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衫軍休兵,紅潮驟然降溫。在這延續月餘的熱情激盪中,透過許多荒謬的場景,我們似乎看到了台灣民主的淺薄與脆弱。

一、鐵桿台獨成了糟蹋台灣的中國人。

運動總指揮施明德,不只一次坦然表示,他「骨子裏都支持台灣獨立」。這樣一位「鐵桿台獨」卻因為領導反對貪腐的執政者,被抹紅為「蹧蹋台灣的中國人」,令人大感荒謬。

二、活動募款有違獻金規範,反制活動卻享法外特權。

活動開展之初,倒扁總部曾發起一人百元運動。民政司長立刻指控,此一活動應受政治獻金法規範,並還計畫處以巨額罰款。但一個月後,「台灣社」發動反制,動員花費何止千萬,卻未聞司長以相同的標準檢驗活動贊助者。司長若有兩套標準,台灣何能自詡法治國家?

三、沒有直接涉案證據,總統不可罷免。

挺扁者振振有詞表示,迄無直接證據證明總統涉案,要求下台猶如人民公審,有違法治精神。但罷免或彈劾的目的,乃在使失去公信力的領導人迅速去職以免誤國,有無罪刑根本屬於事後追訴的問題。若依其說詞,美英國家又何必允許國會享有彈劾權?

四、分權體制竟然寄望國會議長收拾爛攤。

倒扁運動如火如荼時,一些人士曾提議王金平院長出面組閣,緩和對峙。但我國的憲政體制猶如美國,採行政與立法分立。如可聽憑總統意志調換,行政與立法的區隔如何貫徹?故美國憲法明文規定,總統不得以高官厚祿籠絡國會議員,原因在此。

五、因為倒扁始知副總統原是花瓶。

民進黨人所以堅決挺扁,乃因害怕呂副總統繼任大位,顯示民進黨在總統大選中開了全國選民一個大玩笑。選民既然支持了這一組人,黨籍公職又有何立場,就副總統是否適任指三道四?

六、民代指責市長貪瀆,長官保持靜默。

挺扁人士採烏賊戰術,批評馬英九市長也汙特支費。但這些政客似乎忘了,現在是由民進黨執政,馬市長如果手腳不乾淨,身為長官的行政院早就開鍘了。

七、辦總統貪瀆豈能「偵查不公開」。

偵查不公開是司法程序中保障人權的一項重要設計,但這是針對一般升斗小民,對總統犯罪,這項原則顯然沒有堅持的必要。此次全國上下,引頸企首等待陳瑞仁檢察官宣佈偵查結果,根本就是荒謬。美國偵辦總統犯罪的獨立檢察官,那個不是在偵查過程中便不斷出入國會聽證會侃侃而談?若果因堅持偵查不公開而使得清白的總統因此百口莫辯,恐怕才是更大的罪惡,也剝奪了人民知的權利。

八、在野黨不能動員,難道要義和團起義。

在野黨企圖拉下執政者,原本是政黨競爭中天經地義的表現。但在紅衫運動中,執政黨多次指稱在野黨手伸入,彷彿罪不可赦;而在野黨也都急著撇清。但社會運動如果由政黨介入領導,當然也較可能和平落幕。執政黨難道希望看到義和團似的莽夫游勇?這類運動對社會安定的危害恐怕更大。

九、歷史時刻最大在野黨進退失據。

最大在野黨主席是活動所在地市長,也因此讓我們目睹許多荒謬場景:執政者不斷施壓,希望在野黨主席為他解決社會壓力,而在野黨主席則不斷尋找法律間隙。結果,在歷史性的時刻中,似乎找不到最大在野黨的功能。

十、批判憲政的總統卻以維護憲政體制自保。

總統常說他在憲政體制下有責任做到二○○八年。但同一個維護憲政體制的總統,卻也同時指責這部「烏魯木齊」憲法,非得毀棄重新制定不可,搞得美國人緊張不已。如此荒謬的場景,究竟叫老百姓何去何從?

http://udn.com/NEWS/OPINION/X1/35580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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