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中的「共和」

一、共和:形容詞或人名?

<周本紀>中,周厲王因「好利」,變成「相與畔,襲厲王,厲王出奔於彘」的結果。而後:

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號曰「共和」。共和十四年,厲王死於彘,太子靜長於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為王,是為宣王。宣王即位,二相輔之脩政,法文、武、成、康之遺風。諸侯復宗周。

此段文字引發後世爭議,有謂太史公記載錯誤,當時有「共伯和」入主周王室的說法,如顧頡剛即引用《汲冢紀年》「共伯和干王位」論述。司馬遷相關篇章敘述此段事件:

(一)《史記‧三代世表》

於是以五帝繫諜、尚書集世紀黃帝以來訖共和為世表.

(二)《史記‧三代世表》

共和,二伯行政。

(三)《史記‧十二諸侯年表》

及至厲王,以惡聞其過,公卿懼誅而禍作,厲王遂奔于彘,亂自京師始,而共和行政焉。是後或力政,彊乘弱,興師不請天子。然挾王室之義,以討伐為會盟主,政由五伯,諸侯恣行,淫侈不軌,賊臣篡子滋起矣。

(四)《史記‧十二諸侯年表》

於是譜十二諸侯,自共和迄孔子,表見《春秋》、《國語》學者所譏盛衰大
指著於篇,為成學治古文者要刪焉。

(五)《史記‧十二諸侯年表》

共和元年。
厲王子居召公宮,是為宣王。王少,大臣共和行政。

(六)《史記‧十二諸侯年表》

十四。
宣王即位,共和罷。

(七)《史記‧齊太公世家》

武公九年,周厲王出奔,居彘。十年,王室亂,大臣行政,號曰「共和」。二十四年,周宣王初立。

(八)《史記‧魯周公世家》

真公十四年,周厲王無道,出奔彘,共和行政。二十九年,周宣王即位。

(九)《史記‧燕召公世家》

自召公已下九世至惠侯。燕惠侯當周厲王奔彘,共和之時。

(十)《史記‧管蔡世家》

武侯之時,周厲王失國,奔彘,共和行政,諸侯多叛周。

(十一)《史記‧衛康叔世家》

釐侯十三年,周厲王出犇于彘,共和行政焉。二十八年,周宣王立。

(十二)《史記‧晉世家》

靖侯十七年,周厲王迷惑暴虐,國人作亂,厲王出奔于彘,大臣行政,故曰「共和」。

通觀「共和」使用,未如顧頡剛所指稱「『共和』為周、召二公和衷共濟,代周王行政也」、「依後一說,則『和』為動詞,『共』為副詞」。如果「共和」行政的「共和」,為形容周、召二相代周王行政,對應之前周公與伊尹輔政而無年號,恐自相衝突,是否其實司馬遷的「共和」,其實正是一人名?

二、《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起自「共和」之作意

雖然周宣王即位後「二相輔之脩政,法文、武、成、康之遺風。諸侯復宗周」,而後司馬遷卻寫下「宣王不修籍於千畝」、「乃料民於太原」表示宣王之政實走下坡;緊接著就是周幽王的「三川皆震」、「殺幽王於驪山之下」,終至周平王的「東遷於雒邑,辟戎寇。平王之時,周室衰微」。因此,回過頭看《史記‧十二諸侯年表》的表序,更可清楚看出以「共和行政」作為劃分<三代世表>的界線,司馬遷是寓有深意的:

太史公讀春秋曆譜諜,至周厲王,未嘗不廢書而歎也。
及至厲王,以惡聞其過,公卿懼誅而禍作,厲王遂奔于彘,亂自京師始,而共和行政焉。是後或力政,彊乘弱,興師不請天子。然挾王室之義,以討伐為會盟主,政由五伯,諸侯恣行,淫侈不軌,賊臣篡子滋起矣。

太史公清楚寫出,周代後期亂事起於厲王而不可卸脫。司馬遷的立場,厲王奔彘代表周王室整體頹敗,不待幽王失國而已可見未來運命了。若將太史公「廢書而嘆」對照<孟子荀卿列傳>與<儒林列傳>,就更為明晰了:

   太史公曰:余讀孟子書,至梁惠王問「何以利吾國」,未嘗不廢書而歎也。曰:嗟乎,利誠亂之始也!夫子罕言利者,常防其原也。故曰「放於利而行,多怨」。自天子至於庶人,好利之獘何以異哉!<孟子荀卿列傳>

太史公曰:余讀功令,至於廣厲學官之路,未嘗不廢書而歎也。曰:嗟乎!夫周室衰而關雎作,幽厲微而禮樂壞,諸侯恣行,政由彊國。故孔子閔王路廢而邪道興,於是論次詩書,修起禮樂。<儒林列傳>

厲王失國,乃因「好利」而變成「匹夫專利,猶謂之『盜』」,進而「王行暴虐侈傲」,終於國人暴動而失國。對太史公來說,「利」豈不太沉重?


問:
【1】<考證>引崔述反駁「共伯和」看法為何不引述?
【2】《汲冢紀年》與《史記》的相抗論述,真能定其中一說為非嗎?
【3】「王少,大臣共和行政」,宣王即位的時間點與太史公的書寫意識如何?
【4】為何跟著「共伯和」脈絡,將「共和」解為人名?<燕召公世家>孤證能解讀成立嗎?
【5】解讀出以共和為首意義,亦可解<三代世表>何以共和為尾。
【6】共和、孔子於<十二諸侯年表>之意
【7】廢書而嘆三次,只兩次與厲王直接相關?<十二諸侯年表><儒林傳>
【8】觀察司馬遷敘述,均有稱爵位「伯」,若「共和」解為人名,實為司馬遷對於「共和」極大貶意。
【9】「伯」字二讀,亦可解為「霸」,「共伯和」可否視為「霸」?
【10】「幽、厲」一辭之意為何?
【11】「共和」:宣王之始或厲王之末?二年號有無可能並存?



司馬遷的「共和」表述 簡逸光

一、<表>中的共和意義

(1)<三代世表>為帝王世國號,是帝王始終全稱,「共和」代表共何十四年。

(2)<三代世表>為表中表,黃帝起有顓頊屬等七種。
七屬中周屬何以「季歷生文昌」放在帝槐?又后稷一脈譜系似乎並不完整,亦即<表>中為濃縮的譜系

(3)周武王分封,秦、楚皆有,那與「夷狄」還有關係否?管叔不在<三代世表>,不書之意在被誅?太史公筆法仍受夫子薰陶,而褒貶意呈顯於二表中,成為全紀錄。

(4)<三代世表><十二諸侯年表><六國年表>交接無隙,<六國年表>、<秦楚之際月表><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各有重疊,其因何在?


二、「共和」獨立紀年,是司馬遷筆法

太子靜未能即位之因有二,一是厲王未卒,子不即位,即位為篡;二是百姓叛厲王,不可能擁護其子為君。故「共和」僭厲王之年。

「共和」獨立紀年使厲王五十一年變為三十七,史公可因厲王不在二公攝政,改年號為共和。但當時國內真改了或用厲王年號?未知。共和可否獨立紀年兩種論述:一、共和十四年獨立紀年;二、共和執政十四年但年號仍為厲王。又延伸出十四年存不存在的問題,但無人計於宣王紀年。宣王即位,厲王已卒,方可名正言順始稱元年。

《竹書紀年》共伯和雖攝政十四年,卻併入厲王紀年。李兆洛《歷代紀元編》紀年採《史記》,共伯採《竹書紀年》。齊召南《歷代帝王年表》採《史記》說法,卻認為共和十四年應入厲王紀年而有五十一年。劉獻廷《廣陽雜記》認同司馬遷敘述二相行政,但以為厲王僅三十七年,而共和十四年包含在其中。

司馬遷讓共和獨立紀元為特殊筆法,二相共和行政只是不同於伊尹、周公單人行政說法。共和只是描述語,非真指周帝王世國號改為共和。太史公於二表讓「共和」獨立列入帝王世國號,為特殊筆法有別於舊聞。周、召公攝政非輔佐厲王,而逐王享有實權,厲王雖在世不足為君,故「共和」為獨立年號,將描述語轉為真實意義名稱。

三、共和為二相行政,是司馬遷筆法

《莊子‧讓王》、《魯連子》、《呂氏春秋‧開春》、《帝王世紀》等皆明言共伯和為一人,何以司馬遷言「共和」為二相行政,此亦為太史公筆法。

(1)《史記》來源有所本

王謨輯《世本‧春秋列國公侯世系》、秦嘉謨輯《世本‧大夫譜》均為共和行政。

(2)帝王世國號的謚號皆有帝、王、公、侯、君等名,「共和」若非「二相共和」,為何共伯和不稱共公而稱共和?又不冠以周共和某年?

問:
【1】宣王年少時究為為王子或已為王?
【2】《世本》的推論,會否因輯本而有可靠性問題?
【3】共伯和干王位,厲王在有紀年的論述如何看待?(顧炎武《日知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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