送給吳淑珍媽媽。

但不可思議的是,到了昨日晚上10時50分,總統府突然又以簡訊通知媒體表示,「有關國務機要費案,重點在於錢的流向.... 至於轉述鑽戒部分,尚待查證。」一切再回到昨日上午11時的講法。

www.udn.com/2006/11/8/NEWS/NATIONAL/NATS9/3594314.shtml



132萬元鑽戒送誰 扁三改口 【聯合報/記者黃雅詩/台北報導】 2006.11.08 03:34 am

國務機要費起訴書中提到的一百卅二萬多元鑽戒,究竟去向如何?總統府昨天中午主動說明,是送給吳淑珍的媽媽吳王霞;深夜時卻改口,「轉述前未經查證,有待確認。」

事實上,在國務機要費偵查期間,以及起訴之後,陳水扁及總統府對鑽戒的說法,共三度改口。鑽戒流向,更添疑雲。

陳水扁第一次接受陳瑞仁檢察官訊問時,否認曾以國務費買首飾等送夫人;第二次訊問,陳瑞仁以鑽戒戒圍的證據再問扁,扁即改口他餽贈給夫人。起訴書公開後,陳水扁在記者會中避而不談鑽戒。不料,昨天總統府先是推翻陳水扁的供詞,改口「送珍媽」,晚間再改口「待確認」。將扁和府的說法合計,這已是第三度改口。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李南陽昨天中午表示,國務機要費從未用於購買鑽石等精品,第一家庭購買精品花費都是自行支出;外界所稱的精品等發票,均核銷使用於公務和機密外交,並未流入私人口袋。他並說,國務費案起訴書提及的兩只鑽戒,其中一只購於九十四年六月十三日蒂芙尼(Tiffany)台北中山店價值一百卅二萬七千五百元的鑽戒,是餽贈給珍媽。

不過,昨天深夜十一時,總統府公共事務室突然緊急以簡訊告知記者,指之前「送珍媽」的說法,「轉述前未經查證,有待確認」。記者再查證時,李南陽說,他中午話講得太快,但不表示這消息是錯的,只是未經完全確認。

檢察官陳瑞仁查案時,曾針對第一家庭成員有無使用國務機要費購買自己使用的衣服或首飾,訊問陳總統,扁在第一次應訊時表示「沒有」,扁嫂也否認陳總統以國務費購買珠寶、衣物送她。但後來陳瑞仁查清楚,一百卅二萬多元鑽戒是由吳淑珍去量手指的戒圍而訂製,其中廿七萬六千兩百卅五元是用SOGO商品禮券抵付,再用SOGO禮券發票申領國務機要費。陳瑞仁第二次訊扁時,拿出戒圍事證,證明扁嫂買珠寶等物自用時,陳總統才改口表示,有些是他餽贈給扁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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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民運人士? 中國之春:未收過扁錢 【聯合報/記者徐敏子/奧克蘭七日電】 2006.11.08 03:34 am

陳水扁總統辯稱國務費部分款項用來援助海外民運人士,民運雜誌「中國之春」社長汪岷、財務長陳漢中六日聯名發表聲明,強調:「中國之春從來沒有、也不會要那些不乾不淨、不明不白、用假發票A來的錢。」

聲明說,中天電視台節目主持人陳文茜五日在節目中一再提及,「第一家庭貪瀆弊案」國務機要費流向中,「海外民運」項目中有一項是通過美國洛杉磯張某某流向「中國之春」。

聲明表示,「中國之春」雜誌社從未收到陳水扁直接或間接轉來的一分錢,雜誌社同仁也不認識張某某。

聲明指出,如果陳水扁或其他人繼續把渾水潑向海外民運,「中國之春」不排除在西方國家和台灣對其提出法律訴訟。

汪岷在接受本報系記者訪問時表示,他自一九九八年接任「中國之春」社長職務以來,從未收到來自台灣的錢。且據他所知,台灣支持民運的管道包括官方及民間,「管道多得很」,根本不需要陳水扁用假發票去換國務機要費。他也呼籲相關民運人士站出來「說清楚、講明白」,不要替陳水扁背黑鍋。

www.udn.com/2006/11/8/NEWS/NATIONAL/NATS9/3593828.shtml



幫扁脫困 主計長窘態百出 【聯合晚報/記者高凌雲/台北報導】 2006.11.08 03:03 pm

總統府針對吳淑珍兩枚戒指的說法一夕數變,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上午質詢行政院主計長許璋瑤,國務機要費可否買132萬元的鑽戒送人,許璋瑤回答,國務機要費要用在公務上。賴追問,買鑽戒送給太太是否算公務。許璋瑤尷尬地答說,他沒有辦法查證總統是否有送鑽戒。

賴士葆追問,許璋瑤的特別費可否買鑽戒。許答說,他家沒有鑽戒。賴再問,買冰箱可不可以,許說,家裡冰箱是自己買的。賴士葆又問買衣服可否,許答,不可以。最後,許璋瑤被賴士葆問得招架不住,他說,依預算科目必須因公務需要,意思很清楚,就是要用在公務上。

賴士葆也質疑許璋瑤,是否曾被叫進總統府內摸頭,許璋瑤說,7月31日他臨時被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通知去府裡,因為陳唐山搞不清楚預算如何編列,當時陳水扁、陳唐山、審計長蘇振平與他都在場,當時沒有關說或施壓,純就預算執行與科目預算討論,他講話不超過十句。

為了幫陳水扁總統脫困,主計長許璋瑤上午在立法院預算委員會窘態百出,說詞前後矛盾,許先說總統國務機要費沒有單獨明列特別費,稍後又改口說具有特別費的性質,最後乾脆說大家都不容易懂。在野黨立委痛批許璋瑤身為主計長,不堅守主計專業,卻為扁護航,拍馬屁。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出示主計處提供的資料指出,以前的國務機要費有編機密費、特別費,但是從2000年政黨輪替後,總統府的國務機要費從來沒有編列特別費、機密費,就只有機要費單一的科目,而且是完全公開的,沒有任何機密。

賴士葆表示,主計單位應該是最專業的,許璋瑤居然可以說國務費含有機密費、特別費的性質,這是公然說謊,故意誤導社會,完全只是為了拍陳水扁馬屁,真的很悲哀。

國民黨立委雷倩質詢時說,許璋瑤曾在10月20日講過國務機要費是供總統行使憲法職權所需要的,拿來買鑽戒是否符合憲法職權呢?許不敢評論,他說,他無法查證總統有無買鑽戒。

www.udn.com/2006/11/8/NEWS/NATIONAL/NATS9/3594324.shtml



冷眼集》用謊話圓謊言 再自我戳破 【聯合晚報/記者李濠仲/特稿】 2006.11.08 03:03 pm

總統府之前已犯了極嚴重的錯誤,至今難道還想一錯再錯,繼續錯下去?Tiffany鑽戒疑雲豈是媒體「炒作」出來的,總統府副秘書長劉世芳上午竟是要求媒體在這件事上「回歸正軌」,不要繼續炒作。媒體回歸正軌,就是凡是查清楚、問清楚。請總統府自己先回歸正軌,把事情講清楚。

在132萬元Tiffany鑽戒這件事上,總統府如今每辯解一次,都好比是在自我戳破謊言。吳淑珍在8月20日應訊時,檢察官問及總統有沒有用國務機要費購買珠寶、衣物給她,吳答「沒有。」結果10月27日,陳總統就自己「坦承」有拿國務機要費買鑽戒等精品「餽贈」給吳淑珍。沒想到,謊言遭拆穿後,後面還有更離譜的情節。

因為既然有「餽贈」,便涉及申報問題,但在第一家庭財產申報書中,卻從沒有列出這只132萬的Tiffany鑽戒,連另一只32萬的Cartier鑽戒也不知去向。府方事後解釋,表示最後鑽戒是轉贈給了吳淑珍的媽媽吳王霞,此舉不禁讓外界質疑是欲規避「財產申報問題」,亦對「國務機要費絕對沒有流入『第一家庭』私人口袋(珍媽算不算第一家庭成員,總統府沒解釋)」的保證預留出口。

但就算真的轉贈給珍媽,132萬的鑽戒不也有「贈與稅」的疑問?國稅局要不要據此去查珍媽的稅?總統府第一時間則是沒有答案。

接著,半天之內,總統府又說,是吳淑珍代總統出國所接受的餽贈。這個說法,好像是指「吳淑珍受之無愧」、「陳總統贈之有理」。問題是「餽贈」鑽戒時,前後一整年時間,吳淑珍都沒因公出國,陳總統究竟在「餽贈」什麼意思?沒人知道。

如果,陳總統為了規避「貪瀆」,欲將「送鑽戒」解釋為「餽贈」;欲規避「餽贈給第一家庭成員」及「財產申報問題」,澄清是「轉贈給珍媽」;欲替餽贈提出合理解釋,而稱是吳淑珍代總統出訪所收。最後在諸多理由都說不過去了,才又一切回到原點,要讓司法釐清真相。

那麼,「秘密外交」如何被戳破,前總統府機要室主任曾天賜如何坦承做偽證,總統辦公室林德訓、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又是如何招供的,前車之鑑歷歷在目,請總統府別再重蹈覆轍。

www.udn.com/2006/11/8/NEWS/NATIONAL/NATS9/3594322.shtml



業者證實 132萬鑽戒依扁嫂戒圍打造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06.11.08 03:34 am

國務機要費案承辦檢察官陳瑞仁,主要以陳水扁夫婦說謊及扁嫂去量戒圍等理由,認定扁嫂用國務機要費購買了一只一百卅二萬餘元的鑽戒。

陳瑞仁第一次面對陳水扁總統時問:「第一家庭成員曾否使用國務機要費來購買自己使用的衣服或首飾?」陳水扁答:「沒有,如果有的話,也是用來送人,第一家庭成員不會拿來自己使用。」吳淑珍應訊時,檢察官問她:「陳水扁總統有無使用國務機要費買珠寶、衣服送給您?」她回答:「沒有。」

二次訊問陳水扁時,陳瑞仁提示證據問:「國務機要費申領發票中,有些是夫人買鑽戒、衣服、太陽眼鏡、皮鞋等物所取得的發票,您對此的解釋為何?」陳總統才改口:「有兩種情形,一種是我夫人買來自己用的,這是我餽贈她的,這部分比較少;另一種情形是我夫人買來送給一些外賓,或在婚喪喜慶時送人的。」檢察官認定前後說詞不一。

陳瑞仁表示,國務機要費是國家元首行使職權的有關費用,雖未明文不得犒賞或致贈禮品給第一家庭成員,但應依一般的犒賞致贈程序,數額也應符合一般社會常情;否則總統豈不可以將全年度數千萬元的「非機密費」,全數致贈第一家庭,擅自變相加薪?

起訴書指出,以八十九年到九十五年扣案的國務機要費支出憑證來看,餽贈物品部分(多為總統探視黨國大老時致贈的水果與人參),均由總統府侍衛室或其他員工先行購買再致贈,從來沒有受餽贈人先行墊款,再檢具發票請領國務費的情形;但吳淑珍購買自己物品的發票,未檢具領據,且是混在一般發票中,無法和其他消費區分,不合程序。

在一百卅二萬餘元的Tiffany鑽戒部分,陳瑞仁發現其中的廿七萬餘元是以SOGO百貨之商品券支出,發票再用來申領國務機要費。檢察官質疑,如果這只鑽戒是陳總統送給夫人的,怎麼會只拿部分來申報國務機要費?這種方式和一般餽贈有違,陳總統不能在案發後以「追認」的方式改稱是餽贈。

國務機要費起訴當天,陳瑞仁告訴媒體記者,他因調查本案才知道戒指有「戒圍」,以前他只知道有腰圍、胸圍;記者聽了當場哄堂大笑。精品店人員也在偵查時作證,那只鑽戒是量吳淑珍的戒圍打造的。

www.udn.com/2006/11/8/NEWS/NATIONAL/NATS9/3593809.shtml



收發票報帳審計部要求? 退休官員:扁胡說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台北報導】 2006.11.08 03:34 am

陳總統辯稱國務機要費必須收集發票報帳,是九十一年根據審計部要求。相關官員指出,當年赴總統府查帳的副廳長級審計官員已退休,但得知府方說法相當憤慨,直斥胡說八道。

該退休官員日前赴審計部,被詢問當年有無要求府方只能以發票報帳時表示,當年他提醒總統府要拿實際支出的「原始憑證」報帳,像是發票、收據等等,還提醒不是「別的發票」報帳,若沒有「原始憑證」,可填寫支出證明單附上案據核銷。這些規定,總統府會計人員都心知肚明,不必硬拗。

官員說,九十一年要查核被總統辦公室「條領」保管的半數國務機要費(府方自訂為「機密費」)憑證、會計處保管的半數國務費憑證,當時府方就要求不能看「機密費」核銷憑證;而會計處的憑證因無檢舉資料可供比對,只能就發票的形式查核,只發現有未詳註用途等瑕疵,因此僅發出書面意見書,而未發出代表核銷有問題的「審核通知」。

而總統府會計長馮瑞麟為此還跑到審計部溝通,審計部說明無論總統辦公室、會計處核銷經費都要有憑證,建議依會計法規訂定制度,因此總統府才會在九十二年自訂「國務機要費運用程序作業規定」。

審計官員說,但今年二月查核國務機要費,發現府內審核情形「和九十一年的情形差不多」,仍有必須補證、改進之處。

官員說,審計部要求總統府核銷要用發票,是指「因公而實際支出」的發票,若要求拿別人發票才能報帳,這種審計人員「該殺頭」。

官員說,依起訴書,總統府未以憑證即「條領」走的,除了總統辦公室的半數國務費(機密費),會計處經手的半數,似乎也出現每月結餘累積到一定數額,也被「條領」併到「機密費」運用。但無論機不機密,「費用別不是重點」,重點是依規定全部都須檢據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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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集》一日兩說法 總統府愈描愈黑 【聯合報/記者黃雅詩】 2006.11.08 03:34 am

民進黨今天舉行擴大中執會、討論黨是否與扁切割,總統府昨天突然主動出面澄清絕無以國務機要費購買一百多萬元鑽戒,陳總統大聲喊冤,說自己沒辦法說清楚、講明白,是為了忍辱負重、保守國家機密。

陳總統的大動作,一方面頗有針對這兩天黨內後續風暴「補破網」之意;另一方面也是為今天黨內的「公審」早一步提出答辯,難掩「打預防針」意圖。

不過,總統府一天之內,對於鑽戒是否送給珍媽的說法,反反覆覆,似乎愈描愈黑;國務費案起訴至今已四天,一只價值一百卅多萬元的鑽戒竟然說不清楚去向,簡直匪夷所思,更啟外界疑竇,難不成扁家購買百萬元鑽戒是家常便飯,頻繁到連自己都記不清。

陳總統上周日拋出「一審有罪就下台」,暫時穩住黨內天王,但不少黨內青壯派立委依舊砲火四射,其中最被黨內外詬病的一點,就是陳總統通篇大論只談「無犯罪動機」,絕口不提起訴書鉅細靡遺揭露的各種細節,尤其是扁家購入的那些奢華精品,被認為避重就輕,更顯心裡有鬼。

但總統府昨天說法又給人「為澄清而澄清」之慨。首先,總統府只說明了兩只鑽戒中的一只,像是倉皇之間湊出的「半套」解釋。其次,總統府說明那只鑽戒不是送給扁嫂,是送給珍媽,唯一意義只是規避監察院財產申報規定,用來辯解為何陳總統財產申報中漏報了這一項珠寶。

可是,到了晚間總統府又再表示鑽戒是否送給珍媽並無把握;對於如此關鍵的說詞,總統府竟然一日之內兩種說法,是否發現說詞出現漏洞,而急於掩飾?

總統府聲稱澄清重點是「金錢流向」,精品都是扁家自掏腰包,但檢方查出人證、物證,用戒圍證實鑽戒是扁嫂自用,又耐心突破陳總統找來作偽證者的心防,總統府要以一句「絕對沒貪」蓋棺論定,或再扯「帶到墳墓的機密外交」,只會開啟更多「此地無銀三百兩」的疑竇。

對於支持群眾包含廣大農、工階級的民進黨來說,光是扁家花大錢購買精品的奢靡風氣,已讓人覺得跟過去標榜的佃農之子勤苦形象大相逕庭,以扁家目前的信用,想要杜悠悠眾口,恐怕還得提出更強有力的證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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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問題》拚外交 為何錢交扁嫂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 2006.11.08 03:34 am

陳水扁總統一再強調國務機要費未落入私人口袋,但吳淑珍用買個人尺寸精品的發票申報國務機要費,總統府又把領出的現金交給她,這不是落入私人口袋是什麼?

根據檢方調查,吳淑珍自九十一年七月起開始蒐集發票以申領國務機要費,蒐集到一定數額,用小信封裝妥發票後,由玉山官邸總務林哲民轉交給總統府出納陳鎮慧;陳鎮慧則依發票金額,領出國務機要費現金裝入信封袋,由林哲民帶回交給吳淑珍。

陳水扁說,吳淑珍領回的現金,都全數交給他;問題是,如果陳水扁真要用來支付機密外交,機要人員何不把現金直接交給陳水扁或馬永成,不是更方便?

以檢方認定成立的支付國外公關公司及支付海外民運人士兩件機密外交案,都是由馬永成負責經手金錢。不管是交由總統府秘書郭臨伍轉交給誠泰文教基金會,或是由馬永成親自交給民間人士轉交給海外民運人士,就算是後來被檢方戳破的謊言——曾天賜等人編造的甲君情報員劇本,也是由曾天賜到北一女門口交付現金甲君。

既然機密外交不可能由陳水扁親自付錢,如果吳淑珍收集發票領的現金,真是為了拚外交,只要交出發票就夠,為何還要經手現金?

至於第一家庭購買的鑽戒、精品,陳水扁一家人辯稱是要買來贈送外賓的,總統府難道沒有負責這方面採購的人員?非得麻煩出門購物不方便的第一夫人?

www.udn.com/2006/11/8/NEWS/NATIONAL/NATS9/3593843.shtml



冷眼集》扁嫂變珍媽 玩弄司法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 2006.11.08 03:34 am

先是向人民「報告」把下台時間拖到一審判決後,拿法院幫他打焦土戰、持久戰,再辯稱鑽戒不是送給太太,是岳母的。陳水扁總統不斷向司法偷襲、打烏賊戰,沒有絲亳尊重司法的誠意。

國務費案爆發時,扁為化解政治壓力,以放棄刑事豁免權爭取同情,把焦點移轉到偵查。但他打錯算盤,以為可以像台開案、SOGO禮券案一樣躲過,沒想到陳瑞仁細查發票,善用偵訊技巧,「卡死」扁嫂的Tiffany鑽戒。

律師出身的陳水扁的供詞不但和扁嫂不一,連自己的說詞都因為陳瑞仁提出的證據而更改,從「不會拿國務機要費買首飾衣服給第一家庭自己用」,到「我夫人買來自己用,是我餽贈給她的」,和機密外交完全沾不上邊。

鑽戒耀眼,又不像機密外交那麼神秘或有國家利益的大帽子蓋頂,總統府眼見向人民報告後大家都盯著那顆百萬大鑽戒,趕緊再「消毒」,把鑽戒的餽贈對象,從老婆變為岳母,再變成還要再查一查。但由阿珍變珍媽、再變成還要查,只要是用國務費買的,就無解其貪汙犯行,只是多了「阿扁又說謊」的紀錄。

陳水扁總統不談道德,而用最低標準的法律決定自己進退,並不代表可以恣意發言;這點連檢察官團體都忍不住厲言「犯上」,請總統不要不斷的作政治告白,安靜的等待審判。

如果總統有誠意,就應該配合法院審判——儘可能請扁嫂適時出庭,不拖延審判;不以總統刑事豁免權為憲法護盾而聲請釋憲;不以證據調查癱瘓程序來打焦土戰;不亂報機密外交,浪費司法資源;也不要在法庭外猛放煙幕彈,以爭取難以服人的清白。

陳總統,請別再玩弄司法。

www.udn.com/2006/11/8/NEWS/NATIONAL/NATS9/3593840.shtml



宣示「高過」黨紀標準 民進黨決議挺扁到底 【中央社/台北八日電】 2006.11.08 06:56 pm

因應國務機要費案偵結,民進黨今天舉行第二次擴大中執會,黨主席游錫堃說,會中僅一人建議總統陳水扁請假,包括行政院長蘇貞昌、台北市長參選人謝長廷都反對罷免,也不認為總統貪污。中執會決議,總統宣示夫人吳淑珍一審判決有罪就下台,高於黨紀標準,應靜待司法判決。

民進黨下午舉行中執會,除中執委外,並擴大邀請縣市長、立委、縣市黨部主委等參加,主張陳總統應請假的立委鄭運鵬,以及認為黨中央應處理陳總統的前新潮流系成員包括立委李文忠、中執委段宜康等人都出席參加,但李文忠、段宜康等人都在中途匆匆離席。

多數與會者面對記者訪問時,態度都相當低調,不願透露會中內容,僅強調會議氣氛很好。

游錫堃會後召開記者會表示,中執會有二十多人次的發言,發言中有一人建議要總統請假,且未堅持,其他人都呼籲要團結,而且認為要靜待司法判決,也表達要反罷免,相信陳總統。

游錫堃還特別提到,包括蘇貞昌、謝長廷都表明應該要反對罷免,也不認為阿扁貪污。蘇貞昌離開中央黨部時,不發一語,不願回答記者問題。

民進黨中執會做成三點決議。第一點,游錫堃表示,由於陳總統已公開說明,並宣示如果吳淑珍一審貪污判決有罪將立即下台,黨中央認為陳總統已展現政治承擔,遠比黨紀處分有更高標準,目前應該靜待司法判決。

游錫堃解釋,陳總統沒被起訴,民進黨現在處理的方式,完全依照黨的規定處理。陳總統說吳淑珍被判有罪就下台,太太被判有罪就下台,相對於黨規定是一審判決有罪,送中評會除名,下台當然比被黨除名更嚴重。他也說,如果被判有罪,黨中央也不排除會依照黨紀處理。

第二、針對在野黨提出第三次罷免,民進黨基於尊重司法、政局穩定和社會安定,決議反對,如有違反者,將以黨紀處分,至於黨團成員是否進場投票等程序問題,尊重立法院黨團決定。

第三、游錫堃指出,從這次國務機要費案及相關機要費機密和核銷引發諸多爭議,看到從戒嚴時代過渡到民主時代的歷史殘餘,也可見相關費用使用的制度設計確有檢討空間,決議由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召集,成立總統與行政首長機要費制度化研議小組,儘速研議妥適方案,並推動法制化工作。

民進黨秘書長林佳龍表示,黨內評估國務機要費案未對北高選舉產生太大衝擊,與會者建議黨中央要把重點放在北高選舉,游錫堃決定明天起進駐高雄一週,下週中常會也將移師高雄市舉行。

www.udn.com/2006/11/8/NEWS/NATIONAL/NATS5/3594561.shtml



觀察站》形同逼宮 扁蘇關係難回頭 【聯合晚報/記者鄭任汶/特稿】 2006.11.08 03:03 pm

從上周五國務機要費偵結報告出爐至今,陳水扁總統度過最驚濤駭浪的政治風暴,這五天,看在陳總統嫡系人馬眼中,行政院長蘇貞昌同意「一審有罪就下台」與「開放15位立委投下第三次總統罷免案的同意票」的兩大條件,幾乎形同逼宮,扁蘇關係面臨決裂。

黨內人士形容,扁蘇關係已經無法挽回,以後就各自走著瞧了。

上周五黨中央緊急召開臨時中執會之前,黨內某派系要角與蘇貞昌陣營密集聯繫,在步入中央黨部之前,蘇貞昌在一樓發表「並不戀棧權位」的說法,即已經嗅出蘇貞昌即將棄扁而去,以求自保的態度。

而到了周六上午,蘇貞昌召集核心幕密商,黨內傳出蘇貞昌即將請辭的訊息,下午陳總統即找蘇貞昌進玉山官邸,雙方氣氛尷尬,蘇貞昌方面與黨內清楚瞭解到陳總統不可能請辭的立場。

周日上午一早黨主席游錫堃罕見地進行政院與蘇貞昌密會,某派系人士透露,在密會中,雙方談及「一審有罪就下台」與「開放15位立委投下第三次總統罷免案的同意票」的兩大條件,蘇貞昌並要游錫堃將此意見,代為請陳總統進行考慮,但隨後,游錫堃告知,陳總統無法同時同意這兩個條件,只能勉強接受前者,並決定在晚上的記者會中,正式宣佈。

周日當天,前新系要角洪奇昌也居間穿梭蘇、謝兩人之間,希望取得兩人的共識,但謝長廷的態度,並無法與蘇貞昌完全一致,謝傾向由陳水扁自己決定,謝長廷不願直接涉入此波政治風暴的態度相當明顯。

在周日晚上陳水扁舉行記者會後,黨內要角的意見呈現正反兩極,游錫堃與黨團總召柯建銘等黨政要員一字排開,在黨中央召開記者會表態支持陳水扁,但在記者會前,某位派系要角還急電黨主席游錫堃,要求黨中央暫時不要公布黨的立場,但遭到游錫堃的婉拒。

此刻,以前新系為主,並結合蘇貞昌,同時意圖尋求謝長廷合作,且探詢前黨主席林義雄態勢的力量,最後決定暫時觀望,靜待國務機要費案一審的司法判決,以及第三次罷免案的結果。

至於蘇貞昌在這場政治風暴中的角色,一位資深立委上午表示,蘇貞昌逼宮太兇,「讓人很心寒」,陳總統都看在眼裡,扁蘇關係已經很難挽回。

www.udn.com/2006/11/8/NEWS/NATIONAL/NATS5/35943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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