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今年沒有槍決任何一名死刑犯,人權團體盛讚這是民進黨政府推動廢除死刑「最成功」的一年;但法務部長施茂林沒有居功,只說案子都在「謹慎審核」中,因此沒有執行案送給他批核。看起來,這是場「美麗的意外」。

原來,要達到暫緩執行死刑並不難,「謹慎審核」四字罷了。但不知是過去法務部審核死刑執行案太粗率,或是近幾年的審判品質嚴重下滑,否則,逾十件的死刑案,怎麼會一件都送不到部長的手裡?

事實果真是一場美麗的意外嗎?法務部應該公布所有未執行死刑案的審查過程供社會檢視,讓大家看看我們的量刑審酌到底有多差勁,導致法務部遲遲難決,或者是法務部在故意拖延。

廢止死刑的論辯,見仁見智,暫緩執行死刑,是支持廢止死刑者為達到目標的暖身前奏。但這個決策需要論辯,以決定應如何著手推動。因為,拒絕執行死刑,形同宣告審判體系成為「植物人」,剝奪被害人家屬尊重司法、期待正義及不動私刑的信念。這不僅撼動刑事的威嚇效果,也加深死刑犯在生死交錯間的掙扎。這麼嚴肅的事,豈可暗室交易?

如今的情勢,卻變成一場找不到辯論對手的不公平比賽。法務部沒承認政策上採行「死緩」,卻以「審慎審核」為由悄悄達到死緩,滿足了替代死刑聯盟訴求,創造「死刑零執行率」紀錄;更以此變相化解社會壓力,讓反對者難有著力空間,。

但施政不能只講贏面,而應全面關照。人權本有多面,廢止死刑縱是文明社會終需服膺的真理,政府應該通過說服的民主過程推動,不能強取。

被害人家屬多屬弱勢,無能組成團體為自己發聲,他們的人權本依賴審判伸張。而今,法務部在法律未廢止死刑,中研院最新民調超過七成受訪者反對暫緩執行死刑的情況下,自行廢了死刑判決的武功。被害人和家屬又該向誰追問人權?

http://udn.com/NEWS/OPINION/X1/35580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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